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_一带一路_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_67页_4mb
报告摘要
“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2017)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是业界首部利用大数据方法分析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情况的大型年度报告。报告围绕“一带一路”贸易合作现状分析和趋势预测,从总体格局、贸易主体、贸易方式、商品类型、区域分布等多个维度,全面分析了2016年中国与沿线64个国家以及内地31个省市的贸易合作情况,旨在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
主要观点
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全球贸易中的总体地位
- 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的贸易总额为71885.5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1.7%。
- 从区域分布来看,东南亚、东欧、西亚北非是贸易比重较大的区域,分别占23065.8亿美元、21163.9亿美元和18526.1亿美元。
- 新加坡、印度、俄罗斯、泰国、波兰是沿线国家中外贸总量排名前五的国家。
2. 中国在全球贸易中的总体表现
- 2016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37021.6亿美元,较2015年下降6.4%,但第四季度呈现“双升”态势。
- 民营企业是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力量,出口占比达58.9%,进口占比达28.2%。
- 一般贸易是主要贸易方式,占出口的54.1%和进口的56.5%。
3.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情况
- 2016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为9535.9亿美元,占中国与全球贸易额的25.7%,较2015年略有上升。
- 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额为5874.8亿美元,进口额为3661.1亿美元,贸易顺差为2213.7亿美元。
- 东南亚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贸易总额达4554.4亿美元,占47.8%;东欧是贸易增长最快的地区,增速为2.7%。
4. 贸易产品结构
- 机电产品是中外贸的主要商品,出口以电机、电气设备为主,进口以矿物燃料、矿物油为主。
- 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额前10位产品中,钢铁制品、家具寝具等出现较大降幅,而部分产品如“光学、计量、检验、医疗用仪器及设备等”有所增长。
- 中国自沿线国家进口额前10位产品中,矿物燃料、矿物油等出现大幅下降,而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增长最快。
5. 贸易主体分类
- 从国家层面看,贸易合作分为四类:全面合作型、潜力增长型、结构单一型、有待加强型。
- 从省市层面看,贸易合作模式也分为四类:全面合作型(如广东、江苏)、实力增长型(如山西、河南)、优化调整型(如福建、广西)、有待加强型(如内蒙古、湖南)。
关键信息
- 贸易总量: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占中国与全球贸易额的25.7%,较2015年上升0.3个百分点。
- 贸易顺差:2016年中国对沿线国家贸易顺差为2213.7亿美元,较2015年下降48.7亿美元。
- 贸易主体:民营企业持续保持第一大出口主体,外资企业是主要进口主体。
- 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在进出口中占主导地位,加工贸易占比下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贸易占比较低。
- 主要贸易伙伴: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印度、俄罗斯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
- 主要贸易产品:机电产品是中外贸的主要商品,矿物燃料、矿物油等是重要进口商品。
- 区域贸易表现:东南亚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和进口来源地,东欧贸易增长最快,西亚北非和中亚贸易有所下降。
数据来源与方法
- 报告调用了8000多个种类、总计1.2亿条全球进出口贸易数据。
- 数据来源包括世界银行、联合国统计局、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
- 使用了数据挖掘、聚类分析、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分析方法,对贸易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
建议
- 加强贸易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 健全与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的机制与平台,促进信息互通。
- 深化与沿线国家的产业合作,推动优势互补。
- 优化贸易投资便利化环境,提升贸易效率和质量。
结论
本报告全面展示了“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在贸易合作方面的进展与趋势,强调了大数据在促进贸易畅通、优化合作模式中的重要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决策支持和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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