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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欧洲委员会关于实施标准化对手方信用风险方法(SA-CCR)的咨询意见总结
核心内容
欧洲委员会正在对《资本要求条例》(CRR)进行审查,并考虑实施由巴塞尔委员会于2014年3月提出的标准化对手方信用风险方法(SA-CCR)。该方法旨在替代欧盟当前使用的标准化方法(SM)和市值法(MtM方法),并可能适用于其他银行审慎框架领域,如对中央对手方的资本要求和大额风险暴露框架。此外,委员会还要求评估《CRR》第275条中“原始暴露方法”(OEM)的适用性。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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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CCR的适用性与影响
- SA-CCR将取代现有的SM和MtM方法,用于计算衍生品的暴露值,以满足对手方信用风险资本要求。
- 委员会希望了解SA-CCR对欧盟机构(包括信用机构和可能适用CRR的投资机构)的影响,特别是对资本要求、杠杆率以及大额风险暴露框架的影响。
- 需特别关注SA-CCR对小型机构的影响,评估是否需要为它们制定简化版或继续使用MtM方法/O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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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的现状与未来
- OEM是巴塞尔I框架中引入的替代方法,用于计算衍生品的暴露值,但仅限于符合《CRR》第94条小规模交易账户豁免的机构。
- 虽然OEM已被巴塞尔II框架删除,但欧盟在后续的CRD IV/CRR中保留了该方法,因其更适合交易活动较少的机构。
- 委员会希望EBA评估是否应保留OEM,或是否应由SA-CCR或其简化版替代,以避免对小型银行造成不必要的操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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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与分析方法的限制
- 委员会意识到数据可用性可能限制EBA的分析范围。
- 若无法进行全面分析,EBA应明确报告相关限制,并在必要时使用替代的、简化的方法进行评估。
关键信息
- SA-CCR的应用范围:不仅适用于对手方信用风险资本要求,还可能扩展至杠杆率框架和大额风险暴露框架。
- OEM的适用性: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交易账户机构,用于计算CVA风险。
- EBA的任务:评估SA-CCR对欧盟机构的影响,包括资本、操作负担和公平竞争,并分析OEM的现状和适用性。
- 时间安排:
- 2016年6月1日:完成SA-CCR对资本要求的初步分析,基于现有巴塞尔杠杆率QIS数据;对OEM和MtM方法进行广泛比较。
- 2016年10月1日:提交最终报告,涵盖所有分析内容。
报告要求
- EBA需确保分析不偏袒委员会的最终决定。
- EBA应与欧盟银行业进行讨论,但不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 委员会鼓励EBA在报告中指出任何已识别的问题或不一致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术语澄清。
附件与支持
- 附件1提供了可用于分析的初步数据概览,以协助EBA完成其评估任务。
结论
此次咨询旨在为欧洲委员会在CRR审查过程中提供技术建议,以确保SA-CCR的实施不会对欧盟银行体系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对小型机构。EBA需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下,完成对SA-CCR和OEM的全面评估,并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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