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蓝色金融指引 # 2.0 基于《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的蓝色经济投资指南 英文版于2025年9月发布 中文版于2025年12月发布 # 关于IFC 国际金融公司(IFC)是世界银行集团的成员,同时也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聚焦新兴市场私营部门的发展机构。我们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开展合作,利用掌握的资金、专业知识和影响力,在发展中国家创造市场、创造机会。2025财年,我们对发展中国家私营公司和金融机构的承诺投资额达到创纪录的717亿美元,通过利用私营部门解决方案,调动私人资本,致力于在宜居星球上建设一个没有贫困的世界。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www.ifc.org。 # 免责声明 本文件仅供参考,其中的信息可能比较简短或不完整。国际金融公司对这些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陈述。国际金融公司并无义务更新这些材料。 本文件并非招股说明书,也无意为国际金融公司或第三方发行的任何证券提供评估依据。本信息对所提及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均不构成认购或购买的邀请或要约。在任何情况下,国际金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均不对声称因使用这些材料而产生或遭受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或费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间接、特殊或附带损害,即使国际金融公司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原文与中文译文如有歧异,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 目录 前言 2 致谢 3 1.2.0版本简介 4 2.蓝色金融指引框架 8 绿色及可持续金融框架下的蓝色专题 11 在《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的基础上更进一步 12 3. 合格蓝色项目 13 4. 蓝色影响力指标 23 5.外部评审 28 附录 30 1:蓝色经济活动及其与《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的映射关系30 2: 募集资金用途类和一般公司用途类金融工具的应用举例 40 # 术语缩略表 # 定义 缩略词 国际金融公司 IFC 亚洲开发银行 ADB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 UNEP FI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 UN Global Compact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国际资本市场协会 ICMA 贷款市场协会 LMA 第二方意见 SPO 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 关键绩效指标 KPI 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 SPT 水产养殖管理委员会 海洋管理委员会 MSC 全球可持续旅游委员会 GSTC 渔业改善项目 FIP # 前言 蓝色经济已经不再是一个小众议题,而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议程。 在IFC看来,海洋与水体不仅是亟需保护的生态系统,更是推动增长的引擎、创造就业的来源以及孕育创新的平台。因此,《蓝色金融指引2.0》的发布具有重要意义,它彰显了市场正加速迈向可持续、可规模化的投资方向。 自2022年《蓝色金融指引1.0》发布以来,IFC已动员超过20亿美元的蓝色贷款与债券,支持了涵盖塑料回收、水资源安全、海洋保护等关键领域的投资。我们与亚洲、加勒比等地区的发行人及监管机构紧密合作,有效推动蓝色金融进入主流市场并取得显著成果。蓝色贴标金融工具的交易日益活跃,投资者兴趣持续升温,客户也将本指引视为值得信赖的参考依据。 本次发布的第二版指引正是对这一发展势头的积极回应。新版内容不仅新增了明确的影响力指标,整合了可持续发展挂钩金融特征,并提供了更多案例研究与实务工具,以支持公共与私营部门加快推进蓝色金融实践。 我们的目标不仅在于打造更完善的工具,更在于释放整个经济体的潜力。从水产养殖到废弃物管理,从沿海旅游到海洋生物技术,蓝色经济覆盖了新兴市场至关重要的多个领域。这些领域不仅能够创造就业、吸引投资,更能显著提升经济的韧性。 我们深知,进步离不开合作。《蓝色金融指引1.0》的成功,充分证明了公私部门协同推进的巨大潜力。当前,全球对蓝色金融的需求正加速增长,第二版指引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应运而生,进一步推动蓝色金融迈向更广阔的发展阶段。 要兑现蓝色经济的承诺,除了资本的投入,更需要信心的支撑。本指引不仅推动了市场对“蓝色”概念的统一认知,也进一步增强了各方的信任。它回应了投资者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例如:哪些业务活动可被认定为合格的蓝色金融项目,以及有哪些聚焦蓝色主题的影响力指标示例。蓝色经济不仅关乎机遇、安全与增长,更关乎人类、市场与地球的共同未来。 Mohamed Gouled 国际金融公司(IFC)副总裁 # 致谢 《蓝色金融指引2.0》由国际金融公司(IFC)蓝色金融团队牵头编制,并与以下合作伙伴共同完成:安盛(AXA Climate)、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马士基·麦克-凯尼·穆勒零碳航运中心(McKinney Møller Center for Zero Carbon Shipping)、沃旭能源(Ørsted)、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普信集团(T.Rowe Price)以及丹麦技术大学国家水产资源研究所。 IFC蓝色金融团队成员包括:Pushkala Ratan博士(项目负责人)、Kaushi Liyanage、Francisco Avendaño、郭洪泽和José Gamito Pires。 团队特别感谢以下世界银行集团同事提供的宝贵意见:Alok K Singh、Gregory Koffi Kpegli、Marine Tabary、Nina Zegger、Oxana Meggle、Piotr A. Mazurkiewicz 和汪滔。 第二版指引还吸收了以下专家们的反馈建议:Ariane Kaploun、Derek Wu、Rhea Kochar(AXA Climate)、Sean Kidney(气候债券倡议组织)、Simone Utermarck(国际资本市场协会)、Theodore Talbot(马士基·麦克-凯尼·穆勒零碳航运中心)、Cat Hemmingsen、Michael Edward Malewicz(沃旭能源)、Margot d'Ancona-Roesink(荷兰合作银行)、Tongai Kunorubwe(普信集团)、Mary Wisz 博士(丹麦技术大学国家水产资源研究所)。 同时,第二版指引由来自丹麦NIRAS A/S公司的Andreas Brogaard Buhl先生完成独立审阅。NIRAS A/S是一家专注于海洋科学与工程的智库,Andreas先生在蓝色经济活动和行业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 1 # 简介 蓝色金融在推动海洋与水资源的恢复、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正发挥关键作用。 近年来,随着全球投资者、金融机构、政策制定者和发行人对蓝色金融的关注日益增强,蓝色金融市场迅速发展。这一趋势受到人们对可持续海洋经济和淡水资源重要性日益认识的推动。如果历史发展趋势持续,全球海洋经济的增加值总额有望从2020年的约2.6万亿美元增长至2050年的5.1万亿美元<sup>1</sup>。尽管蓝色金融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和创新型融资工具的涌现,该市场正逐步走向繁荣。 IFC于2022年发布了《蓝色金融指引1.0》。该指引以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和贷款市场协会(LMA)发布的《绿色贷款原则》为基础。首版指引明确了合格的资金用途,旨在支持有助于实现以下目标的投资:确保所有人都能获得水和环境卫生并实现其可持续管理以及“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以促进可持续发展”。该指引所列活动与《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高度一致。除为IFC自身投资提供指导外,该指引也被众多市场参与方采纳,包括: - 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首个发布蓝色金融指引的监管机构) - 中美洲银行 - 斯里兰卡中央银行 - 牙买加证券交易所 - 法国巴黎银行 - Saur(首家发行蓝色债券的欧洲水务公司) - DP World(中东地区首家发行蓝色债券的企业) - Ørsted(首家发行蓝色债券的能源公司) 2023年,IFC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亚洲开发银行(ADB)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 Global Compact)共同发布了《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债券全球从业者指南》²,旨在现有全球市场标准基础上,明确全球公认的蓝色金融定义与合格标准,从而增强发行人、投资者和承销商对蓝色金融的信心。该指南的制定初衷是提供操作性建议,而非作为强制性标准。其与《蓝色金融指引1.0》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范围:《蓝色金融指引1.0》适用于淡水与海洋相关项目,支持SDG 6: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以及SDG 14:水下生物;而《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债券全球从业者指南》则专注于支持SDG 14海洋相关项目。 《蓝色金融指引2.0》(以下简称“本指引”)旨在帮助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方识别、设计并扩大对水资源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投资。 第二版指引提供以下内容: - 更新后的蓝色金融框架,涵盖更广泛的领域,包括水资源安全、塑料回收、航运、水产养殖、海洋保护等; - 关于蓝色债券、蓝色贷款及可持续发展挂钩金融工具的实务操作指南,并附有蓝色关键绩效指标(KPI)示例,支持绩效跟踪; - 影响力指标体系,以提升蓝色投资的透明度与信息披露质量; - 与国际标准的对齐,包括《绿色债券原则》、《绿色贷款原则》以及《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与《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原则》。 无论您是首次进入市场的发行方、经验丰富的投资者,还是正在设计市场框架的政策制定者,本指引均以真实的市场实践为基础,提供清晰且可操作的行动指南。作为《蓝色金融指引2.0》,其定位是一项实用工具,旨在支持用户开发、评估或拓展蓝色金融活动。同时,该指引亦可作为推动私营部门投资与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对齐的重要参考,尤其是SDG6(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和SDG14(水下生物)。 随着蓝色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展,IFC将持续与合作伙伴保持紧密合作,适时优化本指引,确保其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本次发布的第二版指引反映了当前取得的进展,标志着推动可持续蓝色经济发展、释放新一轮投资机遇的重要一步。 # 2 # 蓝色金融指引框架 # 2 # 蓝色金融指引框架 蓝色金融指引框架旨在通过以下标准,帮助识别符合条件的蓝色活动和业务: 1. 该活动或业务是否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海洋和/或淡水资源的恢复、保护或可持续利用作出实质性贡献,并与可持续发展目标SDG6和/或SDG14目标保持一致? 2. 该活动或业务是否可能引入对其他社会和环境方面(包括《巴黎协定》3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4? 3. 是否已采用环境与社会保障措施和标准(如《IFC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绩效标准》(简称《IFC绩效标准》)5),以预判并避免(如无法避免,则应尽量减少)、补偿或抵消在实施该活动或开展业务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及潜在影响? 图1 # 识别符合条件的蓝色活动 # 是否贡献于SDG6和/或SDG14? 要被认定为蓝色活动,该活动必须对SDG6或SDG14有所贡献,其产出和成果需直接与SDG6和/或SDG14的一个或多个指标目标相关。 # 影响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领域进展的风险是否有限? 某项活动只有在不对其他可持续发展主题及优先环境目标(包括《巴黎协定》目标)引入重大风险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蓝色”。 # 是否使用最基本的ESG保障? 项目必须明确说明所遵循的国际认可的可持续性标准。如《IFC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绩效标准》和《世界银行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或类似的标准,均在必须遵守之列。 此外,高于国家标准的行业特定可持续性标准以及某些特定的产品标准也可能适用于蓝色投资。 # 绿色及可持续金融框架下的蓝色专题 蓝色金融是绿色与可持续金融主题的一个子类别。本指引旨在支持发行人和借款人开发以蓝色为主题的募集资金用途型和一般用途型金融工具,同时也可协助企业在其商业模式设计或项目开发中纳入蓝色要素。蓝色金融工具的核心目标是强调海洋和淡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并推动相关的可持续经济活动<sup>6</sup>。 若要将某一金融工具贴标为蓝色债券、蓝色贷款、以蓝色为重点的可持续挂钩债券,或以蓝色为重点的可持续挂钩贷款,该工具必须符合以下相关原则和指引的核心要素与要求:《绿色债券原则》7、《绿色贷款原则》8、《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9和或《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原则》10。此外,该金融工具还应符合本文件所提出的蓝色金融指导框架,以确保透明性,防止“洗绿”或“洗蓝”行为,并有助于降低声誉风险。 对于募集资金用途类金融工具(如蓝色债券和蓝色贷款),必须遵循《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所规定的四项核心要素: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流程、募集资金管理和报告,并建议制定绿色金融框架并接受外部评审<sup>11</sup>。 对于一般公司用途类金融工具(如以蓝色为重点的可持续挂钩债券或贷款),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原则》所规定的五项核心要素,即关键绩效指标(KPI)的遴选、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的校验、金融特性、报告和验证。此外,还应制定可持续发展挂钩金融框架并开展外部评审,以确保工具设计的透明性、可信度,并防范漂洗风险。 具体蓝色主题如何通过募集资金用途类及一般公司用途类金融工具加以实现,详见附录2。 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等,2023年9月,《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债券全球从业者指南》,https://www.icmagroup.org/assets/documents/Sustainable-finance/Bonds-to-Finance-the-Sustainable-Blue-Economy-a-Practitioners-Guide-September-2023.pdf。 7 绿色债券是将募集资金或等值金额专用于为新增及/或现有合格绿色项目提供部分/全额融资或再融资的各类型债券工具,绿色债券需具备《绿色债券原则》的四大核心要素。https://www.icmagroup.org/assets/documents/Sustainable-finance/2022-updates/Green-Bond-Principles-June-2022-060623.pdf。 8 绿色贷款是将贷款资金或等值金额专用于为新增及/或现有合格绿色项目提供部分/全额融资或再融资的各类型贷款工具,绿色贷款需具备《绿色贷款原则》的四大核心要素。https://www.lma.eu.com/application/files/1917/4298/0817/Green_Loan_Principles_26_March_2025.pdf。 9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具有一定财务和/或结构特性,该财务和/或结构特征将会根据发行人是否实现其预设的可持续发展/ESG目标而发生改变。这意味着,发行人须明确(包括在债券文件中)承诺在预定时间内改善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绩效表现。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前瞻性的、基于绩效指标的债券工具。https://www.icmagroup.org/assets/documents/Sustainable-finance/2024-updates/Sustainability-Linked-Bond-Principles-June-2024.pdf。 10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具有一定财务和/或结构特性,该财务和/或结构特征将会根据借款人是否实现其预设的可持续发展/ESG目标而发生改变。这意味着,借款人须明确(包括在贷款文件中)承诺在预定时间内改善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绩效表现。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是前瞻性的、基于绩效指标的贷款工具。https://www.lma.eu.com/application/files/2317/4481/8026/Sustainability-Linked_Loan_Principles-_26_March_2025_.pdf。 11 绿色金融框架和外部评审是《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所推荐的关键要素。 # 在《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基础上更进一步 以《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为基础,蓝色金融涉及支持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和海洋保护的合格活动。在《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界定的广泛合格项目类别框架下,本蓝色金融指引明确了与上述两项原则完全契合的蓝色经济领域,并说明了这些领域与两项原则各分类之间的对应关系。 表1蓝色经济活动及其与《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的映射关系。 附录1更详细地列明了合格的蓝色项目,并说明了这些项目与《绿色债券原则》及《绿色贷款原则》的对应关系。本指引将根据《绿色债券原则》与《绿色贷款原则》的更新情况定期修订,以保持一致性;同时,本指引也可用于蓝色资产和项目的初步认定。 表 1 蓝色经济活动及其与《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的映射关系 ${}^{12}$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可持续水资源与废水管理</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海洋友好产品、海洋生物技术与化学品</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航运</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渔业与水产养殖</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海洋、沿海及河流流域环境的栖息地修复与保护</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休闲旅游</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 3 # 合格蓝色项目 # 3 # 合格蓝色项目 要被认定为合格的蓝色金融活动,相关项目必须对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和/或淡水或海洋保护14做出实质性贡献,能够带来可衡量的成果,并符合蓝色金融指引框架的要求。 合格活动包括对以下蓝色经济领域的研究、设计、生产、开发和实施的融资与再融资:可持续水资源与废水管理、海洋友好产品、海洋生物技术与化学品、航运、渔业与水产养殖、海洋、沿海及河流流域环境的栖息地修复与保护和休闲旅游。与1.0版相比,2.0版对部分类别进行了调整,具体变化见附录1。蓝色项目和活动通常通过募集资金用途类工具(如蓝色债券和蓝色贷款)进行融资,发行人和借款人也可通过一般公司用途类工具(如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突出其蓝色战略或商业模式。 以下为蓝色金融指引下的合格蓝色可持续发展活动示例。所有活动均需符合蓝色金融指引框架及相关合格性标准。 # A 可持续水资源与废水管理15 1. 基于全面的淡水可用性评估开展的取水活动,确保取用与补给平衡,防止水资源过度开采。 2. 可以减少水足迹的节水技术和设备以及用水管理活动16,包括但不限于滴灌、雨水收集与利用、水循环解决方案、传感器、智能水表、农业生态节水技术等。 3. 排水系统、防洪系统及其他适应与韧性基础设施,防止塑料、化学品或污染物进入临近水体的地表径流。 4. 新建、扩建、修复或改造可持续供水<sup>17</sup>(如取水与水处理)基础设施,能够显著减少<sup>18</sup>为满足特定需求而抽取的水量。 5. 不造成碳锁定 $^{19}$ 、非高碳排放 $^{20}$ ,采用高效、低影响技术(如膜法系统),以保护地下水和湿地,减少对不可持续水源抽取的可持续海水淡化厂,避免高盐废水污染环境(包括符合ISO 23446标准)。 6. 能实现比基线减少至少 $10\%$ 的物理损失的输配水系统(如管道和管网)的开发、替换或修复。 7. 废水处理厂及废水收集系统,包括市政、工业、农业、商业和住宅领域。 8. 废水再利用项目,能够减少取水量或降低水体污染。 # B 海洋友好产品、海洋生物技术与化学品 1. 可持续收集过剩的天然有机(植物)或水生及海洋来源的材料(如马尾藻),并在不破坏当地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将其转化为具有替代用途和价值的新型可持续产品或物质。 2. 采用可持续原材料生产的家用产品,可替代现有有害产品或减少水体中的氮、磷负荷[22]。 3. 在与河流或沿海水体相连区域23,使用可持续、可生物降解肥料和补充剂完全替代24或者减少至少 $20\%$ 25磷基或氮基合成肥料的单位产品使用量。 4. 在医疗、服装及其他行业价值链中,以低碳、可生物降解纤维(如莱赛尔纤维)替代化石基纤维(如聚酯纤维)。 5. 在具备堆肥设施的地区,使用可降解的植物基塑料及包装。 6. 在与河流或沿海水体相连区域,采用循环经济模式利用回收或再利用的塑料进行制造。 7. 在靠近水体的区域,建设塑料收集与回收设施,用可持续、可生物降解材料替代塑料包装,推动塑料的再利用或再制造。 # 航运 1. 电动船舶、风能驱动船舶,以及使用低排放氢基燃料26(包括氢燃料电池船舶)的其他船舶27,以及相关的支持性基础设施,例如充电设施(包括可再生电力岸电和/或海上可再生能源充电站),以及用于低排放氢基燃料的储存和加注基础设施。 2. 基于技术的追踪、监测、测绘与分析工具,或替代航线实践,用于保护水下生物(如避免与大型哺乳动物碰撞)。 3. 船舶压载水处理,需符合《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BWM公约)要求,以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28}$ (包括符合ISO11711标准)。 4. 港口和船舶产生的黑水、灰水的非化学处理设备和设施(如膜生物反应器、紫外消毒)。 5. 船舶舱底水处理系统与设备。 6. 船舶噪音污染减排技术、措施与设备29。 7. 船舶回收30和或改造利用。 8. 有助于提升燃油泄漏预防、风险防控及回收能力的系统、技术和措施。 9. 港口和码头设立的固体废弃物及其他垃圾接收设施,用于收集和处理垃圾及废弃物。 # 渔业与水产养殖 1. 建立和维护禁捕区31。 2. 可持续陆地高价值水产养殖,例如甲壳类动物、海胆、观赏珊瑚和鱼类。 3. 以可持续方式在富营养化沿海水域培育双壳类动物,以去除海水中的藻类和营养物质。 4. 应用生物技术,以可持续方式生产藻类和其他海洋微型或大型生物,用于生产食品、饲料、药品、化妆品或其他生物基产品。 5. 在具有可持续捕捞配额的地区,针对中小型32捕捞活动,提供冷链和冷藏服务。 6. 在具有强制性可持续捕捞配额的管辖区内,以远洋物种(例如:金枪鱼腰肉、刺身级金枪鱼、副渔获物)为重点,开展大中型的加工和产品研发业务。 7. 在具有强制性可持续捕捞配额的管辖区内,开展渔业加工副产品(如鱼油、胶原蛋白、氨基酸、矿物质)的中小型生物精炼厂。 8. 达到、保持或超过海洋管理委员会(MSC)33认证标准或等效标准的渔业。 9. 达到、保持或超过水产养殖管理委员会(ASC)认证标准或等效标准的水产养殖。 10. 生产、贸易或零售带有蓝色MSC标签和ASC标签的海产品。 11. 建立渔业可追溯系统,确保作业、设施和供应链的可持续性。这项投资应达到、保持或超过MSC的海产品供应商监管链认证。 12. 用于监测、测量、追踪和报告水体理化指标的信息系统、技术和仪器,助力渔业和水产养殖可持续管理。相关技术可包括无人机、自主航行船舶、自主水下航行器、海洋浮标等设备。 13.在国际海产品可持续发展基金会35注册的渔业改善项目(FIP)36。 # E 海洋、沿海及河流流域环境的栖息地修复与保护 1. 开展水体及海洋生物的现场识别、采集与检测工作,以拓展对水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的认知,并推动相关生态系统的保护<sup>37</sup>。 2. 采用生态系统管理方法,开展淡水、海洋及沿海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与改善工作,并支持适用于公共和私人投资的创新治理结构。这些生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地、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和潮汐沼泽等。 3. 用于测量、跟踪和报告水体理化指标的信息系统、技术和仪器,以实现水相关生态系统的修复和提升抗灾能力。这可能涵盖带有无人机、自主帆船、自主水下航行器和海洋浮标等技术的系统。 4.新型修复技术,如用使用可生物降解的马铃薯淀粉建造人工栖息地恢复结构、红树林和海草种植、珊瑚礁修复项目。 5. 采用新兴技术(如海洋机器人) $^{38}$ 控制入侵物种,包括但不限于浮游生物、甲壳类动物和软体动物等。 6. 关键沿海生态系统适应活动,包括蓝碳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可持续管理。 7. 建立、扩展和管理海洋保护区(MPAs)及其他有效区域保护措施(OECMs),以实现沿海保护、海洋栖息地的保护与修复。 8. 用于识别和防止非法海洋野生动植物(包括珊瑚)的贸易活动的系统、技术和监测工具。 9. 自然水文和泥沙输移过程的保护、改善和修复。 10. 具有额外功能,且不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伤害<sup>39</sup>的海上风能设施<sup>40</sup>,例如,为某些鱼种的幼鱼提供渔业保护区,投放大量人工鱼礁,以及其他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措施<sup>41</sup>。 # 休闲旅游 1. 基于自然的淡水和海洋游客中心、认证及/或项目,展示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并传播有关湖泊、湿地、珊瑚礁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的研究和知识。 2. 在靠近水体42和沿海地区开展经许可认证43的可持续旅游,包括度假村、酒店、船舶运营、帆船学校、潜水中心等,兼顾包容性生计和商业机会。 # 4 # 蓝色影响力指标 # 4 # 蓝色影响力指标 对于贴标蓝色金融工具,可以通过影响指标来展示合格的蓝色活动所带来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及协同效益。 如果某些指标44被识别并确认与发行人或借款人的商业战略、政策及运营密切相关,且具有实质性影响,则可视为关键绩效指标(KPI)45。尽管这些指标的用途和功能会因具体活动的类型、规模及所涉及的金融工具而有所不同,发行人或借款人仍应尽合理努力收集相关数据,用于资金用途的分配报告及影响力报告,并参考《ICMA效益报告统一框架》及相关文件中所列的影响指标46。对于可持续发展挂钩工具,所选指标应具有相关性、实质性、挑战性,并与所选的蓝色关键绩效指标和可持续绩效目标保持一致,从而反映发行人或借款人的整体战略和贡献。 表2为合格的蓝色活动部分影响力指标示例,供发行人和借款人在设计贴标蓝色金融工具时参考。 表2 蓝色影响力指标(示例)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影响力指标示例</td><td>单位</td></tr><tr><td rowspan="10">A可持续水资源与废水管理</td><td>用水减少或节水量</td><td>百分比(%)/年立方米/年</td></tr><tr><td>取水量减少</td><td>立方米/年</td></tr><tr><td>符合可持续标准的基础设施处理能力</td><td>百分比(%),立方米/年</td></tr><tr><td>单位用户或服务的用水减少量或节水效率</td><td>百分比(%)/年立方米/年</td></tr><tr><td>受益人口数量/新增污水系统接入数</td><td>人数/年</td></tr><tr><td>年度水处理能力</td><td>立方米/年</td></tr><tr><td>改善后的基础设施长度/水网覆盖范围</td><td>米或公里</td></tr><tr><td>营养物负荷减少比例(氮、磷、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td><td>百分比(%)</td></tr><tr><td>废水回用比例</td><td>百分比(%)</td></tr><tr><td>年度新增水处理量</td><td>立方米/年</td></tr><tr><td rowspan="6">|B|海洋友好产品、生物技术与化学品</td><td>海洋和水体友好型产品占比</td><td>百分比(%)</td></tr><tr><td>满足标准的生产能力</td><td colspan="1">吨</td></tr><tr><td>替代的化石燃料基产品重量</td><td colspan="1">吨/年</td></tr><tr><td>替代的肥料/塑料重量或体积及占比</td><td colspan="1">吨/年,百分比(%)</td></tr><tr><td>塑料回收能力((按重量或体积计)</td><td colspan="1">吨/年</td></tr><tr><td>受益或服务人群数量</td><td colspan="1">人数/年</td></tr><tr><td rowspan="7">|C|航运</td><td>压载水处理比例</td><td>百分比(%) /年</td></tr><tr><td>升级压载水处理的船队占比</td><td colspan="1">百分比(%)</td></tr><tr><td>处理的压载水、黑水、灰水或舱底水体积</td><td colspan="1">立方米/年</td></tr><tr><td>建立的系统/设施数量</td><td colspan="1">个数</td></tr><tr><td>废弃物接收设施容量</td><td colspan="1">吨</td></tr><tr><td>避免与大型哺乳动物碰撞的次数</td><td colspan="1">次/年</td></tr><tr><td>船队中电动船舶占比</td><td colspan="1">百分比(%)</td></tr><tr><td colspan="3"></td></tr><tr><td rowspan="7">|D|渔业与水产养殖</td><td>可持续生产总量(按重量计)</td><td>吨/年</td></tr><tr><td>营养物去除量(按重量计)</td><td colspan="1">吨/年</td></tr><tr><td>冷藏容量</td><td colspan="1">立方米</td></tr><tr><td>符合MSC/ASC标准的生产占比</td><td colspan="1">百分比/年</td></tr><tr><td>受益的手工渔民人数</td><td colspan="1">人数</td></tr><tr><td>建立的可追溯系统数量</td><td colspan="1">个数/年</td></tr><tr><td>受保护的水域面积</td><td colspan="1">平方米/年</td></tr><tr><td rowspan="7">|E|海洋、沿海及河流流域环境的栖息地修复与保护</td><td>被保护、改善和/或修复的河流长度或水生生态系统面积</td><td>公里或平方米/年</td></tr><tr><td>受益的手工渔民人数</td><td colspan="1">人数</td></tr><tr><td>受保险覆盖的资源价值</td><td colspan="1">美元/年</td></tr><tr><td>受益或服务人群数量</td><td colspan="1">人数/年</td></tr><tr><td>可持续生态系统占总面积的百分比</td><td colspan="1">百分比/年</td></tr><tr><td>具备生物多样性功能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td><td colspan="1">兆瓦</td></tr><tr><td>具备促进生物多样性功能的区域面积</td><td colspan="1">平方米</td></tr><tr><td colspan="3"></td></tr><tr><td rowspan="5">|F|休闲旅游</td><td>可持续旅游运营商数量(如GSTC、Green Globe认证)</td><td>个数</td></tr><tr><td>可持续旅游业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td><td colspan="1">个数</td></tr><tr><td>获认证设施占比</td><td colspan="1">百分比(%)</td></tr><tr><td>获准进入的游客数量</td><td colspan="1">人次/年</td></tr><tr><td>受益或服务人群数量</td><td colspan="1">人数/年</td></tr></table> # 5 # 外部评审 # 5 # 外部评审 强烈建议由第二方意见(Second Party Opinion,SPO)机构对拟发行的蓝色金融工具进行评审,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本指引、《绿色债券原则》、《绿色贷款原则》、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和或《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原则》的要求。这些原则文件可以为拟议募集资金用途型蓝色贷款和蓝色债券的合格性审查流程提供参考。 # 附录 1 蓝色经济活动及其与《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的映射关系 下表提供一个参考,旨在对比蓝色经济活动的主要目标和其对《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所列的环境目标的潜在影响程度。由于该表为参考性质,并不构成项目 合格性的判定标准,具体项目在评估时可能还需结合项目背景及适用的环境标准补充相关信息。 表3 蓝色经济活动及其与《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的映射关系 合格资产大类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A.可持续水资源与废水管理</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1.基于全面的淡水可用性评估开展的取水活动,确保取用与补给平衡,防止水资源过度开采。</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2.可以减少水足迹的节水技术和设备以及用水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滴灌、雨水收集与利用、水循环解决方案、传感器、智能水表、农业生态节水技术等。</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3.排水系统、防洪系统及其他适应与韧性基础设施,防止塑料、化学品或污染物进入临近水体的地表径流。</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浅蓝色:2.0版本新增的蓝色活动 浅黄色:原1.0版本中经修改或更新的活动 合格资产大类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4.新建、扩建、修复或改造可持续供水(如取水与水处理)基础设施,能够显著减少为满足特定需求而抽取的水量。</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5.不造成碳锁定、非高碳排放,采用高效、低影响技术(如膜法系统),以保护地下水和湿地,减少对不可持续水源抽取的可持续海水淡化厂,避免高盐废水污染环境(包括符合ISO 23446标准)。</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6.能实现比基线减少至少10%的物理损失的输配水系统(如管道和管网)的开发、替换或修复。</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7.废水处理厂及废水收集系统,包括市政、工业、农业、商业和住宅领域。</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8.废水再利用项目,能够减少取水量或降低水体污染。</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B.海洋友好产品、海洋生物技术与化学品</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合格资产大类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1.可持续收集过剩的天然有机(植物)或水生及海洋来源的材料(如马尾藻),并在不破坏当地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将其转化为具有替代用途和价值的新型可持续产品或物质。</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2.采用可持续原材料生产的家用产品,可替代现有有害产品或减少水体中的氮、磷负荷。</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3.在与河流或沿海水体相连区域,使用可持续、可生物降解肥料和补充剂完全替代或者减少至少20%磷基或氮基合成肥料的单位产品使用量。</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4.在医疗、服装及其他行业价值链中,以低碳、可生物降解纤维(如莱赛尔纤维)替代化石基纤维(如聚酯纤维)。</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5.在具备堆肥设施的地区,使用可降解的植物基塑料及包装。</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合格资产大类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6.在与河流或沿海水体相连区域,采用循环经济模式利用回收或再利用的塑料进行制造。</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7.在靠近水体的区域,建设塑料收集与回收设施,用可持续、可生物降解材料替代塑料包装,推动塑料的再利用或再制造。</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C.航运</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1.电动船舶、风能驱动船舶,以及使用低排放氢基燃料(包括氢燃料电池船舶)的其他船舶,以及相关的支持性基础设施,例如充电设施(包括可再生电力岸电和/或海上可再生能源充电站),以及用于低排放氢基燃料的储存和加注基础设施。</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2.基于技术的追踪、监测、测绘与分析工具,或替代航线实践,用于保护水下生物(如避免与大型哺乳动物碰撞)。</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3.船舶压载水处理,需符合《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BWM公约)要求,以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包括符合ISO 11711标准)。</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合格资产大类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4.港口和船舶产生的黑水、灰水的非化学处理设备和设施(如膜生物反应器、紫外消毒)。</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5.船舶舱底水处理系统与设备。</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6.船舶噪音污染减排技术、测量与设备。</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7.船舶回收和或改造利用。</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8.有助于提升燃油泄漏预防、风险防控及回收能力的系统、技术和措施。</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9.港口和码头设立的固体废弃物及其他垃圾接收设施,用于收集和处理垃圾及废弃物。</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D.渔业与水产养殖</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1.建立和维护禁捕区</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2.可持续陆地高价值水产养殖,例如甲壳类动物、海胆、观赏珊瑚和鱼类。</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合格资产大类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3.以可持续方式在富营养化沿海水域培育双壳类动物,以去除海水中的藻类和营养物质。</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4.应用生物技术,以可持续方式生产藻类和其他海洋微型或大型生物,用于生产食品、饲料、药品、化妆品或其他生物基产品。</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5.在具有可持续捕捞配额的地区,针对中小型捕捞活动,提供冷链和冷藏服务。</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6.在具有强制性可持续捕捞配额的管辖区内,以远洋物种(例如:金枪鱼腰肉、刺身级金枪鱼、副渔获物)为重点,开展大中型的加工和产品研发业务。</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7.在具有强制性可持续捕捞配额的管辖区内,开展渔业加工副产品(如鱼油、胶原蛋白、氨基酸、矿物质)的中小型生物精炼厂。</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8.达到、保持或超过海洋管理委员会(MSC)认证标准或等效标准的渔业。</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浅蓝色:2.0版本新增的蓝色活动 浅黄色:原1.0版本中经修改或更新的活动 合格资产大类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9.达到、保持或超过水产养殖管理委员会(ASC)认证标准或等效标准的水产养殖。</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10.生产、贸易或零售带有蓝色MSC标签和ASC标签的海产品。</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11.建立渔业可追溯系统,确保作业、设施和供应链的可持续性。这项投资应达到、保持或超过MSC的海产品供应商监管链认证。</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12.用于监测、测量、追踪和报告水体理化指标的信息系统、技术和仪器,助力渔业和水产养殖可持续管理。相关技术可包括无人机、自主航行船舶、自主水下航行器、海洋浮标等设备。</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13.在国际海产品可持续发展基金会注册的渔业改善项目(FIP)。</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E.海洋、沿海及河流流域环境的栖息地修复与保护</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合格资产大类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1.开展水体及海洋生物的现场识别、采集与检测工作,以拓展对水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的认知,并推动相关生态系统的保护。</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2.采用生态系统管理方法,开展淡水、海洋及沿海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与改善工作,并支持适用于公共和私人投资的创新治理结构。这些生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地、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和潮汐沼泽等。</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3.用于测量、跟踪和报告水体理化指标的信息系统、技术和仪器,以实现水相关生态系统的修复和提升抗灾能力。这可能涵盖带有无人机、自主帆船、自主水下航行器和海洋浮标等技术的系统。</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4.新型修复技术,如使用可生物降解的马铃薯淀粉建造人工栖息地恢复结构、红树林和海草种植、珊瑚礁修复项目。</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5.采用新兴技术(如海洋机器人)控制入侵物种,包括但不限于浮游生物、甲壳类动物和软体动物等。</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合格资产大类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6.关键沿海生态系统适应活动,包括蓝碳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可持续管理。</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7.建立、扩展和管理海洋保护区(MPAs)及其他有效区域保护措施(OECMs),以实现沿海保护、海洋栖息地的保护与修复。</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8.用于识别和防止非法海洋野生动植物(包括珊瑚)的贸易活动的系统、技术和监测工具。</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9.自然水文和泥沙输移过程的保护、改善和修复。</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10.海上风能设施,例如不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伤害的风电场。海上风电场可包括额外的功能,例如,为某些鱼种的幼鱼提供渔业保护区,投放大量人工鱼礁,以及其他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措施。</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F.休闲旅游</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合格资产大类 <table><tr><td>蓝色金融类别</td><td>污染防治</td><td>自然资源保护</td><td>生物多样性保护</td><td>气候减缓</td><td>气候适应</td></tr><tr><td>1.基于自然的淡水和海洋游客中心、认证及/或项目,展示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并传播有关湖泊、湿地、珊瑚礁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的研究和知识。</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2.在靠近水体和沿海地区开展经许可认证的可持续旅游,包括度假村、酒店、船舶运营、帆船学校、潜水中心等,兼顾包容性生计和商业机会。</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浅蓝色:2.0版本新增的蓝色活动 浅黄色:原1.0版本中经修改或更新的活动 # 附录 2 蓝色金融在募集资金用途型和可持续挂钩型工具中的应用(仅为示例) 以下示例仅供参考,并非强制要求。 # A.募集资金用途类工具 以“公司A”为例,该公司是一家制造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以改善其可持续发展实践,例如通过改变塑料的使用以支持海洋健康。 建议该公司制定符合《绿色债券原则》要求的《蓝色金融框架》。 # 1. 募集资金用途 - 债券募集资金的合格用途需与《绿色债券原则》和《蓝色金融指引2.0》保持一致。 - 在公司A的案例中,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可持续城市与社区(SDG11)以及水下生物保护(SDG14)。 根据框架,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合格的蓝色活动。 在本案例中,资金用途符合《蓝色金融指引2.0》中类别B:海洋友好型产品、海洋生物技术与化学品的合格类别。 <table><tr><td rowspan="2">海洋友好产品、海洋生物技术与化学品</td><td>在与河流或沿海水体相连区域,采用循环经济模式利用回收或再利用的塑料进行制造。</td></tr><tr><td>在靠近水体的区域,建设塑料收集与回收设施,用可持续、可生物降解材料替代塑料包装,推动塑料的再利用或再制造。</td></tr></table> # 2. 项目评估与遴选过程 A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团队应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类的合格标准,识别潜在的蓝色项目,并提交至ESG委员会进一步审议。该委员会由首席可持续发展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风险官,以及其他负责蓝色金融框架治理与执行的支持成员组成。 除了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合格标准外,委员会还应评估以下方面: —项目是否与公司整体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承诺保持一致; —项目是否符合相关国家/地区的社会与环境法规; —项目是否符合《IFC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绩效标准》,以识别并缓解环境与社会风险与影响,避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 在蓝色金融框架实施过程中,委员会还应承担以下职责: —在财务与可持续发展团队的支持下,监督资金用途的分配及项目绩效; —负责项目运营与影响相关的数据收集与分析; 根据需要对公司《蓝色金融框架》进行更新与完善。 # 3. 募集资金管理 - 所募集资金应按照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政策进行管理。资金将被透明追踪,并专款专用,用于本指引中界定的蓝色项目。公司内部账务系统将建立审计追踪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可追溯,直至全部分配完成。 - A公司承诺将募集资金及时用于合格的蓝色项目,并依据相关融资文件的要求进行分配。资金的分配与管理将通过内部流程进行充分记录,并在必要时向出借方/投资者披露,直至全部资金完成分配。 # 4. 报告 - A公司应及时向蓝色金融的出借方/投资者披露信息,并至少每年提供一次报告,直至金融工具到期。报告内容应包括: - 募集资金分配情况 —合格蓝色项目清单及项目简要说明; —各项目实际分配的融资金额; —尚未分配、待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余额; —其他相关信息,如未分配资金的临时投资工具等。 - 影响力指标 —年度回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数量,作为年度影响报告中的关键影响指标; —其他必要的影响指标; —影响指标的计算方法,包括在适用情况下对估算方法的完全透明说明。 # B.一般公司用途类:可持续发展挂钩工具 “B公司”是一家水务公用事业企业,负责在某发展中国家为大量人口提供供水服务。其商业模式旨在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服务,属于蓝色相关业务。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建议发行人应公开说明其关键绩效指标(KPI)选择的理由(例如相关性与实质性)、可持续绩效目标(SPT)设定的动因(如目标的进取性、与整体战略或可持续发展政策的一致性、基准设定方法)、债券财务或结构性特征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其触发条件、发行后的信息披露安排与独立验证机制,以及发行人整体与《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的一致性说明。 # 1. 关键绩效指标(KPI)的遴选 - 所选KPI应具有雄心、与发行人整体业务相关性高、有核心价值和实质性意义 - 公司应每年开展一次可持续发展实质性议题评估,以识别、评估并优先考虑对企业及其利益相关方最为重要的可持续发展议题。对于此类水务公用事业企业而言,最相关的KPI指标为降低供水管网的物理漏损。 KPI:单位服务的供水管网物理漏损率 设定依据:在B公司运营的城市中,水资源日益紧张,因此加强物理漏损管理、保护水资源显得尤为重要。与扩 建供水基础设施相比,控制漏损具有更高的成本效益,有助于减少处理后水资源的损失,提升服务覆盖与效率,改善财务表现,增强气候韧性,并降低能源消耗。通过应对物理漏损问题,B公司将有助于实现SDG6(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推动用水效率提升,确保淡水资源的可持续取用与供应。 适用范围:该KPI覆盖B公司供水网络所服务的所有城市。 定义:该KPI衡量实际流失水量占供水系统的总水量的百分比。 基准值:物理损失率用2021年至2023年间的平均值(A%)。选择物理损失的平均值作为基准,是因为该值最能反映B公司在常规情境(BAU)下的实际表现。 # 历史数据: 物理损失 (升,%) A1% 2021 A2% 2022 A3% 2023 # 2.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的校验 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 每年将物理损失率降低X%, 并在2030年前实现累计降低Y% (其中Y = 6X) 目标观察时间点:每个日历年的年末。 # 物理损失率降低的百分比 # 变化 vs. 基准值 同业对标:该可持续绩效目标应与B公司的历史绩效、国家平均水平以及行业同类企业的表现进行对标,具体如下所示。 <table><tr><td></td><td>最新物理损失</td><td>目标</td></tr><tr><td>公司</td><td>常规情景</td><td>Y% by 2030</td></tr><tr><td>国家数据 (n)</td><td>物理损失 n</td><td>物理损失 nt</td></tr><tr><td>同行1 (p1)</td><td>物理损失 p1</td><td>物理损失 pt1</td></tr><tr><td>同行2 (p2)</td><td>物理损失变化轨迹 p2</td><td>物理损失 pt2</td></tr><tr><td>同行3 (p3)</td><td>物理损失 p3</td><td>物理损失 pt3</td></tr></table> 该可持续绩效目标(SPT)在2030年前实现相较基准值 $Y\%$ 的物理损失率下降,目标设定较常规情景(BAU)路径更具雄心,不仅优于同行2和同行3的目标水平,也与同行1的目标相当。 实现可持续绩效目标(SPT)的策略:B公司将通过覆盖服务全周期的综合管理路径,系统性地降低物理损失率。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部署先进技术与设备以提升数据采集与系统效率监测能力,实施压力管理与漏损控制,推进管网分区管理,以及与政策制定者开展合作,推动相关法规与执法机制的完善与强化。 # 3. 债券/贷款特性 债券/贷款的具体结构及其他相关条款(如票息的可能调整机制及补救机制)将依据《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原则》在相关文件中予以明确。B公司需在相关工具存续期间每年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其持续实现可持续绩效目标。 # 4. 报告 为向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充分披露公司B在关键绩效指标(KPI)及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实现方面的进展情况,公司B应至少每年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相关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 所选关键绩效指标在报告期内的绩效结果,包括相关的基准线数据及计算方法(如适用); - 外部验证报告,说明关键绩效指标的实际表现与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的对比情况; - 公司B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或治理结构的更新情况,若其对KPI和SPT产生影响。 在可行且适当的情况下,报告还应包括: - 对推动关键绩效指标年度表现变化的主要因素进行定性和/或定量说明; - 绩效改善所带来的积极可持续发展效益的展示; - 与关键绩效指标和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相关的监管机构新出台或拟议中的法规更新。 # 5. 校验 为提升对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透明度,公司B应确保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外部独立评审机构进行如下验证: # 第二方意见 公司B已委托第二方意见提供方对其可持续发展挂钩融资框架进行评审,评估所选关键绩效指标(KPI)和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的相关性、稳健性、可靠性及雄心程度,并确认该框架符合由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和贷款市场协会(LMA)分别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原则》五大核心要素。 # 年度KPI验证 公司B应确保每年或在任何目标观察期结束时,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外部独立评审机构对其关键绩效指标(KPI)与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的实现情况进行独立验证,并将验证报告向公众披露。 # 联系人 郭洪泽 (Frank) IFC气候业务局项目官员 Francisco Avendano IFC气候业务局气候金融和气候风险管理全球负责人 Pushkala Ratan IFC金融机构局全球蓝色金融兼亚洲气候金融负责人 # 中文版联系人 朱韵(Yolanda) IFC金融机构局东亚太区绿色及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负责人 电子邮箱:bluefinance_enquiries@ifc.org Kaushi Liyanage IFC金融机构局气候投资官员 José Gamito Pires IFC金融机构局蓝色金融顾问 陈光月 IFC金融机构局可持续金融顾问 作品中的材料受版权保护。 本作品中的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许可而对本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复制或传播,可能违反适用法律。国际金融公司对本作品所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以及其所述结论或判断,不予保证,并且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遗漏或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排版错误和技术错误)或对其的依赖,概不负责。 ©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2025. 版权所有 合作机构: Climate Climate Bonds Marsk Mc-Kinney Møller Center for Zero Carbon Shipping NIR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