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Annex-III-Exclusion-Criteria_3页_78kb
报告摘要
附件III:诚信声明及所需支持文件说明
核心内容
附件III规定了投标者在参与欧洲银行管理局(EBA)招标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排除标准,以及相应的诚信声明和支持文件要求。该声明旨在确保投标者具备合法合规的资质,避免与欧盟利益冲突,并维护招标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主要观点
- 诚信声明:投标者需就一系列问题作出“是”或“否”的回答,以确认其是否符合EBA的资格要求。
- 排除标准:若投标者对第1至第11项的回答为“是”,则将被排除在招标程序之外。
- 支持文件要求:若投标者对第12至第17项的回答为“否”,则需在合同签署前提供相关支持文件,以证明其声明的真实性。
- 文件有效性:支持文件需为最新且可合理获取,以满足EBA的审查要求。
关键信息
诚信声明要求
投标者需就以下问题作出声明:
- 是否破产或被清算:若为个人,则是否处于破产程序中;若为公司,则是否破产或被清算。
- 是否由法院管理事务:是否正在接受法院的管理。
- 是否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是否已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安排协议。
- 是否暂停业务活动:是否已暂停业务运作。
- 是否涉及类似情况的法律程序:是否正在或曾涉及与上述情况类似的法律程序。
- 是否因专业行为受到刑事定罪:是否因专业行为被法院判决(具有既判力)。
- 是否因严重职业不当行为受到处罚:是否曾因严重职业不当行为被认定。
- 是否未履行社保或税务义务:是否未履行或未遵守相关国家的社保或税务规定。
- 是否因欺诈、腐败等行为被判决:是否因欺诈、腐败、参与犯罪组织等行为被法院判决(具有既判力)。
- 是否因违反合同义务被认定严重违约:是否在欧盟资助的采购或拨款程序中被认定严重违约。
- 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与合同存在经济、政治、家庭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冲突。
诚信声明的签署与效力
- 声明需由投标者签署并注明日期。
- 签署人应为公司董事或具有代表权或控制权的人员。
- 若投标者涉及分包,分包商也需提供签字声明。
- 若投标者为法律实体,可能需在后续阶段提供有关其所有权、管理和控制权的额外信息。
支持文件要求
- 第1、2、3、4、5、6、9项:需提供最近的司法记录摘录,或由原籍国司法或行政机构出具的等效文件。
- 第8项:若无相关证书,可由投标者在司法或行政机构、公证人或专业组织前作出宣誓或郑重声明。
- 英国实体:需提供由公证人或宣誓人出具的宣誓声明,公司秘书、审计师或会计师的共同签署声明不被接受。
- 合同签署前提:合同签署前必须收到所有支持文件,否则不得签订合同。
合作投标者的处理
- 成功的联合投标者需分别提供排除标准声明和支持文件。
- 所有声明和文件均需由投标者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总结
附件III是EBA招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合规性文件,要求投标者在参与招标前就其财务状况、法律行为、职业操守及潜在利益冲突等方面作出声明。声明需由授权代表签署,并附有相应的支持文件,以确保投标者的合法性与诚信。支持文件的形式和有效性因国家而异,但必须为最新且可合理获取。若未满足上述要求,投标者将被排除在招标程序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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