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CEBS2720Guidelines-for-Joint-Risk-Assessment-28GL-3929_41页_333kb
报告摘要
总结:GL39 指南 - 跨境集团风险与资本充足性联合评估流程
核心内容
GL39 是由欧洲银行管理局(CEBS)制定的指南,旨在规范欧洲经济区(EEA)跨境银行集团的联合评估和决策流程。该指南适用于联合评估(Joint Assessment)和联合决策(Joint Decision),涉及风险因素、风险管理和控制因素、ICAAP(内部资本充足性评估程序)、CRD(资本要求指令)合规性以及资本充足性的确定。
主要观点
- 联合评估与决策的必要性:根据CRD第129(3)条,跨境银行集团的合并监督者(consolidating supervisor)和子公司监督者(host supervisors)需在监督委员会框架下,就ICAAP和SREP(监管审查与评估程序)的适用性达成一致意见。
- 共同模板与评分体系:为确保评估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各监督者需使用统一的模板和评分体系,对风险因素、控制因素和ICAAP框架进行评估。
- 跨机构协调:评估过程中需协调不同国家的监管方法和风险评估系统(RAS),以实现横向一致性(horizontal convergence)。
- 多层级评估:评估应涵盖集团、子集团及个别实体的层面,同时考虑集团内部风险传递、资本分配及压力情景下的资本充足性。
- 监管对话机制:监督者之间需通过协调对话达成共同理解,以形成一致的评估和决策,包括对风险控制、治理结构及合规性的深入讨论。
- 与被监管机构的互动:监督委员会应与集团及其实体进行密切沟通,以确保评估结果的透明性和有效性。
关键信息
1. 联合评估的结构与流程
- 风险因素与控制因素的评估:各监督者需使用统一模板(Table 1)和评分体系(Table 2、Table 3)报告风险因素和控制因素的评估结果,包括风险等级、控制有效性及综合评分。
- 评估模板内容:
- 整体风险评估及关键弱点
- 财务状况评估
- 业务与风险策略、风险容忍度、治理结构评估
- 个体风险因素评估(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 评分体系:
- 风险评分(1-4):分别表示低、中低、中高、高风险
- 控制评分(1-4):分别表示强控制、适当控制、不足控制、弱控制
- 评分依据:需结合国家监管实践和RAS,确保评估结果的可比性与一致性。
2. 联合评估的方法
- 监督委员会的角色:监督委员会的主席(consolidating supervisor)负责组织、引导和协调讨论,整合各成员的评估结果,形成初步报告。
- 讨论重点:
- 风险因素及控制因素的综合评估
- 财务状况及盈利可持续性
- 集团内部风险传递与资本分配
- 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及治理结构的健全性
- 对话机制:监督者之间应通过协调对话,以达成对风险、控制、ICAAP和合规性的共同理解,从而做出一致的资本充足性决策。
3. 跨境集团的特殊考虑
- 集团内部风险关系:需评估集团内风险集中、传染渠道及内部交易,特别是对被归类为金融集团(financial conglomerate)的实体。
- 非EEA监督者参与:合并监督者可考虑邀请非EEA监督者参与联合评估,以增强整体评估的全面性。
- 监督者之间的协作:监督委员会应使用统一模板,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可比,同时鼓励各成员根据实体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提供详细信息。
4. 资本充足性的联合决策
- 资本充足性评估:联合决策需考虑ICAAP结果、监管评估、资本分配、压力情景下的资本需求及前瞻性资本估计。
- 资本分配:需评估集团内部的多元化效应及资本在不同实体间的转移性。
- 资本要求:决策应确定集团、子集团及个别实体的资本充足水平,可能高于最低监管要求。
附录:主要章节概述
| 章节 | 内容概要 |
|---|---|
| Chapter 1 | 引言与执行摘要,介绍GL39的背景、目标和适用范围 |
| Chapter 2 | 风险因素和控制因素的联合评估,包括模板与评分体系的使用 |
| Chapter 3 | ICAAP框架与流程的联合评估,确保ICAAP的稳健性和适用性 |
| Chapter 4 | 合规性评估,涉及CRD各项最低要求的执行情况 |
| Chapter 5 | 资本充足性的联合决策,包括压力测试、资本分配及资本类型评估 |
总体目标
GL39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协调与一致性,提升跨境银行集团的监管有效性,确保资本充足性评估和决策过程的透明性、合理性与可比性,从而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