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CEPS欧洲政策研究中心_Latin_American_Reactions_to_the_Adoption_of_the_Returns_Directive_8页_120kb
报告摘要
总结:拉丁美洲对《遣返指令》的反应
核心内容
《遣返指令》(Returns Directive)是欧盟于2008年通过的重要移民政策工具,旨在统一成员国对非法滞留第三国国民的遣返标准和程序。该指令的实施引发了拉丁美洲的强烈批评,尤其是在其与欧盟的“战略伙伴关系”背景下,移民政策成为双边关系的重要议题。
主要观点
- 欧盟的移民政策背景:自1999年《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以来,欧盟在移民事务上拥有明确的管辖权。《遣返指令》是欧盟首次通过“共同决策程序”制定的移民法律文件,体现了欧盟对外移民控制的加强。
- 指令的关键内容:指令规定了非法滞留者的遣返程序,包括最长18个月的拘留期、最长5年的入境禁令、以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处理。同时,指令也提供了自愿遣返的优先选项(7-30天),并要求成员国尊重非推回原则(non-refoulement)和提供上诉权利。
- 拉丁美洲的反应:拉丁美洲国家和机构对《遣返指令》表示强烈反对,认为其过于严厉,违背了人权原则。这一反应是该地区首次对欧盟移民政策进行统一的批评,显示出其对移民问题的高度关注。
- 具体批评点:拉丁美洲批评指令中的拘留和入境禁令,尤其是与自愿遣返制度的结合。他们还强调欧盟应考虑历史上的移民友好政策,并呼吁对指令进行修改。
- 欧盟的回应:欧洲议会和西班牙政府试图通过对话机制解释指令,如成立“移民-ALC工作组”。西班牙强调其国内法律已优于指令要求,而意大利则被指违反指令精神,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
关键信息
拉丁美洲的反应
- 区域组织:美洲国家组织(OAS)、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南美洲国家联盟(UNASUR)等均对指令表示反对。
- 政治声明:拉丁美洲议会(Parlatino)、MERCOSUR议会(PARLASUR)等机构批评指令的不人道和限制性。
- 国家层面:所有拉美国家政府都谴责指令的强制性,巴西总统甚至将本国的合法化政策视为对欧盟的警示。
指令的实施情况
- 西班牙:正在修改移民法,引入自愿遣返期,并将入境禁令期限从10年缩短至5年,但延长了拘留时间。
- 意大利:将非法滞留视为犯罪,取消自愿遣返期,将入境禁令期限延长至5-10年,并延长拘留时间至6个月。
- 葡萄牙:维持原有自愿遣返期(10-20天)和入境禁令(5年),且无重大立法修改。
欧盟的回应与建议
- 对话机制:欧洲议会和西班牙政府通过“移民-ALC工作组”与拉美国家进行沟通,试图缓和关系。
- 政策建议:
- 成员国应优先采用自愿遣返制度,限制强制性措施的使用。
- 遵守指令中关于更宽松措施的条款,如提供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 建立有效的强制遣返监督机制。
- 避免像意大利那样违反指令精神,应参考欧洲法院的判例。
- 欧盟应在2010年之前评估成员国是否符合指令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
- 西班牙作为欧盟主席国,应推动成员国采用更宽松的指令条款。
结论
《遣返指令》的实施在拉美国家引发了广泛争议,反映出欧盟移民政策与拉美国家价值观之间的冲突。欧盟若忽视拉美关切,将损害其在国际上的声誉和与拉美国家的伙伴关系。因此,成员国在实施该指令时,应注重平衡移民控制与人权保护,以维护欧盟的全球形象和战略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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