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佳智 专题报告 # 信息通信行业碳信息披露实践报告 (2025年)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认证研究所 2026年1月 # 版权声明 本报告版权属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并受法律保护。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报告文字或者观点的,应注明“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违反上述声明者,编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前言 2025年是国际碳信息披露要求不断调整、我国碳信息披露体系全面布局的关键时期。从国际趋势来看,近年来全球碳信息披露整体推进节奏有所放缓,欧盟在强制性碳信息披露相关法规的覆盖范围与实施时间等方面呈现放宽态势,美国则在政策层面否定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国际碳信息披露环境日趋复杂。面对这一形势,我国坚持稳中求进,持续强化政策引领与资本市场协同,不断完善碳信息披露制度框架,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信息通信行业是构建国家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在国家“双碳”战略深入实施的背景下,信息通信行业肩负着“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与“赋能全产业链减碳”的双重使命。加强信息通信行业碳信息披露,既是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支撑国家“双碳”战略稳步推进的重要基础,具有显著的行业价值与战略意义。 作为聚焦信息通信行业碳信息披露的专项观察报告,本报告结合政策导向与行业特性,系统构建了碳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组织治理、组织管理、生态伙伴及供应链发展、减碳赋能效应四个维度,对行业内110份可持续发展/ESG/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碳信息披露实践进行了全面分析。整体来看,行业对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碳信息披露水平稳步提高。在组织治理方面,企业普遍将绿色低碳理念纳入使命愿景,但在定量化减碳目标和承诺层 面仍有提升空间;在组织管理方面,企业积极实施多元化低碳举措,碳排放数据披露的完整性与量化程度逐步增强;在生态伙伴及供应链发展方面,企业以供应商筛选为抓手,推动供应链协同减碳,加快构建覆盖全链条的绿色低碳体系;在减碳赋能方面,行业充分依托其数字化服务能力,将低碳理念融入核心服务场景,在助力消费者端减排的同时,积极赋能其他产业低碳转型,成效较为显著。 本报告旨在动态跟踪国内外碳信息披露政策与标准动向,系统分析信息通信行业碳信息披露的实践特征与发展趋势,以期为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助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 目录 # 一、碳信息披露发展篇 1 (一)国际:强制披露脚步放缓,标准框架趋于统一 1 (二) 国内: 披露体系全面推进, 标准对标立足国情 (三) 信息通信行业:政策部署指引方向,企业实践奠定基石……10 # 二、碳信息披露实践篇 11 (一)构建行业披露指标体系,全面分析行业现状 11 (二)低碳议题受到高度重视,披露表现整体向好 12 (三)组织治理体现绿色引领,减碳承诺仍需加强 14 (四)组织管理实践多元深化,定量数据披露良好 17 (五)供应链协同绿色转型,体系化建设稳步开展 25 (六)减碳赋能场景丰富创新,双线并进实践深入 28 # 三、碳信息披露展望篇 31 (一) 夯实基础,加强企业自身碳管理能力构建……31 (二)多方发力,推动碳信息披露良性有序发展 32 (三)应用牵引,丰富碳信息披露多元应用场景 33 # 附件:主要缩略语 34 # 图目录 图1 信息通信行业碳信息披露整体情况 ..... 13 图2 组织治理维度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 14 图3 组织管理维度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 18 图4 碳绩效管理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20 图5 减碳措施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 21 图6生态伙伴及供应链发展维度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26 图7 减碳赋能维度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29 # 表目录 表 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分阶段实施要求............8 表 2 本报告碳信息披露指标体系 ..... 11 # 一、碳信息披露发展篇 纵观全球碳信息披露发展进程,国际实践起步相对较早,政策上率先确立了强制性披露导向,并一度形成多框架并行的标准体系。但近年来,国际碳信息披露的强制化推进节奏有所放缓,标准体系呈现整合与趋同态势。与之相比,我国高度重视碳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从国家政策部署与资本市场机制两端协同发力,推动碳信息披露实践逐步落地,同时兼顾对接国际标准和立足国内实际,着力增强标准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聚焦信息通信行业,碳信息披露已初步形成“政策引导、企业响应”的良性发展格局。 # (一)国际:强制披露脚步放缓,标准框架趋于统一 1. 政策层面:强制披露要求进入“减压重构期” 在欧盟“Fit for 55”气候一揽子计划框架指引下,近年来欧盟在碳信息披露领域相继出台多项强制性法规,覆盖企业范围广泛,披露要求严格。2023年1月正式生效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明确规定,适用企业(含欧盟大型上市/非上市企业、在欧上市的非欧盟企业等)须制定与《巴黎协定》 $1.5^{\circ}\mathrm{C}$ 温控目标一致的气候战略,全面披露范围一²、范围二³及范围三⁴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并 根据时间表要求逐步引入第三方鉴证机制。2023年8月生效的《电池与废电池法规》(以下简称《新电池法》)要求电池制造商披露经第三方核查的产品碳足迹信息,并逐步满足欧盟设定的碳足迹性能等级与阈值上限要求。2023年10月生效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规定,钢铁、水泥、铝、电力、化肥、氢等六大类产品进口商须在过渡期内履行碳排放报告义务,过渡期结束后依据披露数据缴纳相应碳关税。 然而,2025年以来,欧盟针对强制性碳信息披露法规启动多轮修订讨论,相关监管要求在覆盖范围与实施节奏等方面呈现放宽趋势。一是推迟法规生效时间。2025年4月,经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审议通过的CSRD调整提案,明确将原定适用于“员工超过250人、营业额达4000万欧元或总资产达2000万欧元的大型企业”,以及“上市中小企业”的CSRD合规时间延后两年。二是简化信息披露要求。前述CSRD提案规定,员工人数低于750人的首批报告企业,在2025-2026报告期内可暂免披露范围三碳排放信息,以差异化安排减轻中小企业合规压力。三是缩小法规适用范围。2025年10月,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正式通过的欧盟CBAM简化条例正式发布,该条例取消了原计划中“对价值超过150欧元相关产品征收碳关税”的条款,仅要求年进口量超过50吨的企业履行碳披露义务并缴纳碳关税,超过 $90\%$ 的企业获得豁免。 自2025年唐纳德·特朗普执政以来,美国在气候政策层面出 现显著转向,对气候变化议题的重视程度明显下降,并陆续终止多项气候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要求。一是再度退出《巴黎协定》。 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于就职当日签署行政命令,正式宣布美国退出《巴黎协定》。二是叫停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规则。2024年3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通过首部针对上市公司的强制气候信息披露规则《面向投资者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加强和标准化》。该规则颁布后引发多方争议,被多州政府、工商界及能源企业强烈反对并提起诉讼,SEC随后暂停其实施。2025年3月,SEC经投票决定不再为该规则提供司法辩护,意味着该规则极有可能因被法院认定为超出法定权限而无效,上市公司气候信息披露强制要求实质上已被搁置。三是质疑气候变化危害的科学共识。2025年7月,美国环境保护署(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公布一项提案,拟撤销其2009年研究报告中关于“温室气体排放危害公众健康和福祉”的科学认定。该认定原是美国联邦政府制定气候政策及EPA推行相关法规的重要法理基础此次撤销削弱了联邦层面气候监管的合法性依据。 # 2. 标准层面:从“多元化探索”步入“全球协同” 国际碳信息披露标准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两大阶段,呈现显著阶段性特征。第一阶段为标准初步形成与多元化发展阶段(约2000-2020年),此阶段作为国际碳信息披露标准的奠基期,相关标准的制定与修订主要围绕框架整合与量化方法的建立展开。一 是碳信息披露逐步从环境、社会及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框架中独立出来,形成专门标准体系。2000年,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发布全球首个《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V1.0),建立ESG信息披露基本结构,并将环境维度作为核心组成部分,明确“环境绩效披露优先”原则,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提供初步依据。此后,随着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加快,碳信息作为关键决策依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逐渐形成独立于ESG的系统化披露框架。2015年12月,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成立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 TCFD),并于2017年6月发布气候信息披露建议,构建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大核心要素,形成具有独立性的气候信息规范体系。二是为确立科学统一的温室气体量化方法,国际碳核算标准体系应运而生。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议题的关注度持续升温,温室气体排放作为核心量化指标,其核算的科学性与可比性成为国际共识,直接推动了相关核算标准的制定与完善。1998年,世界资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共同发起“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倡议,先后于2001年、2004年和2011年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标准,明确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一、二、三的划分边界与计算方法,为企业碳核算与定量披露奠定基础。2006年,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发布ISO14064-1标准,聚焦企业层级温室气体量化与报告要求,2018年修订版进一步将间接排放划分为5大类,优化了核算方法与数据质量要求。 第二阶段为全球碳信息披露标准加速整合与趋同阶段(2021年至今),全球统一的披露框架正逐步构建。一是碳信息披露标准向全球统一化演进。2021年11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成立,致力于制定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的全球基线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以解决此前全球披露标准碎片化、可比性不足的问题。2023年6月,ISSB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 2—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IFRS S2),围绕“投资者决策有用性”系统规范了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内容涵盖气候风险与机遇、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战略等关键维度,目前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宣布采纳或计划将ISSB准则纳入监管体系,ISSB正逐步成为全球碳信息披露的基准性规范。二是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开启跨体系协同整合。2025年9月,ISO与GHG Protocol建立战略合作,重点推动双方现有标准体系——包括ISO14064系列与GHG Protocol系列的融合,并联合启动统一的温室气体量化与报告标准制定工作。此次合作将着力解决两类标准在核算边界、数据要求及行业适用性等方面的差异,促进全球核算方法进 一步统一,有效减轻企业多标适用带来的合规负担。 # (二)国内:披露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对标立足国情 # 1.政策层面:全面布局推动碳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我国高度重视碳信息披露在支撑气候治理和推动“双碳”目标实现中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通过出台系列政策文件,从法律法规约束和多部门协同推进两方面,系统构建覆盖重点排放单位与全产业链的碳信息披露体系。一是在法律法规层面逐步明确重点排放单位的碳信息披露要求。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中,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应被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履行排放控制责任,按要求报告碳排放数据、完成配额清缴,并公开相关交易信息。2024年1月,国务院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细化披露内容,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公开年度排放报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设施、统计核算方法等关键信息,显著提升了数据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多部委协同推进碳信息披露制度构建。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建立碳足迹信息披露制度”,在保障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前提下,分阶段、分步骤鼓励企业以环境气候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或自愿性评价认证等方式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与报告,为建立健全碳信息披露体系奠定制度基础。 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强化碳信息披露强制要求。一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健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体系。2022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推动中央企业将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约束;同时提出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2024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首次构建了我国资本市场统一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进一步压实重点上市公司的碳信息披露责任。二是结合市场发展阶段,逐步明确碳信息披露强制性要求。上述《指引》明确要求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必须按规范编制并披露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月,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咨询总结,将原《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升级为《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要求上市公司依据“管治、策略、风险管理、指标及目标”四大核心要素披露气候信息,并针对不同类型发行人,分阶段设定强制性碳信息披露要求(见表1)。 表 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分阶段实施要求 <table><tr><td rowspan="2">发行人类型</td><td colspan="2">披露要求</td></tr><tr><td>范围一+范围二排放</td><td>除范围一+范围二排放外</td></tr><tr><td>大型股发行人</td><td rowspan="3">强制披露(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td><td>“不遵守就解释”(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披露(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td></tr><tr><td>非大型股的主板发行人</td><td>“不遵守就解释”(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td></tr><tr><td>GEM发行人</td><td>自愿披露(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td></tr></table>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整理 # 2. 标准层面:国际对标与本国特色相结合 在国内标准建设层面,我国在积极对接国际碳信息披露标准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国内碳市场发展特征与行业减排实际,持续推进标准体系的本土化与行业适配性建设,逐步构建符合国情的碳信息披露与温室气体核算标准体系。 一是推进国际碳信息披露标准本土化转化。为提高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国际可比性,支持其参与全球可持续发展治理,我国以ISSB准则为基准,稳步推进国内转化工作。2024年11月,财政部联合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共同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该准则作为统领性文件明确了与ISSB准则的衔接原则,为碳信息披露奠定基础框架。2025年4月,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在ISSB准则IFRS S2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优 化披露内容与实施节奏,兼顾国际趋同与企业合规可行性,推动我国碳信息披露与全球主流框架接轨。 二是在碳信息披露标准中融入中国特色披露内容。基于国内碳市场建设进展和政策导向,我国碳信息披露相关标准设置具有本土特色的披露要求。2023年7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在环境维度中增设“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情况”“绿色电力交易规模与占比”等指标,要求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碳配额清缴、绿电采购等信息,适配全国碳市场与绿电市场协同发展需要。2025年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备案、登记与交易情况”,包括项目开发进展、减排签发量与交易金额等,呼应CCER市场重启后的监管要求,为投资者评估企业碳资产价值提供依据,凸显出鲜明的本土化特征。 三是加强行业细分领域碳信息披露标准建设。针对不同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与排放源差异,我国分类推进标准研制,提升行业适用性。在碳信息披露方面,财政部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明确提出,已同步启动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九个重点高碳排放行业的应用指南制定工作,计划在气候准则正式发布后适时推出,为特定行业应用提供具体指引。 在温室气体核算方面,自2015年11月至2025年10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累计发布54项行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标准,结合各行业排放特征,明确核算边界、排放源识别与数据收集要求,为企业规范开展温室气体核算、支撑碳信息披露提供技术依据。 # (三)信息通信行业:政策部署指引方向,企业实践奠定基石 信息通信行业是构建国家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在“双碳”战略引领下,信息通信行业肩负着“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与“赋能全产业链减碳”的双重使命——一方面需通过绿色技术创新降低自身碳排放,另一方面需依托数字发展赋能全社会节能降碳。因此,推动信息通信行业碳信息披露,既是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支撑国家“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基础,具有显著的行业价值与战略意义。 从实践基础来看,信息通信行业碳信息披露已形成“政策引导、企业响应”的良性发展格局。一是政策层面给予高度重视与明确指引。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强化绿色发展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为行业碳信息披露提供了顶层政策支撑。二是 行业实践层面已积累扎实基础。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行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发展报告(2024)》,近十年来,信息通信行业企业发布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ESG报告的数量稳步增长,报告质量持续提升。2024年行业内企业在报告中披露“绿色低碳”议题的比例已接近 $90\%$ ,为深化碳信息披露奠定了良好基础。 # 二、碳信息披露实践篇 # (一)构建行业披露指标体系,全面分析行业现状 为系统洞察信息通信行业碳排放现状与减排成效,科学评估其碳信息披露水平,本报告参考TCFD、ISSB等国际准则以及国内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指引,结合《行动计划》中提高行业绿色用能水平、引导绿色化生产和采购、赋能产品绿色低碳转型、健全绿色低碳管理机制、提升行业绿色创新能力等各项重点行动,创新性增设“减碳赋能效应”维度,体系化构建了碳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以期全面衡量信息通信行业在助力全社会绿色转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为政策制定与企业实践提供科学支撑。本报告所采用的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2。 表 2 本报告碳信息披露指标体系 <table><tr><td>一级指标</td><td>二级指标</td><td>三级指标</td></tr><tr><td rowspan="6">组织治理</td><td>使命理念</td><td>使命理念</td></tr><tr><td rowspan="3">履责声明/承诺</td><td>运营减碳声明/承诺</td></tr><tr><td>供应链减碳声明/承诺</td></tr><tr><td>绿色能源使用声明/承诺</td></tr><tr><td rowspan="2">组织架构及管理职责</td><td>组织架构</td></tr><tr><td>管理职责</td></tr><tr><td rowspan="15">组织管理</td><td rowspan="2">合规及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与机遇识别</td><td>合规要求识别及落实</td></tr><tr><td>气候变化风险与机遇识别</td></tr><tr><td rowspan="5">碳绩效管理</td><td>范围一排放绩效</td></tr><tr><td>范围二排放绩效</td></tr><tr><td>范围三排放绩效</td></tr><tr><td>产品碳足迹</td></tr><tr><td>第三方核查</td></tr><tr><td rowspan="5">减碳措施</td><td>绿色能源</td></tr><tr><td>绿色产品</td></tr><tr><td>绿色包装</td></tr><tr><td>绿色办公</td></tr><tr><td>碳抵销项目开发</td></tr><tr><td>碳抵销行动</td><td>碳抵销行动</td></tr><tr><td>内部意识提升</td><td>内部意识提升</td></tr><tr><td>资源支持</td><td>资源支持</td></tr><tr><td rowspan="4">生态伙伴及供应链发展</td><td>供应商筛选</td><td>供应商筛选</td></tr><tr><td>供应商监督管理措施</td><td>供应商监督管理措施</td></tr><tr><td>供应商履责支持措施</td><td>供应商履责支持措施</td></tr><tr><td>生态伙伴协作发展措施</td><td>生态伙伴协作发展措施</td></tr><tr><td rowspan="2">减碳赋能效应</td><td>向消费者/用户倡导低碳行为</td><td>向消费者/用户倡导低碳行为</td></tr><tr><td>赋能其他产业减碳</td><td>赋能其他产业减碳</td></tr></table>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 (二) 低碳议题受到高度重视, 披露表现整体向好 本报告聚焦于信息通信行业,并进一步细分为互联网和通信两大板块。互联网行业的样本选取主要依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20-2024年《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指数》前百强企业;通信行业样本则涵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入选“中国企业500强(2024)”的信息通信企业,并参考了部分主流ESG评级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电信/通信类企业名单。 当前,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ESG等报告以及相关议题报告 (以下简称: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ESG报告、报告)已成为信息通信企业向利益相关方系统呈现履责成效的关键载体,具备公开可及、内容全面、定期发布等特点。基于此,本报告以上述样本企业公开发布的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ESG报告为研究基础,共纳入互联网行业企业报告50份、通信行业企业报告60份。依据本报告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信息通信行业各信息点的披露情况见图1。 图1 信息通信行业碳信息披露整体情况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整理绘制 绿色低碳议题受到高度重视。整体看,绝大部分企业均在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ESG报告中披露或提及绿色低碳相关内容。其中,互联网企业中 $98\%$ 的报告涉及该议题, $90\%$ 将其作为独立板块进行披露;通信企业表现更为突出, $98.3\%$ 的企业不仅提及相关内容,还将其设为专门章节予以呈现。 具体指标维度披露情况良好。在全部27个信息点中,互联网企业有17个信息点披露比例超过 $30\%$ ,其中10个超过 $50\%$ ;通信企业则有14个信息点披露比例超过 $30\%$ ,其中8个超过 $50\%$ 。 龙头企业展现行业引领作用。以2024年《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指数》前百家企业为例,排名1-20的企业平均披露信息点超过13个,且全部披露了范围一或范围二碳排放数据;排名21-45的企业平均披露信息点超过10个,也基本实现了范围一或范围二碳排放数据的披露;而排名46-100的企业平均披露信息点约为9个,且仅半数报告涵盖范围一或范围二数据。由此可见,在当前以自愿披露为主的背景下,碳信息披露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综合实力,综合实力越强的企业往往具备更强的披露意识与更优的披露表现。 # (三)组织治理体现绿色引领,减碳承诺仍需加强 组织治理维度涵盖使命理念、履责声明/承诺、组织架构及管理职责三个指标共6个信息点,具体披露情况见图2。 图2组织治理维度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整理绘制 “使命理念”指标关注企业在使命、方针或愿景陈述中是否明确体现“绿色”“低碳”“气候”等关键词,信息通信行业企业在此方面披露情况总体较好(互联网行业 $68.00\%$ 、通信行业 $73.33\%$ )。这表明,行业内企业已普遍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发展战略,将其作为推动自身转型的重要内在动力。通过确立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价值导向,企业展现出对绿色发展的坚定承诺,为系统推进“双碳”目标落地、促进数字化与绿色化深度融合、发展绿色产品与服务等关键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引。 # 案例1:组织治理-使命理念 1. 全环节推动“双碳”目标实现: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制定“双碳”规划;发布碳中和目标 2. 筑牢绿色底色:构建绿色生态;以“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及“绿色低碳、美丽中国”为指引,将绿色发展融入企业战略 3. 数字化赋能绿色化发展:以数智化技术赋能千行百业绿色低碳发展;以零碳数智创造精彩视界;以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以数字化赋能绿色化发展、以绿色化牵引数字化转型 4. 向社会供给绿色产品:将绿色与循环经济理念融入产品全生命周期;推进清洁技术研发 “履责声明/承诺”指标重点关注企业是否设置定量化的减碳目标,当前行业在此方面的披露水平整体有待提升。具体来看,企业在运营层面的减碳承诺披露相对较多(互联网行业 $32.00\%$ 、通信行业 $28.33\%$ ),表明随着对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的持续跟踪, 部分企业已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减排路径规划。然而,涉及供应链环节的减碳声明/承诺的披露则明显不足(互联网行业 $18.00\%$ 、通信行业 $11.67\%$ ),这主要源于范围三碳排放基础数据难以精确获取,多数企业目前仅能统计员工通勤、商务旅行等有限活动的碳排放。从披露内容来看,具备以下特点: (1)在运营层面,企业设定的减碳承诺方式呈现多样化特征。其中,有19家企业直接提出碳中和目标,其他承诺形式还包括制定基于基准年的运营减排目标、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分阶段减碳路线图等。多数企业正通过技术创新与能源结构优化,稳步推进运营环节的减排进程。 (2) 在供应链减碳层面,目前仅有少数企业明确提出针对范围三碳排放的管理目标。其主要举措包括设定供应商碳排放标准、开展供应商碳管理培训、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等,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减排。 (3)在绿色能源使用层面,企业对核心业务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普遍作出明确承诺。除部分企业提出运营层面 $100\%$ 使用可再生能源的长期目标外,还针对数据中心、云计算等高耗能业务设定了具体可再生能源使用目标(如实现全覆盖)。为达成目标,企业普遍计划通过采购绿电、自建可再生能源设施等方式,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组织架构及管理职责”指标包括两个信息点。一方面,企业普遍重视绿色低碳治理架构的建设(互联网行业 $50.00\%$ 、通信 行业 $31.67\%$ )。多数企业在将绿色低碳、气候治理等相关职责融入ESG整体管理体系的同时,还通过设立碳管理委员会、碳管理工作组等专门机构,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绿色低碳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已将碳减排目标纳入高管绩效考核体系(互联网行业 $26.00\%$ 、通信行业 $11.67\%$ ),以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力度。 # 案例2:组织治理-组织架构及管理职责 1. 构建绿色低碳专门治理架构:建立由董事会、公司治理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构成的气候治理架构;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并由企业负责人任组长;构建包括“战略层-领导层-实施层”的三层气候变化治理架构 2. 从组织架构侧推动多部门协同:设立跨业务体系的ESG工作组并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要议题 3. 将碳减排目标纳入高管绩效考核体系:公司管理层薪酬与绿色低碳等可持续发展目标关联;将碳中和目标的阶段性成果纳入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体系;责任部门人员的职业发展与气候相关管理指标挂钩 # (四)组织管理实践多元深化,定量数据披露良好 组织管理维度涵盖合规及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与机遇识别、碳绩效管理、减碳措施、碳抵销行动、内部意识提升和资源支持六个指标共计15个信息点,各信息点披露情况见图3。 从整体披露情况来看,首先,企业对合规要求与气候变化风 险的应对普遍较为重视,相关信息点平均披露比例为 $53.5\%$ ;其次,范围一与范围二碳排放数据作为关键量化指标,受到广泛关注,平均披露比例为 $64.25\%$ ;第三,绿色办公作为绿色转型的基础措施,在企业中已得到较广泛实施,平均披露比例达 $84.5\%$ 。 图3组织管理维度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整理绘制 “合规及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与机遇识别”指标包括两个信息点。一方面,企业普遍重视气候及绿色低碳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互联网行业 $62.00\%$ 、通信行业 $30.00\%$ ),除遵循常规ESG准则外,在响应国内环境与碳信息披露要求的同时,也逐步加强对TCFD框架、ISSB S2等国际披露指引的参考与落实。另一方面,更多企业开始系统性识别气候变化带来的商业机遇(互联网行业 $64.00\%$ 、通信行业 $58.33\%$ ),在建立气候变化风险识别与机遇评估机制的基础上,部分企业已关注到气候变化催生的具体发展机遇,如绿色产品需求增长、碳金融市场拓展等。 # 案例3:组织管理-气候变化风险与机遇识别 1. 企业运营气候风险识别:结合业务运营资源使用情况、行业特点、办公点所在地气候和自然特征等综合识别气候风险;从日常运营、价值链、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分析潜在气候风险 2. 重要业务气候风险识别:将气候风险评价融入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管理;结合电商平台、云计算和物流等业务的行业特点、运营模式和地域分布开展气候风险识别;评估气候变化风险对网络设施的潜在影响 3. 气候风险应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精细搭建气候变化风险管理体系并设立多层级量化指标 4. 气候机遇识别:低碳产品研发;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绿色品牌效应;能源效率提升;绿色投资机会 “碳绩效管理”指标包括五个信息点,主要关注企业对碳排放数据的定量披露情况,该数据是企业系统开展全流程碳管理、制定减排目标的重要依据。整体披露情况(图4)呈现如下特征,一是企业运营碳排放数据基础较为扎实,多数企业已能够披露连续三年的范围一、范围二碳排放数据;二是部分通信企业(26.67%)开始逐步探索产品碳足迹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生命周期评估方法量化产品碳足迹,并将其应用于低碳产品研发过程中。 图4 碳绩效管理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整理绘制 “碳绩效管理”指标下各信息点披露情况显示,企业碳数据管理呈现分层次、差异化的特点: (1)范围一碳排放数据的披露已较为普遍(互联网行业 $62.00\%$ 、通信行业 $61.67\%$ )。多数企业已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能够准确报告运营直接产生的碳排放总量,部分企业进一步披露了排放强度及趋势分析,体现出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2) 范围二碳排放数据的披露更为透明和规范(互联网行业 $70.00\%$ 、通信行业 $63.33\%$ )。企业不仅系统披露外购电力、热力等间接排放,还针对数据中心、基站等关键设施建立独立监测机制,实现对能耗与排放的动态跟踪。 (3) 范围三碳排放数据的披露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行业间存在差异(互联网行业 $44.00\%$ 、通信行业 $26.67\%$ )。部分企业开始尝试核算并披露价值链间接排放,重点关注外购商品、员工通勤与差旅等类别,并通过供应链调研、数据平台建设等方式逐步 完善数据基础。 (4)通信企业在产品碳足迹方面开展先行探索( $6.00\%$ 、 $26.67\%$ ),对数据中心设备、终端产品等进行全生命周期碳核算,从而精准识别碳排放源和关键排放环节,指导低碳产品的研发。 (5)企业逐步引入第三方核查认证(互联网行业 $20.00\%$ 、通信行业 $16.67\%$ )以增强数据公信力。除依据ISO14064-1核查组织层面排放数据外,部分企业将核查范围扩展至产品碳足迹,系统提升碳数据质量与可信度。 “减碳措施”指标重点关注企业在绿色低碳实践方面的具体行动,共包括五个信息点。整体披露情况呈现两个特征,一是绿色能源、绿色产品、绿色包装与绿色办公四个信息点的平均披露比例为 $56.00\%$ ,其中绿色办公披露率超过 $84.00\%$ ,表明其在企业中的普及程度较高;二是部分企业结合行业特性,积极探索开发具有行业特色的碳抵销项目,拓展了碳减排的创新路径。 图5减碳措施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整理绘制 (1)绿色能源管理方面,企业采取了多元化节能降碳举措,主要包括部署分布式光伏设施、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建设数字化能源管理系统,以及在重点业务领域实施节能低碳管理等。此外,通信企业还通过5G网络智能化运维、基站节能改造等技术手段,系统提升整体能效水平。 <table><tr><td>案例4:组织管理-绿色能源</td></tr><tr><td>1. 绿色能源部署:在数据中心实现可铺设区域100%光伏覆盖;电动汽车取代传统燃油车作为员工班车;在多省市实践风光互补、光储及光氢储等一体化创新应用</td></tr><tr><td>2. 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签署可再生能源直接购电协议;将绿证登记签发系统与区块链连接以确保绿证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td></tr><tr><td>3. 数字化能源管理系统:搭建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实现能源消耗及碳排放精细化管理</td></tr><tr><td>4. 特色业务领域节能低碳管理:对核心网络机房区域进行节能改造;推广换电车、电动牵引车、甲醇轻卡等引领运输行业低碳转型;基站采用纯太阳能供电并搭配智能锂电灵活储电</td></tr></table> (2)绿色产品设计与研发方面,企业将绿色理念贯穿于研发、生产到回收的全过程。聚焦5G基站设备、数据中心解决方案、智能终端等核心产品,强化节能设计,并借助绿色供应链建设与材料优化等措施,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管理。 (3) 绿色包装方面, 企业结合业务特点推进实践创新。互联网企业主要围绕快递、外卖等领域, 推广可降解包装材料、优化 包装结构设计、引入循环包装模式以降低环境影响;通信企业则针对通信设备与终端产品,采用可回收与生物基材料,简化包装结构并建立回收体系,推动包装材料循环利用。 # 案例5:组织管理-绿色包装 1. 包装轻量化设计:在笔记本产品上采用一体化折叠包装方案;在固网终端产品中推行插槽式集合包装;推广电子说明书代替传统纸质说明书 2. 包装循环利用:推行栈板类、托盘类物料回收再利用;引入可重复使用包装系统;推动供应链采用循环包装方案 3. 包装环保属性:包装材料全部去塑化;包装材料可回收可降解;彩盒包装及产品说明书均由大豆油墨印制;推广纤维牛皮纸彩盒和淋膜纸保护膜等环保材料替代传统塑料包装 (4)绿色办公方面,各项实践具备普遍适用性,典型举措包括实施办公楼节能改造、推行无纸化与远程办公、应用智能节能设备等。部分企业还建立绿色办公激励机制,如通过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员工践行低碳办公,实现运营环节减排。 (5) 碳抵销项目方面, 信息通信企业在方法学研究和实践应用两个维度积极探索良好实践, 展现出行业在碳抵销领域的创新性与参与感。 一是聚焦碳抵销项目开发,企业结合业务特点开发具备行业特色的碳汇或碳减排项目,推动碳抵销方法学的完善与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案例6:组织管理-碳抵销项目开发 1. 支持碳汇技术:发起蓝碳生态系统的评估、修复及核算项目;聚焦中国典型海草床和滨海盐沼的碳循环过程并构建这两类生态系统的碳汇方法学 2. 开发减排方法学:主导开发《高效制冷机房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 二是聚焦碳抵销行动参与,企业运用碳信用工具助力碳中和的路径日益清晰,相关实践案例逐步增多(互联网行业 $22.00\%$ 、通信行业 $8.33\%$ )。碳信用已成为企业碳减排策略的重要补充,通过采购经核证的碳信用或林业碳汇等方式,推动实现运营碳中和,并逐步覆盖供应链环节的部分排放。 # 案例7:组织管理-参与碳抵销行动 1. 采购经核证的标准碳信用:采购国内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购买符合国际标准的风能碳减排额度打造“零碳大会”;通过使用核证减排量进行抵销的方式连续四年实现办公楼宇碳中和 2. 参与碳汇交易:开展林业碳汇交易;通过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完成蓝碳交易 “内部意识提升”指标披露表现良好(互联网行业 $56.00\%$ 、通信行业 $51.67\%$ ),超半数企业通过定期培训、多渠道宣传及主题活动等方式开展低碳教育,持续强化员工绿色意识。部分企业 还建立绿色行为激励机制,如积分奖励、评优表彰等,引导员工在5G网络建设、数据中心运营等重点业务环节践行节能理念,推动低碳意识转化为实际业务行动。 “资源支持”指标披露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互联网行业 $6.00\%$ 、通信行业 $3.33\%$ ),目前主要由具备较强资金与资源实力的龙头企业发挥示范作用。企业普遍以资金投入和技术创新为关键抓手,具体举措包括设立绿色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创新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同时,通过战略投资、绿色技术孵化等方式,推动绿色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助力绿色生态体系建设。 # (五)供应链协同绿色转型,体系化建设稳步开展 生态伙伴及供应链发展维度涵盖供应商筛选、供应商监督管理、供应商履责支持、生态伙伴协作发展四个指标,具体披露情况详见图6。整体呈现如下特征:一是在供应商筛选环节持续强化绿色导向(互联网行业 $48.00\%$ 、通信行业 $38.33\%$ ),企业逐步将绿色合规要求纳入供应商准入核心标准,尤其重视其绿色低碳资质、碳排放数据披露等关键指标;二是供应商监督管理与履责支持呈现均衡发展态势,企业既建立供应商绿色绩效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常态化审核、动态评估等方式压实供应商减排责任,也积极为供应商提供绿色低碳培训、技术指导等转型支持措施,助力供应链上下游协同降碳;三是生态伙伴绿色协作机制逐步建立(互联网行业 $32.00\%$ 、通信行业 $21.67\%$ ),企业通过联动高校、 行业协会、产业链生态伙伴等多方主体,构建推动行业绿色转型的协同生态。 图6生态伙伴及供应链发展维度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整理绘制 “供应商筛选”指标披露情况相对较好(互联网行业 $48.00\%$ 、通信行业 $38.33\%$ ),企业通过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将绿色低碳指标纳入供应商准入要求,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碳足迹及企业碳排放披露等多个维度,系统提升供应链绿色门槛。 # 案例8:生态伙伴及供应链发展-供应商筛选 1. 绿色低碳准入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环保节能认证、全生命周期评估报告及温室气体核查证书;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环保型原材料、产品和服务;对新签供应商提出清洁电力使用比例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提高使用绿色材料、绿色制造工艺的要求 2. 特色业务领域供应商要求:将新能源车辆比例纳入运输承运商招标要求;优先选择可提供低碳型云服务器的第三方供应商 “供应商监督管理”指标披露表现较好(互联网行业 $38.00\%$ 、通信行业 $46.67\%$ ),企业重点强化考核与退出机制,以动态评估供应链绿色发展情况。在监测考核方面,企业将环境管理、碳减排目标、清洁能源使用及绿色低碳认证等要素纳入评估体系,并通过年度绩效评估、数字化平台等方式对供应商开展常态化监测考核,推动供应商持续改进。在退出机制方面,企业对未达到减碳目标或存在环境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实施降级或清退,保障供应链整体绿色发展质量。 “供应商履责支持”指标披露情况表明,企业通过培训赋能、交流协作与资源支持等方式提升供应商绿色低碳转型能力。一方面,组织开展碳管理、环保法规解读、清洁生产技术等专项培训,并定期举办碳管理论坛、供应商大会等交流活动,促进减排经验与标准工具共享。另一方面,通过提供技改方案、数据中心管理标准等引导供应商制定绿电使用规划,并配合设立绿色奖项、发起减排倡议,激励供应商主动落实减排措施,共同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 “生态伙伴协作发展”指标披露情况表明,企业通过多方协作构建绿色生态圈,具体包括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探索绿色技术研发,与产业链伙伴共同发起低碳倡议,协同政府推进绿色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以此带动上下游协同减碳,共同推进全链条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 案例9:生态伙伴及供应链发展-生态伙伴协作发展 1. 联动高校、科研机构等:与高校合作研发性价比更高的可降解材料;与高校成立全球数字可持续发展企业实验室 2. 联合行业协会、产业链同行等:签署智能数据中心节能减排备忘录;发起“气候与低碳转型伙伴倡议”;组建生态联盟 3. 携手政府、公益组织、国际机构等:携手人民政府共同打造绿色电力与智能算力深度融合的能源创新科技工程;携手环保组织、湿地公园等探索生态保护游戏的研发和应用 # (六)减碳赋能场景丰富创新,双线并进实践深入 减碳赋能维度涵盖向消费者/用户倡导低碳行为、赋能其他产业减碳两个指标,具体披露比例见图7。整体而言,一是互联网行业充分发挥其面向终端用户的业务优势,将绿色低碳理念深度融入核心服务场景,通过平台功能引导、低碳行为激励、绿色知识科普等方式持续传递低碳价值(平均披露比例为 $54.00\%$ ),有效促进公众低碳意识提升与行为转化;二是信息通信行业赋能其他产业减碳的实践成效突出(互联网行业 $20.00\%$ 、通信行业 $23.33\%$ ),依托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为制造业、物流、能源等重点行业提供数字化减碳解决方案,助力各行业优化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切实带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图7 减碳赋能维度各信息点披露比例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整理绘制 在“向消费者/个人倡导低碳行为”方面,企业正通过创新形式、丰富场景等多种维度,推动低碳理念落地。具体包括宣传低碳环保理念、推广绿色商品与服务、打造个人碳账户等多元路径,引导消费者将低碳意识转化为日常行动。 # 案例10:减碳赋能-向消费者/个人倡导低碳行为 1. 低碳环保理念宣传:在线下大屏投放绿色出行等宣传内容总计近5000分钟;组织环保主题音乐会;在游戏中植入循环再生/资源再生/再利用环保功能 2. 绿色低碳商品推广:开展“绿色家电消费节”线上活动;举办“低碳生活节”特色活动;对线上商城商品标注“减碳特权”标识 3. 打造个人碳账户:用户通过在线开票、消费评价等日常行为积累碳积分;通过环保知识竞赛、公共交通出行等活动培育用户 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通过“绿色出行碳普惠计划”激励用户开设碳账户并践行不同种类的绿色出行方式 在“赋能其他产业减碳”方面,企业主要依托数字化工具与关键技术输出两种路径,一是通过搭建碳管理平台、能耗监测系统等,为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提供碳核算与能效优化服务;二是输出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关键技术,开发光伏智能运维、智慧交通等解决方案,以技术赋能推动行业运营效率提升与低碳转型。 # 案例11:减碳赋能-赋能其他产业方面 1. 赋能传统行业碳管理:为钢铁行业企业提供精细化能耗和碳管理平台;依托大数据分析模型服务化工企业优化生产流程、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 赋能能源高效利用:通过数据上云、智能分析实现电站精确监控与快速响应;通过数智化控制系统为水泥、固废处理、钢铁、汽车等高耗能行业提供能源增效解决方案 3. 特色业务领域赋能:提供远程视频协作、实时屏幕共享、即时通讯等功能提高线上会议效率、降低会议碳排放;通过小微企业绿色评级模型为小微企业提供优惠的绿色贷款;推进碳汇监测管理数字化平台开发 # 三、碳信息披露展望篇 # (一)夯实基础,加强企业自身碳管理能力构建 在“双碳”目标持续推进与信息通信行业能源消耗特征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强化企业碳管理能力建设,既是保障碳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的根本前提,也是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有效落实政策监管与市场要求的重要基础。一是系统构建碳管理基础能力。企业应在组织架构、制度保障与人员能力三方面协同发力,建立健全碳管理体系。在组织架构层面,设立专职碳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战略、运维、财务等相关部门协作机制,避免碳管理工作流于单点、分散开展;在制度保障层面,应制定覆盖碳排放核算、碳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与操作指南,明确工作流程与标准;在人员能力建设层面,重点加强碳管理专职人员在气候治理、数据收集分析等领域的专业能力,为碳管理工作提供人才支持。二是推进碳数据精细化管理,夯实排放底数基础。碳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本上取决于碳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企业应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数据管理,对电力、燃油等直接能耗数据实施精细化采集与监控,最大限度降低人工统计误差与滞后性。通过规范开展数据分类核算,精准掌握碳排放总量、结构与基线,适时引入数字化碳管理工具提升效率,为科学制定减排路径与规范披露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碳管理,聚焦关键减排环节。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是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建议企业系统梳理从原材料、生产、储运到使用等各阶 段的产品碳足迹,识别主要排放源,并针对性地制定优化方案,从源头降低产品碳强度。此举不仅有助于实现全链条低碳发展,也为碳信息的全面、准确披露提供坚实支撑。 # (二)多方发力,推动碳信息披露良性有序发展 碳信息披露作为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环节之一,需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链主企业等多方协同,共同构建“政策引导一标准支撑一企业实践”的发展格局,推动行业碳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开展、持续深化。一是政府主管部门强化政策引领,明确碳信息披露底线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协同联动,为行业碳信息披露发展提供稳定政策环境的同时,明确碳信息披露严禁错披假披的底线要求,切实促进行业碳信息披露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行业标准体系,筑牢规范披露基础。结合信息通信行业核心特点与赋能优势,制定信息通信行业碳信息披露标准,明确披露原则、披露内容与披露方式等关键要素,解决行业披露口径不一、对标困难等问题,为企业开展碳信息披露提供清晰操作依据。三是发挥链主企业引领作用,强化供应链碳管理牵引效能。链主企业可将碳信息披露结果纳入供应商评价体系,建立差异化合作机制。对碳信息披露完整、减排目标明确的供应商,优先纳入合作名录并给予合作倾斜;对未按要求开展碳信息披露的供应商,设定相应惩罚措施。通过产业链上下游传导效应,推动链上企业主动开展碳信息披露实践,促进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协同发展。 # (三)应用牵引,丰富碳信息披露多元应用场景 碳信息披露实践成果的有效应用是推动行业碳管理工作深化的重要抓手,需拓展应用场景,充分释放其价值。一是推动碳信息披露与绿色金融深度融合,打通碳信息价值化通道。将碳信息披露质量作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审批的参考依据,联合金融机构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对披露规范、数据透明的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引导资金流向低碳领域,助力企业开展节能改造与低碳技术研发。二是提升公众可及性,推动碳信息与绿色消费联动。通过企业官网、行业平台等渠道,以可视化图表、简明报告等形式公开核心披露内容,降低公众获取与理解门槛,引导绿色消费选择,增加社会公众对企业绿色品牌的认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 附件:主要缩略语 1. 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2. CCER: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3. CSRD:《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4. EPA:美国环境保护署(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5. ESG: 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 (Social)、治理 (Governance) 6. FSB: 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7. GHG Protocol: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reenhouse Gas Protocol) 8. GRI: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9. IFRS S2: 《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 2—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10.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11. ISSB: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12. 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13. 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 14. WBCSD: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 (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15. WRI: 世界资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泰尔认证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 邮编:100191 电话:010-82051631 传真:010-62304980 网址:www.caict.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