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4-KPMG_s_EU_Tax_Centre-Euro_Tax_Flash_from_KPMG_s_EU_Tax_Centre_4页_324kb
报告摘要
好的,这是基于您提供的内容所作的分析与总结:
欧盟委员会拟推中小企业总部税收制度(提案分析)
欧盟委员会(EC)于2023年9月12日提出一项关于建立总部税收(Head Office Tax, HOT)制度的理事会指令提案,该制度旨在简化归属于其总部的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 PE)的税务计算,并调整2011/16/EU号指令。此措施是“21世纪企业税务”计划的一部分,旨在构建一个更具竞争力、效率更高、更公平的欧盟企业税收体系。
核心内容 (HOT系统):
- 适用对象: 该指令草案适用于部分仅通过欧盟(EU)内一个或多个国家设立的常设机构开展业务,并且在欧盟总部成员国税务上居民身份(tax resident)的企业。
- 计算方式:
-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选择仅依据其总部所在成员国的税务规则来计算其常设机构的应税利润。
- 然而,常设机构所在地(第二国)的成员国有权对其应税利润按该国税率征税(但不能背离双边税收协定,如土耳其申根协定规则)。
- 实质上,HOT系统简化了总部的申报,但并未免除第二国的税务权。
- 报告与追缴:
- 企业需向总部所在成员国税务机关提交包含汇总信息的单一税务申报表。
- 该申报表需包含总部和各常设机构所在国(数量不重叠)的所得/亏损明细及应纳税额信息。若未设单独账目,则需提供常设机构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 第二国应缴税款由总部所在地先代扣代缴或,在征管上“与税籍国家的税务申报合并”。
- 选择与限制:
- 企业需做出五年一期的选择,可续选,但若常设机构联合营业额超过总部营业额三倍或迁出税务居民身份则失效。
- 关键门槛:
- 葬于税务居民身份不符合(两项前非税务居民)。
- 连续两年非中小企业资格。
- 常设机构前两年联合营业额过于庞大(超过双倍总部营业额)。
- 经营涉及吨位税的航运活动。
- 构成关联企业。
- 实行合并会计核算。
- 行政程序:
- 总部需最早3个月通告行使选择权(适用于未来财年)。
- 第一次合规报告及未来年度申报(含与PE相关的详细资料)交由税务主管机关处理。成员国需在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符合HOT的申报。
- 要求各地立法规定在理事会 unanimity表决通过后,2025年底前完成国内立法。
背景与目的:
- 目标是简化税务,减少中小企业(特别是跨境经营企业)合规负担,鼓励投资。
- 上月著名的BEFIT提案主要处理大型跨国企业(累计收入超过阈值),与HOT草案结合旨在为日益增长的企业提供阶梯式税务安排。一个小企业初期可在其总部国单独纳税,壮大后可选择转入BEFIT体系。
下步实施:
- 将启动公众咨询,寻求反馈。
- 指令需经过欧盟理事会 unanimously批准,并需征得欧洲议会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基准分析 (KPMG观点):
此建议是CFO们在BEFIT框架中迈出的一步,致力于简化中小企业税务,并可能鼓励中小企业到其他成员国设立分支机构。然而,国家间对税收归属问题存在长期争议,因此很难免除最终由各成员国主导的任何相关讨论。该提议需要经过详尽的分析和相应的调整后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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