【政策法规】NB∕T_42091-2016_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技术规范_17页_992kb
报告摘要
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技术规范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的技术标准,涵盖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项目、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适用于电化学储能电站的锂离子电池产品。规范由国家能源局下达任务,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全国电力储能标委会归口,多个单位参与起草。
主要观点
使用条件
- 温度:设备运行期间,周围环境温度应保持在 $0^{\circ}\mathrm{C} \sim 45^{\circ}\mathrm{C}$。
- 湿度:日平均相对湿度应不大于 $95%$,月平均相对湿度应不大于 $90%$。
- 海拔:海拔高度应小于 $2000\mathrm{m}$。
技术要求
-
单体电池:
- 标称电压应符合表A.1规定;
- 标称容量不宜小于20Ah;
- 一致性指数应达到4D级以上;
- 循环寿命不少于4000次,放电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的80%;
- 常温放电容量不低于100%,高温放电容量不低于95%,常温倍率放电容量不低于90%;
- 常温及高温荷电保持率不低于80%,容量恢复能力不低于90%;
- 储存后容量恢复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5%。
-
电池模块:
- 标称电压典型值为12V、24V、36V、48V或72V;
- 常温下能量转换效率应不小于97%;
- 一致性指数应达到5E级以上;
- 循环寿命不少于3000次,放电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的80%;
- 高温放电容量不低于95%,常温倍率放电容量不低于80%;
- 极限温升应符合表1要求,发热元件的温度不得影响周围元器件;
- 极性标志应与实际一致,正极红色“$\oplus$”,负极黑色“$\ominus$”;
- 极柱端子应便于维护和连接,且能承受短路机械应力;
- 互换性良好,外观和铭牌应清晰标明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等。
安全性能
- 单体电池和电池模块在过放电、过充电、短路、跌落、挤压等试验中应不爆炸、不起火;
- 安全防护装置应能迅速断开回路,防止触电和事故;
-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2规定,且绝缘电阻不小于 $2\mathrm{M}\Omega$;
- 耐压测试要求介质直流试验电压和冲击试验电压符合表3规定,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关键信息
检验和试验项目
- 型式试验:适用于新产品鉴定、结构或材料重大变更、停产复产、转厂等情况,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 出厂试验:每台产品都需进行,若有一项性能不符合要求则为不合格,允许返修后重试;
- 试验项目:
- 单体电池需进行外观、极性、充电、放电容量、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储存、循环寿命、安全性等测试;
- 电池模块需进行外观、极性、充电、放电容量、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循环寿命、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绝缘电阻、耐压测试、安全性等测试。
附录内容
- 附录A:规定了不同类型锂离子电池的标称电压及充放电截止电压;
- 附录B:定义了电池一致性指数,由极差系数和标准差系数组成,用于评估电池一致性;
- 附录C:详细列出了各种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充电、放电、荷电保持、容量恢复、循环寿命、安全性等。
总结
本规范从使用条件、技术性能、安全性能、检验试验等方面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进行了全面规定,确保其在各种工况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规范强调了电池的一致性、循环寿命、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等关键指标,同时对电池模块的互换性、极性标识、端子结构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还规定了电池在运输和储存时的环境条件及操作规范,以保障电池在交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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