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1-荣大-关于论述信息系统独立性的案例研究_7页_905kb
报告摘要
信息系统独立性案例分析总结
研究背景
针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用信息系统时如何证明其独立性,本报告引用三个参考案例,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进行归纳分析。
关键法规依据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八条:
- 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1.2:
- 上市公司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核心分析要点
通过三个案例(A、B、C公司)的回复内容,总结以下要点:
-
系统使用合理性与必要性
- 集团企业因历史原因或统一安排共用系统,但需说明系统的使用符合生产经营需求,且不构成控股股东代为承担成本。
-
权限设置独立性
- 发行人拥有独立登录和使用系统权限,关联方不得修改或调用发行人的业务数据,仅限于查看信息。
- 例如:B公司案例中,关联方财务负责人仅有查看权限,无法操作或修改数据。
-
内控制度与流程独立性
- 发行人自主制定审批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其为采购、生产、研发等的责任主体。
- 例如:A公司案例中,关联方审批节点被移除,相关审批权转至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
保密承诺与责任划分
- 关联方承诺未经发行人许可不得访问或使用系统,对其擅自行为承担保密责任。
-
系统重要性与替代方案
- 即使共用系统很重要,发行人需说明其在其他环节(如采购、生产决策)仍保持独立运行。
结论
上市公司实现信息系统独立性的关键是:
- 规范授权:通过协议明确系统使用权限及保密义务,防止关联方控制或调用数据。
- 权限隔离:各公司具备独立账号管理、审批独立性,关联方不得干涉核心业务流程。
- 内控制度强化:发行人自立制度、决策权、执行权,确保经营决策独立。
- 优化措施:通过调整系统审批节点、移除关联方权限等方式提升独立性。
无需禁止共用系统,但需通过制度规范确保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