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0-KPMG_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_4页_639kb
报告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总结
核心内容
2012年8月,第二十期快讯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该法于2013年7月1日正式施行,取代了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新法旨在优化对外交流与开放环境,同时加强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主要观点
服务改进
- 人才签证制度:首次引入人才签证,为吸引外国专业人才提供法律依据,具体规定将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 延期停留: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将短期停留变更为居留,无需离境即可延长停留时间。
- 中国“绿卡”:规定外国人若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可申请中国绿卡,为未来放宽绿卡条件预留空间。
管理加强
- 邀请函件责任:邀请外国人入境的单位或个人需对邀请真实性负责,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和承担相关费用。
- 停留与居留区分:明确停留与居留的不同定义,简化部分程序,如签证停留期不超过180天的无需办理居留证件。
- 非法就业打击:严格规定非法就业的定义,包括未取得工作许可、超出许可范围工作、留学生违规勤工等,加大处罚力度。
关键信息
- 新法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原有两法同时废止。
- 新法整合了多个旧法规,包括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 针对非法就业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 强调对外国人才、投资者及人道原因的外国人提供便利,同时加强管理以维护国家利益。
毕马威观察
毕马威指出,新法将影响签证及许可证件的办理流程,建议企业审查外籍员工的签证合规性,并更新派遣政策以符合新法规要求。此外,预计相关部门将根据新法修订现有规定,企业需密切关注政策变化,以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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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出入境管理政策的重大调整,既优化了对外国人才和投资者的吸引机制,又强化了对非法就业行为的监管。企业应积极应对新法带来的变化,确保外籍员工的签证及工作许可合规,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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