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5-太平洋-换个角度看估值——企业价值倍数法的应用_11页_1mb
报告摘要
企业价值倍数法的应用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探讨了在去杠杆政策背景下,企业价值倍数法(EV/EBITDA)相较于传统市盈率(P/E)估值法的优势,指出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倍数法更能准确反映企业价值与风险,尤其适用于高杠杆行业和具有复杂资本结构的板块。
主要观点
1. P/E估值法的局限性
- 忽略债权人价值:P/E仅反映股东权益的估值,未计入债务成本。
- 对盈利为负企业无能为力:无法有效评估亏损企业或成长性行业。
- 受会计方法影响大:归母净利润易受利润操纵影响,尤其是对折旧和利息费用的处理。
- 对高杠杆行业解释力弱:如房地产行业,PE估值可能低估其风险。
2. 企业价值倍数法的优势
- 全面考虑资本结构:EV包括市值与负债,排除现金以避免重复计算。
- 基于经营利润:采用EBITDA(折旧摊销前利润),更贴近企业实际现金流能力。
- 减少会计操纵影响:EBITDA剔除了不同会计准则和税率对利润的影响,增强可比性。
- 适用于高杠杆和成长性行业:如TMT、房地产等,能更准确评估其估值与风险。
关键信息
估值现状
- A股主板:当前企业倍数为13.1倍,历史均值为10.8倍,估值处于修复空间。
- 中小板:当前倍数为25.5倍,历史均值为24.1倍,估值相对安全。
- 创业板:当前倍数为33倍,历史均值为38倍,估值偏高,但仍有修复可能。
低估与高估板块
低估板块(低于历史均值)
- 计算机软件(22倍,历史均值46倍)
- 煤炭化工(当前倍数低于历史均值)
- 照明设备及其他(14.05倍,历史最低值13.21倍)
- 渔业(当前倍数接近历史均值)
- 金属制品(46倍,但存在配置机会)
- 通信设备制造(绝对估值过高)
- 其他钢铁(存在低估)
高估板块(高于历史均值)
- 其他专用设备
- 通用设备
- 零售
- 小家电Ⅱ
- 商用车
- 煤炭开采洗选
- 其他建材
企业倍数法的解释力
通过计算企业倍数与PE对各行业指数的相关性,发现:
- 企业倍数法在大多数行业中对指数涨跌的解释力更强(相关系数更高)。
- 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如渔业、金属制品、煤炭化工),PE估值法可能产生反向估计,而企业倍数法则能有效克服此缺陷。
市场配置建议
- 周期品:如稀土、煤炭化工、普钢、其他钢铁等板块仍存在低估,可考虑配置。
- 成长性板块:计算机软件、金属制品等虽估值不低,但已进入相对低估区域,存在配置机会。
- 下游消费品:食品、摩托车板块经过长期调整,具备板块性机会。
结论
在去杠杆政策背景下,企业价值倍数法相比传统PE法更具优势,能更准确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和风险。A股整体估值仍存在修复空间,无需过度担忧高估问题。投资者应结合企业倍数法与行业基本面,理性判断市场配置机会。
附:相关研究报告
- 《正在修复预期差》
- 《从估值角度观察,“漂亮50”走到哪儿了》
- 《拥抱确定性——2017年中期A股市场投资策略》
- 《周期未央,成长候场——A股市场2017-度投资策略》
- 《甄选,防御——A股市场2016年四季度策略》
- 《春花赶场,且行且珍惜——A股市场2016年二季度投资策略》
作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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