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0-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吗_——基于_CRHPS_的实证分析_17页_12mb
报告摘要
土地确权促进了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吗?——基于CRHPS的实证分析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基于中国农村家庭追踪调查(CRHPS)数据库的四期农户面板数据,采用多期双重差分(DID)模型,系统评估了新一轮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研究发现,土地确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但其影响存在异质性,具体表现为对有确权经历农户的激励效果更强,对有土地调整经历农户的激励效果较弱。此外,土地确权还对农地的连片集中具有正向作用。
主要观点
1. 农业规模经营的必要性
- 农业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方向,有助于提升农民收入、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以及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 中国农业规模经营仍面临耕地细碎化、分散化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度创新加以改善。
2. 土地确权的政策背景
-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开展多轮土地确权改革,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完成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标志着新一轮土地确权的正式推进。
- 新一轮土地确权相比以往更具制度保障性,采用现代测绘技术和法律手段,提高了地权的清晰界定和稳定程度。
3. 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
- 假说1:新一轮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具有正向激励作用,估计系数约为4%。
- 假说2:相较于没有确权经历的农户,有确权经历的农户在土地确权后,农业规模经营概率更高。
- 假说3:相较于没有土地调整经历的农户,有土地调整经历的农户在土地确权后,农业规模经营概率更低。
4. 土地确权对农地连片集中的影响
- 土地确权不仅有助于扩大农地经营规模,还能促进土地的连片集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关键信息
数据来源与处理
- 数据来自CRHPS数据库,涵盖2013—2019年4期农户面板数据,共33566个农户样本。
- 被解释变量为“农业经营面积是否为村庄户均承包地面积的5倍及以上”。
- 核心解释变量为“是否完成新一轮土地确权”。
- 控制变量包括家庭特征(如耕地亩均市场价值、家庭抚养比、家庭人口规模、女性务农劳动力占比)和社区特征(如村户均承包地面积、村到县城公路条数)。
研究方法
- 采用多期DID模型,识别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净效应。
- 进行平行趋势检验和安慰剂检验,确保估计结果的稳健性。
- 进行敏感性分析,验证不同测度指标下的估计结果一致性。
稳健性检验结果
- 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的正向影响在不同测度指标(如农业经营面积为村庄户均承包地面积的3倍、4倍、6倍、7倍)下均保持稳健。
- 土地确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培育也有一定促进作用。
产权经历的异质性影响
1. 不同土地确权经历农户的反应
- 有土地确权经历的农户在土地确权后,农业规模经营概率提高,表明其对确权制度的信任度更高。
- 没有土地确权经历的农户在确权后农业规模经营概率也有所提升,但幅度较小,说明确权制度在这些农户中仍需时间适应。
2. 不同土地调整经历农户的反应
- 有土地调整经历的农户在土地确权后,农业规模经营概率反而降低,说明其对土地权属的稳定性预期较低。
- 土地调整历史可能削弱农户对确权制度的信心,从而抑制其农业规模经营意愿。
政策启示
- 巩固确权成果:应持续推动土地确权成果的巩固,强化农地产权的排他性和稳定性,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奠定制度基础。
- 协调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土地确权制度应与农村非正式制度相辅相成,适应中国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
- 减少土地调整:应以一次性确权替代动态调整,避免因土地调整导致确权制度的失效。
- 推动连片集中:在扩大农地经营规模的同时,应注重土地的连片集中,通过土地互换、整治等方式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
结论
新一轮土地确权对农业规模经营具有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但其效果在不同产权经历的农户之间存在异质性。土地确权不仅促进了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也推动了农地的连片集中,有助于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经营效益。然而,土地调整经历可能削弱土地确权的激励效果,因此应减少土地调整,推动农地产权的长期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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