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4-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中国绿色债券原则_17页_657kb
报告摘要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总结
一、核心目的与原则
- 目的: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自律规则。
- 国际衔接:参考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GBP),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 动态更新:原则将根据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政策环境变化和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时更新。
二、绿色债券定义
- 绿色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的有价证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
三、绿色债券四项核心要素
1. 募集资金用途
- 绿色债券的募资金额必须**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
- 绿色项目认定范围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或国际绿色产业分类标准(如欧盟分类目录)。
- 募集资金直接用于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或补充配套营运资金,可短期用于偿还绿色项目有息债务。
2. 项目评估与遴选
- 发行人需明确绿色项目具体信息,并披露评估流程。
- 评估流程需考虑:
- 分类标准和技术规范;
- 环境效益测算的方法和依据;
- 项目合规性、行业符合性和技术标准。
- 建议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对绿色债券进行评估认证,披露绿色程度。
3. 募集资金管理
- 发行人需设立专门账户或台账,确保募资用途合规、可追踪。
- 暂时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高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如需变更募资用途,变更后的用途仍须在绿色项目范围内。
4. 存续期信息披露
- 发行人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年度披露:募投项目进展、实际或预期环境效益,保存工作底稿至少2年。
- 半年度或季度披露:简化版,聚焦期内使用情况及期末项目状态。
- 鼓励披露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出具的存续期评估报告,持续跟踪绿色项目进展和环境效益。
四、适用范围及品种
- 普通绿色债券:适用于中国境内发行,含两个子品种:
- 蓝色债券:专注可持续海洋经济与海洋资源保护。
- 碳中和债:资金专项用于碳减排项目,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 碳收益绿色债券:债券条款与环境权益(如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挂钩)。
- 绿色项目收益债券:主要以绿色项目经营现金流偿还债务。
-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以绿色项目现金流为支撑的结构化融资工具。
五、术语与解释
- 标准制定与解释:原则由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 全球一致性与本地化:尊重国际标准,同时结合中国政策与实践,支持国际市场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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