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6-KPMG_China-海关总署发布开展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的有关事项_3页_1mb
报告摘要
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公告总结
背景
海关总署2015年第53号公告(2015年11月6日发布),推广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模式,以取代传统的备案单耗核销。传统模式易导致保税物料库存差异、合规风险和隐性成本,因为企业物料种类多、海关系统处理有限。工单式核销是海关精细化管理的进步,有助于提升企业合规性和降低风险。
政策核心内容
工单式核销基于企业ERP系统,要求企业:
- 提交报关单数据和ERP工单数据。
- 具备一般信用及以上的企业资质。
- 使用ERP系统实现生产流程全程信息化,进行料件耗用追溯。
- 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与海关系统联网。
- 保税物料与非保税物料分开管理。
海关通过料号级数据进行核销,核销依据是企业工单记录的生产耗用情况。
影响与建议
工单式核销对企业提出更高要求,包括提升内部生产流程、内控制度和ERP系统能力。企业需评估实施可行性,考量额外成本、数据接口设计、知识产权风险等。成功实施可减少海关补税和处罚风险,但可能涉及保密问题。毕马威建议企业咨询专业人士,确保合规。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