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贸易绿色发展行动方案_7页_232kb
报告摘要
福建省商务厅《促进贸易绿色发展行动方案》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商贸发〔2025〕216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福建省商务厅印发《促进贸易绿色发展行动方案》,旨在全面提升绿色贸易规模和质量,推动贸易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该方案从产品贸易、贸易环节、标准认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措施,构建绿色贸易发展支持体系。
主要任务与观点
一、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贸易发展
- 扩大绿色产品出口:重点发展纺织鞋服、建材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的绿色化升级,推广使用再生资源、可降解材料等,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出口竞争力。
- 培育绿色外贸主体:通过政策宣讲、培训等方式增强企业绿色意识,推动绿色理念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带动产业链绿色转型。
- 发挥展会平台作用:鼓励企业参加国际绿色展会,设立绿色展区,推广绿色产品。支持境外展会纳入“福品销全球”活动,推动会展业绿色发展。
- 加强新业态融合与国际合作:依托跨境电商推广绿色商品,布局全球直播与社交媒体营销。推动在“一带一路”和RCEP国家开展绿色贸易合作,建设海外直采基地和营销网络。
二、推进贸易环节绿色化发展
- 推广绿色设计与生产:支持外贸企业推行绿色设计,使用环保包装材料,获取绿色产品认证。利用清洁能源优势,建设“零碳”园区和工厂,降低碳排放。
- 发展绿色物流:推广绿色物流装备,减少二次包装。鼓励清洁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推进绿色港口建设。推动“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完善铁路集疏运体系。
- 保障绿色产品进口:落实再生资源进口标准,便利企业进口再生铜、铝、钢铁等资源。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
三、推进贸易绿色发展标准认证衔接
- 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在泉州晋江纺织品、宁德锂电池等领域开展全国试点,探索玻璃、铝冶炼、钢铁等优势产品的省级碳足迹标识认证。
- 深化标准规则对接: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RCEP成员国及欧盟等重点市场的绿色规则对接。
- 提升企业绿色认证服务能力:推动碳足迹核算纳入绿色制造认定指标,鼓励企业申请国际绿色认证,提升出口竞争力。支持建立ESG管理体系,满足国际合规要求。
四、推进贸易绿色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加强平台建设:推动省内绿色贸易服务平台发展,加强碳排放计量器具和标准物质研制,支持企业建立碳足迹数字化管理系统。
- 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足迹的金融产品,优化信贷政策。支持绿色产业基金、海洋经济产业基金等支持绿色贸易项目。
- 加快碳市场与绿电协同:推进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等产品开发与交易,完善绿电、绿证与碳市场的有机衔接,探索绿证跨境交易。
-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广通关便利化措施,保障绿色产品快速通关。加强AEO认证培育,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绿色产品维修业务。
关键信息
- 目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贸易结构优化升级。
- 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出口、绿色设计与生产、绿色物流、绿色产品进口。
- 支持措施:政策引导、金融保险、平台建设、标准认证、国际合作等。
- 实施主体:外贸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自由贸易试验区等。
- 时间框架:结合当前形势,以2026年为起点,持续推进绿色贸易发展。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级促外贸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落实。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行业组织、第三方智库开展绿色贸易研究,培养相关人才。
- 加强政策保障与监测分析:多部门协同,丰富政策工具箱,加强绿色贸易统计与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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