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1-天星资本-做市转协议专题_做市企业源何逆势而动_昙花一现OR未来趋势__11页_962kb
报告摘要
新三板做市转协议现象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2016年11月,新三板市场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部分做市企业主动转回协议转让方式。截至2016年10月25日,共有37家做市企业完成转回协议转让,这一趋势与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制度不完善以及企业IPO准备等因素密切相关。
主要观点
1. IPO申请:做市转协议最常见的理由
- 控制股东人数,避免IPO额外审批:根据监管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企业申请IPO需向证监会申请行政许可。做市转让企业通常股东人数较多,转回协议转让可有效控制股东人数,避免额外审批。
- 国资背景做市商不愿IPO:多数做市商为国有控股券商,其库存股在IPO时可能被划转至社保基金。因此,企业IPO辅导期间,做市商倾向于退出,而企业主动转回协议转让可简化退出流程。
- “三类股东”IPO难度大:契约型私募基金、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在IPO审核中面临较多问题。协议转让有助于“三类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或回购实现退出,避免流动性风险。
2. 股权收购:受交易制度限制而做市转协议
- 大额股权转让受限:当前新三板交易制度下,做市商难以实现大额股份的高效转让,而协议转让在大宗交易方面更具优势。
- 大宗交易平台预期推出:股转系统正加快建设新三板大宗交易平台,预计年内推出。一旦平台上线,因股权收购而做市转协议的现象可能减少。
3. 其他原因:流动性问题仍是核心
- 做市商未能有效提升交易活跃度:部分企业认为做市商未能有效改善流动性,协议转让有时反而能提升换手率。
- 做市价格无法反映企业真实价值:在流动性不足的市场环境下,做市价格往往偏低,影响企业后续定增或并购的估值基础。
关键信息
市场数据
| 挂牌企业数量 | 9341 |
|---|---|
| 做市转让家数 | 1647 |
| 协议转让家数 | 7694 |
| 成交量(亿股) | 2.58 |
| 成交金额(亿元) | 11.71 |
- 数据日期:2016年11月1日
做市转协议企业分布
- 创新层企业:15家因IPO辅导转回协议转让。
- 基础层企业:12家因IPO辅导、8家因股权收购,其余为其他原因。
- 未明确原因的企业:8家,主要涉及流动性问题。
做市商公司性质分布
- 国有控股券商:68家,占86家做市商的79%。
- 非国有控股券商:18家,仅占少数。
做市转协议原因分析
- IPO辅导:20家企业涉及,其中15家为创新层,5家为基础层。
- 股权收购:8家企业涉及,其中5家为基础层,3家为创新层。
- 流动性问题:8家企业未明确原因,主要因做市商未能提升流动性或做市价格偏低。
流动性现状与影响
- 协议板块活跃度更高:2016年6月后,协议板块的周换手率约为做市板块的6倍。
- 做市板块交易活跃度下降:自2015年6月起,做市板块的交易活跃度显著低于协议板块。
- 部分企业转回协议后换手率提升:如盛安资源、德安环保等案例显示,转回协议后换手率有所提高。
未来展望
- 流动性是核心问题: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大量优质企业选择转回协议转让。
- 制度完善预期:2016年9月,国务院提出完善新三板交易制度,股转系统也将流动性问题作为下一步重点解决方向。
- 做市转协议可能成为短期现象:随着流动性逐步改善和做市商能力提升,该现象可能不会成为长期趋势。
结语
新三板做市转协议现象主要源于流动性不足、交易制度不完善以及企业IPO准备等多重因素。未来,随着交易机制的优化和流动性问题的逐步缓解,这一现象有望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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