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_210页_5mb
报告摘要
《“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2018)》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全面分析了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合作现状及发展趋势,内容涵盖总体贸易情况、区域贸易合作、国内地区贸易表现、贸易商品结构、贸易主体分布、贸易方式和运输方式等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揭示了“一带一路”贸易合作的特征和潜力。
主要观点
1. “一带一路”国家与全球贸易合作
- 2017年,“一带一路”国家的GDP总量预测为14.5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18.4%;人口总数为34.4亿人,占全球人口的47.6%;对外贸易总额为9.3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7.8%。
- 韩国、新加坡、印度是“一带一路”国家中贸易体量最大的三个国家,其对外贸易额分别达到10508.4亿美元、6972.1亿美元和6170.4亿美元。
- 机电类商品是“一带一路”国家的主要贸易商品,其中矿物燃料出口增长显著,进口则出现下降。
2.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合作
- 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出口总额为14403.2亿美元,同比增长13.4%,占中国外贸总额的36.2%。
- 进口增速高于出口,达到19.8%,创五年新高。
- 亚洲大洋洲地区是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的主要区域,占总贸易额的56.8%,其中韩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俄罗斯是最主要的贸易伙伴。
- 东部地区贸易占比最高,达79.8%;西部和东北地区进口增速较快,分别增长15.6%和22.0%。
- 民营企业是进出口的主要力量,占总贸易额的43.0%;国有企业增幅显著,增长24.5%。
- 一般贸易占总贸易额的58.4%,增速较快;边境小额贸易进口增幅显著。
- 水路运输是主要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出口和航空运输进口增速明显。
3. 中国与“一带一路”各区域的贸易合作
3.1 亚洲大洋洲地区
- 中国与亚洲大洋洲地区的贸易额为8178.6亿美元,占总贸易额的56.8%,进出口总额增长12.7%。
- 韩国是中国在亚洲大洋洲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占中国对亚洲大洋洲地区贸易总额的34.3%。
- 机电类商品是主要出口商品,矿物燃料是主要进口商品,占进口总额的23.6%。
- 民营企业是出口主要力量,外资企业是进口主要力量。
- 一般贸易占出口总额的56.6%,占进口总额的46.1%。
- 水路运输在出口和进口中均占主导地位,占比分别为71.2%和47.0%。
3.2 西亚地区
- 中国与西亚地区的贸易额为2332.4亿美元,占总贸易额的16.2%,进出口总额增长14.3%。
- 中国对西亚地区贸易保持顺差,2017年顺差为35.1亿美元。
- 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伊朗是主要贸易伙伴,其中沙特阿拉伯占中国对西亚地区贸易总额的21.5%。
- 矿物燃料是主要进口商品,占进口总额的72%。
- 国有企业是进口主要力量,民营企业首次超过外资企业成为第二大进口主体。
- 一般贸易占出口总额的67.3%,占进口总额的70.3%。
- 水路运输占主导地位,占比分别为88.0%和95.1%。
3.3 南亚地区
- 中国与南亚地区的贸易额为1271.8亿美元,占总贸易额的8.8%,贸易顺差为884.2亿美元。
- 印度是中国在南亚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占中国对南亚地区贸易总额的66.6%。
- 机电类商品是主要出口商品,钢铁、铜及其制品是主要进口商品,增速显著。
- 一般贸易占出口总额的58.5%,占进口总额的46.1%。
- 水路运输是主要运输方式,占比分别为78.3%和65.4%。
关键信息
- 贸易总额: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出口总额为14403.2亿美元,同比增长13.4%。
- 主要贸易伙伴:韩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俄罗斯是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
- 商品结构:机电类商品是主要出口商品,矿物燃料是主要进口商品。
- 贸易主体:民营企业是主要出口力量,外资企业是主要进口力量。
-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占主导地位,占总贸易额的58.4%。
-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是主要运输方式,占出口和进口总额的71.2%和47.0%。
数据支持
- 报告数据来源于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和大连瀚闻资讯有限公司。
- 报告覆盖了71个“一带一路”国家及中国内地31个省/区/市。
- 数据分析涵盖8500多个HS2位编码商品种类,2.7亿条数据。
附录
- 包含详细的统计表,可供查询和分析使用。
本报告为“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持和深入的分析,有助于各方更好地了解贸易进展,促进信息互通和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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