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市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_其它_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_8页_484kb
报告摘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建设纵深发展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将"三农"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培训重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 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 领导干部需带头宣讲法律法规,重点解读涉农新立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体"三农"干部依法履职。
二、加强政策法规供给
4. 起草《上海市种子条例》,聚焦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激励、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确保5月形成草案、7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5.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存量文件动态管理。
6.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参与重大政策制定、案件处置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7. 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实施评估,重点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等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执法检查或专项评估。
三、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8. 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动态调整许可事项,细化实施规范,更新办事指南。
9. 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动数据共享与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0.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结合"三农"法律法规修订及时更新,明确"法无禁止即可为"与"法无授权不可为"边界。
11. 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软硬件设施,强化窗口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效。
四、规范执法行为
12.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全市执法领域统筹管理。
13. 强化执法过程监督,深化案卷评查机制,修订处罚程序细则与裁量基准。
14. 保持重点执法力度,开展长江禁捕执法、动物防疫执法、农产品残留整治等专项行动,形成法治案例。
15. 推进信息化执法,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完善执法系统应用,探索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证明机制。
16. 加强执法事项下沉指导,完善宅基地违法执法配套机制。
17.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信访化解率,指导农村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深化普法宣传
18. 提升党员干部法律素养,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及考核量化学习成果。
19.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动普法进村入户,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
20. 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结合重要节点普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新法规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法规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执法总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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