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JC-2013-056-28Explanatory-Note-re-2013-FICO-List29_1页_152kb
报告摘要
2013年识别金融集团清单说明总结
核心内容
2013年10月8日,联合委员会发布了《2013年识别金融集团清单》。该清单旨在提高金融集团透明度,依据《2002/87/EC指令》及其2011年修订版《FICOD 1》进行编制。
主要观点
- 清单发布依据:清单的发布遵循《2002/87/EC指令》第4(3)条,该条要求联合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发布并维护符合《FICOD 1》定义的金融集团清单,并通过超链接在各欧洲证券市场监管机构(ESAs)网站上提供。
- 透明度提升:2013年的编制方法相较于前几年度有所改进,以提高数据的透明度。
- 清单内容:清单包含75个金融集团,其中73个的集团总部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EU/EEA)国家,另有1个位于澳大利亚,2个位于瑞士,2个位于美国。
- 适用范围:根据《FICOD 1》第3条,清单包括所有符合《FICOD 1》第2(14)条定义的金融集团,无论是否适用豁免条款。豁免条款可能适用于部分集团,使其免于《2002/87/EC指令》下的某些要求。
- 扩大范围:由于《FICOD 1》的实施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除替代性投资基金管理人(AIFMs)外),清单编制时已将再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和AIFMs纳入识别范围,以符合扩大后的定义。
- 后续更新:根据《2011/61/EU指令》(AIFMD指令)第61(1)条的过渡性规定,AIFMs需在2014年7月22日前提交授权申请。因此,清单将在AIFMs获得相关授权后进一步更新。
关键信息
- 清单发布日期:2013年10月8日
- 金融集团总数:75个
- 集团总部分布:
- EU/EEA国家:73个
- 澳大利亚:1个
- 瑞士:2个
- 美国:2个
- 法规依据:
- 《2002/87/EC指令》第4(3)条
- 《FICOD 1》第2(14)条和第3条
- 《2011/61/EU指令》(AIFMD指令)第61(1)条
- 豁免条款:部分金融集团可能适用豁免条款,但清单仍包括所有符合定义的集团。
- 实施日期:FICOD 1的实施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AIFMs为2013年7月22日),清单编制已考虑扩大后的定义范围。
- 未来更新:清单将在AIFMs获得授权后进行更新,以反映最新的授权状态。
总结
2013年发布的识别金融集团清单是根据《FICOD 1》和相关法规制定的,旨在提高金融集团的透明度。清单涵盖75个集团,其中73个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其余分布于澳大利亚、瑞士和美国。编制方法在2013年进行了优化,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清单考虑了FICOD 1实施后扩大定义的范围,包括再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和AIFMs。由于AIFMs需在2014年7月22日前完成授权申请,清单将在相关机构获得授权后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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