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9-华泰证券-宏观ABC(四)_为何中美出口不等于美中进口__15页_1mb
报告摘要
中美贸易数据差异分析总结
核心观点
中美贸易数据统计方式存在差异,导致出口不等于进口。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 转口贸易的认定不同
- 计价基础不同
这些差异使得美方“夸大”贸易逆差,而中方“低估”贸易顺差,从而引发市场误读。
转口贸易的影响
什么是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是指货物通过第三国进行交易,第三国作为中转地,不直接参与生产或消费,仅作为货物的中介。转口贸易可以分为两类:
- 再出口贸易:货物从生产国进口后,未经加工直接出口到消费国。
- 单据处理贸易:货物通过中间商进行交易,但实际并未在中转国通关,仅涉及单据处理。
此外,还有纯粹转口贸易和加工转口贸易之分,关键在于货物是否在中转国进行加工。
转口贸易对中美贸易统计的影响
中国香港是中美贸易中重要的转口贸易中转地。美国商务部将经中国香港转口的商品全部计入从中国进口,而中国海关则将经中国香港转口的商品计入出口。这种统计差异导致中美贸易数据不一致。
通过统计中美经中国香港的转口贸易数据,发现:
- 考虑转口贸易后,中美进出口贸易额趋于平衡。
- 美国商务部高估了其从中国进口的金额,而中国海关低估了其对美出口的金额。
计价基础差异
中美计价标准不同
- 中国海关总署:出口采用FOB(Free On Board)价格,进口采用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价格。
- 美国商务部:出口采用FAS(Free Alongside Ship)价格,进口采用CIF价格。
价格关系
- CIF > FOB > FAS
- 美国商务部统计的出口额低于中国海关总署统计的出口额,进口额高于中国海关总署统计的进口额。
统一计价标准的影响
将中美贸易统一在FOB计价基础上,可以发现:
- 美国商务部高估了中美贸易逆差。
- 中国海关总署低估了中美贸易顺差。
美国加征关税的依据
美国加征关税的统计基础
美国加征关税的依据是其商务部统计的进口数据,而非中国海关的出口数据。美国商务部统计的2017年自中国进口额为5054.7亿美元,而中国海关统计的对美出口额为4331.46亿美元。
美国仍有加税空间
- 美国对来自中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上限为5000亿美元,已接近其进口额的50%。
- 美国对中国的加税空间约为2670亿美元,而中国仅剩约425亿美元的加税空间。
转口贸易与关税政策
转口贸易与关税规避
转口贸易是生产国规避消费国关税的重要方式。美国商务部在统计时可能将部分经中转国(如中国香港)转口的商品视为来自中转国,从而导致其统计的中美贸易逆差被夸大。
美国扩大统计口径的潜在影响
如果美国扩大对转口贸易的认定范围,其自中国进口规模可能进一步上升,从而扩大其加征关税的基础。
其他影响因素
加工贸易
中国作为中转国参与全球贸易,加工贸易使部分出口包含在华加工增值部分,从而被美国商务部视为来自中国的进口。
美国直接投资
美国公司在中国进行加工和组装,其从美国进口的原材料和设备被计入中国对美出口,导致中美贸易逆差被进一步放大。
结论
中美贸易数据差异主要由转口贸易的认定不同和计价基础不同造成。美方统计的贸易逆差存在水分,而中方统计的顺差则被低估。这种差异可能引发市场误读,导致对中美贸易摩擦的过度反应。随着贸易摩擦加剧,美国仍有较大的加税空间,而中国加税空间相对有限。因此,理解中美贸易统计差异是分析贸易摩擦影响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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