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勤中国_在中国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_8页_929kb
报告摘要
保险会计洞察力 - 聚焦中国
核心内容
本文聚焦于中国保险公司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IFRS 17)所面临的主要变化、挑战及应对策略。IFRS 17旨在提升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同时增强与其它行业财务报告的可比性。中国现行会计处理虽与IFRS 17有部分相似之处,但其报告要求更为复杂和详尽,因此将对中国保险公司的财务报告流程、系统及数据带来重大调整。
主要观点
- IFRS 17实施背景:IFRS 17于2017年发布,生效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旨在统一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提高透明度。
- 实施挑战:中国保险公司将面临会计处理方式的重大变化,尤其是报告要求的复杂性和详细性。
- 实施重点:德勤建议保险公司应立即着手实施计划,包括了解影响、战略决策、立项、人才招聘、教育管理层、项目调整、与实施合作伙伴沟通及信息收集等。
关键信息
1. 合同分组与汇总程度变化
- 在IFRS 17下,合同小组的划分依据签发日期,将保险合同分为以下三类:
- 亏损合同(如有)
- 存在重大风险变为亏损合同(如有)
- 余下合同(如有)
- 中国现行做法允许在初始确认日将单独盈利与亏损合同抵销,而IFRS 17禁止此操作。
2. 寿险与非寿险财务报告一致性
- IFRS 17要求采用统一的计量模型(一般模型),用于寿险和非寿险合同。
- 报告术语将发生变化,如“剩余保险期负债”将替代“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最优估计负债”。
3. 合同分拆要求变化
- IFRS 17新增非保险服务部分的分拆要求,如资产管理服务和理赔处理服务。
- 若保险和投资部分紧密相连,账户结余将不被单独计量,整体按IFRS 17处理。
4. 风险调整负债
- IFRS 17要求明确“风险调整负债”,反映现金流量金额及时间的不确定性。
- 允许采用多种风险调整技术,但需披露置信水平。
5. 假设变动处理
- IFRS 17规定,假设变动需通过调整合同服务边际(解锁)来反映。
- 对于直接分红型合同,合同服务边际将随未来服务可变费用及折现率变动而调整。
- 对于间接分红型合同,若非财务变量导致现金流量变化,合同服务边际也将解锁。
6. 再保险会计处理
- IFRS 17采用单一框架处理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要求考虑签发人的违约风险。
- 风险调整资产与负债可能不一致,且需遵循IFRS 9的信用减值原则。
7. 列报与披露要求
- 收入应基于合同服务边际释放、风险调整变化及预期净现金流出的合计。
- 投资部分不计入收入,这将影响中国寿险公司的财务报告。
- 需要披露现金流量、风险调整及合同服务边际最佳估计的调节表。
8. 过渡处理方法
- 过渡处理可采用三种方法:全数追溯法、经修改的追溯法或公允价值法。
- 若无法采用全数追溯法,可使用经修改的方法,以合理成本实现近似结果。
9. 实施费用与影响
- 寿险与非寿险公司均将面临巨额实施费用。
- 需要对精算及财务报告流程、系统和数据进行重大调整。
附录:中国会计处理与IFRS 17的主要差异
| 项目 | 中国会计处理 | IFRS 17 |
|---|---|---|
| 产品分类 | 使用不同模型,考虑保险事故概率 | 单一模型,即使概率低也可能视为重大保险风险 |
| 保险风险变动 | 每个报告期末评估,未通过测试需重新分类 | 合同一旦划分为保险合同,其性质不变 |
| 折现率 | 基于国债收益率和溢价 | 与市场可观察信息一致,采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方法 |
| 获取成本 | 寿险与非寿险处理不同 | 获取成本需包含在合同预期现金流量中,按保险期分摊 |
| 巨灾准备金 | 用于农险业务特定风险 | 禁止建立巨灾准备金 |
| 合同服务边际 | 剩余边际摊销至损益表 | 基于保障单位已提供服务释放,或投资服务 |
| 风险调整 | 寿险与非寿险采用不同方法 | 技术未指定,但需披露置信水平 |
| 估计变动 | 多数情况下锁定假设 | 非经济假设变动影响合同服务边际,折现率变动分摊至损益表或其他综合收益 |
| 再保险 | 指引有限,通常模拟保险负债 | 需考虑签发人违约风险,风险调整可能不模拟底层合同 |
| 保费分摊法 | 实践中使用未到期保费方法 | 可选方法,若结果近似于标准方法则可采用 |
德勤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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