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8-浙商证券-地方政府债务现状_监管路径与2019年融资渠道展望_铅华洗尽依丰盈_正本清源终有时_29页_3mb
报告摘要
地方政府债务现状、监管路径与2019年融资渠道展望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分析了2018年11月地方政府显性与隐性债务现状、隐性债务化解措施以及2019年地方融资思路与展望。整体来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逐步走向规范,隐性债务化解成为重点,而专项债、合规PPP项目等成为2019年地方融资的主要方向。
主要观点
1. 债务现状
- 显性债务:截至2018年10月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4,043亿元,未使用限额为25,931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为2,565亿元。显性债务管理透明,债务限额体系下债务总量平稳增长。
- 隐性债务:全国隐性债务体量估计在32.6万亿(负债端法)至52.7万亿(资产端法)之间,认定工作仍在进行中,化解措施包括预算收入、基金收入、国资盘活、自有偿还、转企债务、机构协商、破产清算等。
- 债务置换:2018年10月或有债务置换规模预计不少于374亿元,三年置换接近尾声。
2. 隐性债务化解与应对措施
- 化解计划:通过预算资金、基金收入、国资盘活、自有偿还、转企债务、机构协商、破产清算等手段化解隐性债务。
- 配套措施:
- 基建项目:部分项目被保留,部分被“停缓调撤”,重点是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 城投整合:通过整合城投平台,提升融资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 会计准则:新《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出台,规范政府负债,但未直接涉及隐性债务认定和化解。
3. 2019年地方融资思路与展望
- 专项债:专项债仍是重要融资工具,预计2019年新增额度将高于2018年,项目收益债占比将超过70%,主要应用于土储、棚改、公路等领域。
- 合规PPP项目:合规PPP项目未超出10%红线,仍有空间,但需进一步规范,避免新增隐性债务。
- 政府购买服务:棚改项目可能退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转而纳入政府中期预算安排,或通过专项债和PPP模式推进。
- 企业债务融资:城投债再融资需求存在,但净融资难突破;非标融资受限,融资租赁监管趋严。
关键信息
显性债务数据
- 全国显性债务余额:184,043亿元
- 未使用限额:25,931亿元
- 待置换债务:2,565亿元
- 2018年10月或有债务置换规模:不少于374亿元
- 2018年10月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至多1,096亿元
隐性债务数据
- 隐性债务体量:32.6万亿(负债端法)至52.7万亿(资产端法)之间
- 债务化解时间:2017年7月15日前的隐性债务需8-10年化解,2017年7月15日后的隐性债务需5年化解(浙江为3年)
地方债务限额与压力
- 债务限额使用率:2017年底,北京(49.9%)、西藏(41.4%)、上海(34.0%)、河南(23.6%)、广东(15.9%)使用率较高,而天津(1.1%)、内蒙古(2.2%)等较低。
- 综合债务压力(基于综合财力):
- 压力较大的省份:天津(7.30)、贵州(5.87)、江苏(5.18)、北京(4.95)、湖南(4.85)
- 压力较小的省份:西藏(0.23)、海南(1.16)、宁夏(1.37)、广东(1.57)、河北(1.58)
地方政府举债潜力
- 债务率法:可用举债额度不少于5.44万亿
- 负债率法:可用举债额度不超过20.10万亿
专项债与PPP项目
- 专项债趋势:专项债占比超70%,主要用于土储、棚改、公路等项目
- PPP合规性:需满足“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形成实施方案”等条件,避免成为隐性债务
风险提示
- 地方政府债务化解不及预期
- 宏观基本面加速下滑可能影响债务管理
附录与图表说明
- 附录中列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相关政策
- 图表涵盖债务限额、债务余额、非政府债券存量、专项债发行进度、PPP项目投资数据等,用于支持分析结论
债务管理趋势
- 显性债务管理逐步透明化,隐性债务认定和化解成为重点
- 地方政府融资渠道逐渐向专项债、合规PPP等方向倾斜
- 会计准则的完善有助于规范政府负债,但隐性债务处理仍需政策细则
未来展望
- 2019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将有所增加,以对冲其他融资渠道收紧
- 合规PPP项目将继续推进,但需加强监管以防止隐性债务风险
- 棚改项目将更多依赖专项债或PPP模式,不再依赖政府购买服务
- 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将保持稳定,但受限于监管和市场环境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