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司法讲义PPT(魏天慧)_34页_1mb
报告摘要
公司法修订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1993年首次颁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其中2005年和2013年的修订尤为关键。2005年修订主要针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出资方式、公司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而2013年修订则进一步简化了公司设立和资本制度,强化了市场机制和投资者保护。
主要修订内容
2005年公司法修订主要内容
1. 扩大公司投资范围
- 删除了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50%的限制。
- 明确公司可以投资,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 增加公司担保规定
-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 若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3. 增加公司社会责任规定
- 公司需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 加强职工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
4. 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需承担连带责任。
5. 增加关联交易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若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6. 增加股东代表诉讼规定
- 股东可提起诉讼撤销或宣告无效违法的公司决议。
- 公司可要求股东提供担保。
7. 修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条款
- 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
- 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元降至3万元。
- 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8. 修改有限公司出资方式条款
- 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9. 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需一次足额缴纳。
10. 增加股东退出机制
- 股东可在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情形下请求公司收购股权。
11. 修改股份公司发起人数量
- 发起人数量由5人以上改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12. 修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条款
- 注册资本由实收改为认缴。
- 最低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
- 发起人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五年内缴足)。
13. 增加累积投票制
- 股东可集中表决权,选举董事或监事。
14. 禁止股份公司向董监高借款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15. 增加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规定
- 上市公司需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16. 增加关联交易表决回避制度
- 关联董事不得参与相关事项表决,且需满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的条件。
17. 修改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
- 发起人持股限制由三年改为一年。
-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不得在上市一年内转让。
- 董事、监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
18. 修改股份公司收购股份规定
- 公司不得收购股份,但有特定情形可例外,如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奖励职工等。
19. 增加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规定
- 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0. 清算期间公司法人格存续
-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013年公司法修订主要内容
1. 取消营业执照实收资本披露
- 营业执照不再载明实收资本。
2. 修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 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
- 删除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除法律另有规定)。
3. 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 删除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的规定。
4. 修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 删除股份公司发起人出资期限和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 注册资本由实收改为认缴。
公司法主要内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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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本制度和设立制度
- 注册资本为认缴出资额。
- 公司设立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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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 明确股东权利,如知情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义务与责任,包括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 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和直接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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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
- 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 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和议事程序。
- 明确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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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发行与转让及债券制度
- 确立股份发行原则,引入溢价发行机制。
- 放宽股份转让限制,允许股权激励。
- 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程序平移至《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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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 明确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 规定利润分配和公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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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分立及增资、减资制度
- 明确合并、分立的程序及债权债务处理方式。
- 规范增资、减资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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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和清算
- 明确公司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 规定清算组职权及财产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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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
- 强调公司应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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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及劳动者权益保护
- 公司需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 董事会、监事会需有职工代表。
- 清算时需优先清偿职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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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者的法律责任
- 强化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追究。
- 明确中介机构的赔偿责任。
关键信息
- 公司法修订历程:自1993年首次颁布,经历1999、2004、2005、2013年四次修订,现行版本为2013年修订后的《公司法》。
- 资本制度改革:从法定资本制转向授权资本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部分行业除外)。
- 公司治理强化:引入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完善关联交易、股东代表诉讼、直接诉讼等机制。
- 投资者保护:明确股东权利,建立退出机制和司法救济制度。
- 社会责任与职工权益:强调公司需承担社会责任,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设立职工代表制度。
结论
2005年和2013年的公司法修订,显著推动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强化了投资者权益保护,放宽了公司设立和资本制度的限制,提高了市场灵活性。同时,公司法也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权益保护,为构建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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