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上交所科创板-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_1页_50kb
报告摘要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总结
核心内容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该意见旨在确认独立董事是否符合独立性的要求,确保其在公司治理中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主要观点
- 合规性要求: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定期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自查和评估。
-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经自查与考察,公司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胡鸿高先生均能够胜任其职责,表现良好。
- 独立性确认:
-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 符合法规与章程要求: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规定。
关键信息
独立董事名单
- 杨万丽女士
- 曹岷女士
- 胡鸿高先生
评估依据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评估结论
- 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性,未存在影响其独立判断的情形。
- 独立董事未与公司或主要股东存在利益关联或其他妨碍独立性的关系。
评估时间
- 评估时间:2024年4月25日
- 评估主体:公司董事会
披露要求
- 专项意见将与公司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确保信息透明。
总结
该专项意见确认了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独立性方面的良好表现,强调了其在公司治理中独立、客观履行职责的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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