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_五部委联合发布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_软件企业清单管理程序_条件和标准_2页_202kb
报告摘要
中国税务快讯总结(第十二期 二零二一年四月)
核心内容
2021年4月,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标志着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进入清单管理的新阶段。该通知旨在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化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是落实2020年7月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的重要举措。
主要观点
- 清单管理:通过清单方式明确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或项目类型,实现精准扶持。
- 政策细化:对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分类更加细化,不同企业或项目类型对应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 条件提升:提高了知识产权、研发费用投入强度、人员学历占比、收入占比等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要求。
- 申报要求:明确清单申报时限和材料要求,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确保申报材料完整。
- 政策适用性:企业需重视政策适用性评估,避免因未列入清单而面临补缴税款的风险。
- 多税种覆盖: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涵盖企业所得税,还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企业需全面理解并匹配自身情况。
关键信息
企业或项目类型及对应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或项目类型 | 政策优惠 |
|---|---|
| 线宽小于28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 十年免税期 |
| 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 五免五减半 |
| 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 两免三减半 |
| 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十年亏损结转期 |
|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重点软件企业 | 五年免税期,后续适用10%税率 |
| 满足一定线宽条件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等 | 十年免征进口关税 |
| 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 | 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
政策条件变化的影响
- 知识产权: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知识产权数量要求提高,重点软件企业需拥有发明专利,且知识产权必须属于本企业。
- 研发费用:重点软件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从不低于6%提升至7%。
- 人员学历:人员学历占比由专科提高至本科,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影响较大。
- 销售收入占比: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设计销售收入占比由不低于60%提升至70%,自主设计销售收入占比由不低于50%提升至60%。
- 申报时间窗口:清单申报时间较之前变窄,企业需加强时间管理,提前规划。
- 政策过渡期:存在新旧政策适用选择问题,企业需综合评估申报复杂度与节税收益。
毕马威建议
- 重视前期评估:企业应全面评估自身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避免因未列入清单而产生财税风险。
- 加强研发费用管理:梳理现有流程,确保研发费用核算合规,形成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链。
- 权衡新旧政策选择: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的政策适用方式。
- 着手知识产权规划和布局:提前进行知识产权布局,满足政策对知识产权数量和类型的要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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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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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86 (20) 3813 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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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区研发税务服务负责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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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benjamin.lu@kpm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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