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自然保护中心】2024年中国可再生能源与生物多样性协同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报告(征求意见稿)_58页_4mb
报告摘要
中国可再生能源与生物多样性协同发展面临机遇与挑战。本文通过分析风电、光伏等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结合政策法规及国际经验,提出应对方案。
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23年底,总装机容量达15.16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的51.9%,位列全球第一。但其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亟待控制。风电、光伏项目需占用大面积土地或海域,可能破坏栖息地,造成物种迁移障碍,尤其对沿海滩涂生态和迁徙鸟类威胁显著。部分项目因选址不当被拆除,暴露出现行规划与生态保护的冲突。
现有政策如《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要求将生物多样性纳入政策规划,但实施中存在漏洞:多地光伏项目占用天然湿地后用人工湿地补偿,导致生态质量下降;风电选址常与候鸟迁徙通道重叠,环评数据不全面。法律体系虽已确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但缺乏针对性制度设计,如湿地占补平衡未明确质量标准。
国际经验显示,可通过"减缓层级"框架应对生态影响:优先避让敏感区,再通过技术干预降低风险。德国等地应用生物多样性敏感性地图和实时监测技术,如雷达和图像识别系统,动态关闭风机减少鸟撞。中国需完善生物多样性评估工具,建立科学的敏感区域分级体系,并将该工具纳入项目规划流程。
报告建议多部门协作,优化可再生能源专项规划,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重点栖息地。企业应强化生物多样性管理,对涉及珍稀物种的项目开展全周期监测。需加强国内生物多样性数据收集,完善迁徙路线保护措施。同时建议建立多方参与机制,推动政策制定、技术研发和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展。
研究指出,当前对光伏的生态影响研究不足,尤其对其对湿地生态的破坏较研究较少。而风电对鸟类和蝙蝠的影响已引起关注,但具体生态影响评估仍需深化。对于可再生能源跨区域开发,需构建保护区与产业布局的协同机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通过敏感性地图分析发现,江浙两省近53.07%的风电项目位于生物多样性敏感区域。建议对高敏感区实施完全避让,中敏感区采取停工、安装防撞设备等措施。该技术工具还可用于生态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形成补充。
本报告强调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能源转型需并行推进。应加强国际经验借鉴,完善国内法规,推动技术革新,建立利益相关者网络。同时需加快生物多样性基础研究,特别是对光伏和海水电站的生态影响评估,形成长效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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