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CP-2014-27-DGS-Payment-commitments_25页_413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CP/2014/27 咨询文件
核心内容
EBA/CP/2014/27 是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的关于《存款保障方案指令》(DGSD)中支付承诺的草拟指南。该文件旨在为存款保障方案(DGS)和指定机构提供清晰的指导,以确保支付承诺机制在欧盟范围内的一致应用,并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
主要观点
- 支付承诺的定义:支付承诺是指由信用机构向DGS做出的不可撤销的付款承诺,前提是该承诺完全由低风险资产作为担保。这些资产必须无第三方权利,并且可供DGS支配。
- 支付承诺的适用范围:支付承诺可作为DGS融资手段的一部分,但其总比例不得超过DGS融资总额的30%。
- 担保机制:DGS应接受两种类型的担保安排:安全金融担保安排(低风险资产仍由信用机构持有)和标题转移金融担保安排(信用机构将低风险资产所有权转移给DGS)。
- 担保资产的管理:DGS和指定机构应制定标准的担保资产准入和管理标准,包括评估信用、市场和流动性风险,避免接受流动性差的资产如资产支持证券。
- 担保资产的交付方式:担保资产应通过证券账户或现金账户交付给DGS,并确保其完全隔离,防止第三方权利干扰。
- 担保资产的第三方权利:DGS应确保担保资产没有第三方权利,防止因担保资产被其他方主张而影响DGS的债权保护。
- 折价(Haircut)机制:所有低风险资产担保均需折价处理,除非担保为同币种的现金。折价应根据资产的信用、市场和流动性风险进行确定。
- 法律和监管一致性:为确保法律清晰性和监管一致性,EBA要求成员国监管机构以非歧视性方式实施支付承诺机制,并避免监管套利。
关键信息
1. 报告要求
- 成员国监管机构需在2015年1月2日前向EBA报告是否遵守或计划遵守这些指南。
- 未在截止日期前报告的监管机构将被视为不遵守。
- 报告需通过EBA提供的表格提交至合规邮箱 compliance@eba.europa.eu。
2. 支付承诺安排(Payment Commitment Arrangement)
- 支付承诺必须通过书面协议达成,DGS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信用机构支付承诺金额。
- 支付承诺金额应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若适用早期干预或危机管理措施,则缩短至1个工作日。
- 信用机构需及时通知DGS任何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或DGS行使权利的事件。
3. 金融担保安排(Financial Collateral Arrangement)
- 金融担保安排应包括担保资产的替换、补充、加速支付义务等条款。
- 在发生执行事件时,DGS有权出售或直接取得担保资产,无需提前司法通知。
- 信用机构需确保担保资产在发生违约时能够被有效实现。
4. 担保资产交付方式
- 担保资产应交付至由指定机构或DGS确定的托管人账户或证券账户。
- 托管人不得处置担保资产,并需放弃任何保留权或质押权。
- DGS应确保担保资产的隔离和可访问性,防止因托管人违约导致损失。
5. 担保资产的第三方权利
- 担保资产不得有第三方权利,DGS应确保其无任何抵押或担保安排。
- 信用机构需承诺担保资产未被用于其他第三方担保。
6. 担保资产的准入与管理
- DGS应设定准入标准,确保担保资产的信用、市场和流动性风险可控。
- 需考虑资产发行方的信用质量、资产到期日及货币种类。
- 小型机构可适当放宽准入标准,但需确保整体担保资产的多样化。
7. 折价(Haircut)机制
- 折价应基于资产的风险评估,确保DGS的债权得到充分保障。
- 折价比例可参考欧洲央行接受的担保资产折价标准。
- 折价机制需考虑资产类型、发行方信用、到期日和货币种类。
8. 法律和监管一致性
- EBA强调监管一致性、法律清晰性和防止监管套利的重要性。
- 支付承诺机制的实施应遵循非歧视性原则,并基于客观标准。
附录内容
- 影响评估:EBA提供了对支付承诺机制的影响评估,分析其对DGS、信用机构和监管机构的潜在影响。
- 咨询问题总结:EBA列出了一系列问题供公众反馈,涉及支付承诺的适用范围、担保安排的选择、担保资产的交付方式、第三方权利的评估、担保资产的准入标准、折价机制以及监管一致性等。
实施与生效
- 这些指南将在3个月的公众咨询期结束后最终发布。
- 指南的最终版本将在截止日期后由EBA发布,并需成员国监管机构和DGS遵循。
总体目标
- 通过统一支付承诺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提高存款保障体系的稳健性。
- 为DGS提供清晰、可操作的指导,以确保其在危机情况下能够有效行使权利并保障存款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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