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新能源及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白皮书_28页_2mb
报告摘要
2024年新能源及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总结
核心内容
2023年我国新能源及储能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显著增长,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扩大,各地陆续出台政策支持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动电力市场机制逐步完善。
主要观点
- 新能源发电量市场化交易比例逐年提升,2023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845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47.3%。
- 新型储能项目在2023年底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6.687万千瓦时,部分省份已建立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的规则。
- 新能源与储能联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优化功率预测、灵活调节、组合交易等方式提升收益。
- 各地在政策上支持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容量租赁等市场交易,推动储能从辅助服务向市场化收益转变。
- 用户侧储能通过峰谷价差套利、需求响应等方式获取收益,具备良好的经济性。
关键信息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 全国发展情况:2023年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达10.5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6.0%。
- 交易电量: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6,845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47.3%。
- 绿电交易: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绿电结算电量达5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倍;绿证交易量达2,364万张,同比增长15倍。
- 交易方式:新能源优先出清,采用“报量不报价”模式,交易均价低于火电,但通过中长期交易策略可提高收益。
- 典型地区:
- 山西:采用“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辅助服务”模式,现货均价0.3531元/kWh,中长期交易均价0.554元/kWh。
- 冀北:新能源交易上限按前三年平均利用小时的50%~60%确定,绿电交易用户包括高耗能企业和出口型企业。
- 广东:中长期交易均价0.5539元/kWh,2024年交易均价下降至0.4656元/kWh,同比下降15.9%。
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 全国发展情况:2023年底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6.687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1小时。
- 交易品种:包括容量租赁、现货市场套利、辅助服务(调频、调峰、顶峰)、容量补偿等。
- 典型省份:
- 宁夏:新型储能容量仅为并网新能源的8%,电网调峰需求为新能源装机的20%~25%。独立储能电站IRR(税前)为7.3%(考虑容量租赁)。
- 河南:独立储能电站年均收入约5,160万元,其中市场交易收入约1,164万元,IRR(税前)约7.9%。
- 湖南:容量租赁均价3.2万元/MW月,调峰辅助服务收入约900万元/年。
- 浙江:用户侧储能IRR(税前)可达12%以上,峰谷价差约0.96元/kWh。
- 江苏:用户侧储能IRR(税前)约8.3%,未来若取消平时段,经济性有望进一步提升。
“新能源+储能”联合运行
- 山东: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主体可自主参与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储能优先出清,作为联合主体结算。
- 甘肃:通过虚拟电厂模式调度运行,储能可有效解决新能源波动问题,提升电网稳定性。2025年节点边际电价最高可达650元/MWh,全年加权平均电价为267.8元/MWh。
政策建议
新能源
- 建立适应新能源特性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 科学设置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新能源调节潜力。
- 完善绿电市场建设,提升新能源市场竞争力。
储能
- 放宽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
- 完善现货交易细则,推动储能全面入市。
- 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和交易品种,提升储能收益。
- 制定储能容量成本回收机制,保障储能投资回报。
“新能源+储能”
- 合理引导新能源配建储能,完善入市技术要求和市场规则。
- 通过保险、财税等政策手段促进新能源配储产业发展。
- 将“新能源+储能”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畴,推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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