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6-浙商证券-通信行业周报_2020年9月第1期_5G毫米波2022年具备规模商用能力_14页_1mb
报告摘要
通信行业周报(2020年9月第1期)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分析了2020年9月通信行业的整体表现与发展趋势,重点围绕5G毫米波技术的商业化进展、VGPP模型评估结果、行业动态及公司要闻等方面展开。
主要观点
- 5G毫米波商业化进展:中国移动表示,在频谱、标准和产业的支持下,毫米波已取得积极商业化进展,预计2022年具备规模商用能力。中国联通也表示将通过冬奥场景毫米波试验推动技术应用。
- 毫米波产业成熟度:目前毫米波产业基本成熟,包括网络设备、终端和芯片均具备商用或工程样机支持。全球已有22家运营商部署毫米波5G系统,超过120家运营商正在积极投资。
- VGPP模型评估:基于VGPP模型,通信行业估值打分为0.88分,建议采取保守策略,重点关注中国联通和初灵信息。该模型综合了估值水平(Valuation & Growth)和行业景气(Prosperity)两个指标,附加价值空间(Potential)作为参考。
- 投资策略:建议重点关注中兴通讯、盛路通信、和而泰等企业,因其有望直接受益于5G毫米波网络建设。同时,初灵信息、中国联通等也被列为本周重点推荐。
- 行业估值:A股通信行业PE-TTM为33.4,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排在第十一;美股电信业务PE-TTM为15.01,信息技术业务为33.17。其中,A股的北斗导航板块估值最高,光纤光缆板块最低。
关键信息
5G毫米波技术进展
- 中国移动预计2022年具备规模商用能力。
- 中国联通计划在冬奥场景开展毫米波试验。
- 3GPP标准中,R15版本将毫米波纳入工作范畴,R16版本引入了多项支持毫米波的5G NR增强特性。
- 2019年世界无线电大会确定了17.25GHz频段的划分,为全球及区域运营商提供了明确的频谱资源。
全球毫米波部署情况
- 截至2020年8月,全球已有22家运营商部署了毫米波5G系统,超过120家运营商正在投资。
- 美国推进24GHz、26GHz、37GHz、39GHz频段的商业网络部署。
- 日本和韩国分别获得400M和800M频谱资源。
- 欧盟优先采用24.25-27.5GHz频段,德国、英国、意大利也在推进毫米波应用。
产业成熟度
- 网络设备已推出适用于室外和室内覆盖的不同站型。
- 终端方面,已有毫米波商用智能手机及CPE产品。
- 芯片方面,高通、三星、华为均支持毫米波商用或工程样机。
投资建议
- 重点推荐公司:中兴通讯、盛路通信、和而泰。
- VGPP模型推荐:中国联通、初灵信息、佳讯飞鸿、国网信通、光环新网、东方国信、国电南瑞等。
- 行业评级:通信行业整体评级为“看好”,行业指数预计在6个月内表现优于沪深300指数。
行情回顾
- A股通信行业:上周(2020/08/31-2020/09/04)通信行业指数下跌0.1%,统一通信板块领涨,涨幅达9.4%。
- 美股通信行业:上周电信业务指数下跌0.64%,信息技术指数上涨5.05%。
- 估值对比:A股通信行业估值水平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而美股电信业务估值高于历史均值。
行业/公司要闻
- 政策与数据:中国三大基础电信企业已完成IPv6改造,Dell'Oro Group数据显示数据中心交换机市场收入在中国市场出现强劲复苏。
- 5G动态:高通、Casa系统和爱立信实现全球首个基于毫米波的增程5G NR数据呼叫;广电总局发布5G高新视频技术白皮书。
- 运营商动态:中国移动开展室内分布天线集采,中天宽带、三维通信等中标;中国联通完成Cat.1芯片集采,紫光展锐中标。
- 设备商与服务商动态:华为中标中国移动内容网络四期集采;广电与华为合作推进5G网络建设。
- 海外动态:LGU+与多家企业联盟开发基于5G的AR/VR内容;西班牙电信德国公司与爱立信、AWS合作虚拟化5G核心网;英国完成700MHz频段清频,用于2021年1月5G移动服务拍卖。
公司公告
- 业绩表现:摩比发展2020H1营收同比下滑21.7%,但净利润同比增长7.1%。
- 股份变动:淳中科技、高新兴、中光防雷等公司有股东减持行为;中兴通讯首次回购股份,提前终止回购方案。
- 股票发行:中嘉博创、麦捷科技等公司发布定增预案,拟募资用于业务扩展及研发。
- 限售解禁:未来三个月有17家通信股面临限售解禁,其中意华股份、万隆光电、德生科技等解禁比例超过15%。
风险提示
- 5G毫米波技术进展可能不及预期。
- 个股表现受市场波动、政策变化及行业竞争影响。
行业投资评级说明
- 买入:证券相对于沪深300指数涨幅超过20%。
- 增持:证券相对于沪深300指数涨幅在10%至20%之间。
- 中性:证券相对于沪深300指数涨幅在-10%至10%之间。
- 减持:证券相对于沪深300指数涨幅低于-10%。
法律声明
本报告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内容基于公开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自行评估信息与建议,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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