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培训课件-持续监管与服务_51页_3mb
报告摘要
挂牌公司业务培训——持续监管与服务总结
核心内容
本总结围绕挂牌公司业务培训内容,重点介绍了持续监管与服务的主要制度和规则,包括信息披露制度、融资制度、重大资产重组和收购制度、日常业务办理制度等。这些制度旨在规范挂牌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升市场透明度,保障投资者权益,并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主要观点
- 制度背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证监会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融资、重组等制度要求。
- 信息披露制度:强调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引入自主披露和豁免披露机制,同时对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内容及格式进行规范。
- 融资制度:挂牌公司可通过股票发行、债券发行、优先股发行等方式融资,不设财务指标,实行市场化定价,允许与特定对象协商谈判。对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发行行为需向证监会申请核准,而未超过200人则可豁免核准。
- 重大资产重组和收购制度:证监会正在制定相关制度,股转系统将配套制定业务规则。制度强调避免监管套利,加强窗口指导。
- 日常业务办理制度:涵盖持续信息披露、限售及解除限售、暂停与恢复转让、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等业务流程,强调申请材料的及时、准确与完备。
关键信息
信息披露制度
- 基本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主要特点:券商事前审查,股转系统事后审查,引入豁免披露,禁止无痕替换。
- 风险警示:若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或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实行风险警示。
- 关联交易披露:分为日常性与偶发性,日常性关联交易需一次性披露年度预计总额和执行情况,偶发性关联交易需提高披露要求。
- 年报披露:半年度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需注明“未经审计”字样。若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或占公司资产总额5%或利润总额10%以上,需说明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融资制度
- 制度宗旨:小额、快速、灵活融资。
- 发行条件:不设财务指标。
- 限售安排:新增股份不强制限售。
- 发行间隔:无强制时间间隔。
- 发行定价:市场化定价,允许与特定对象协商谈判。
- 认购方式:包括现金认购和非现金资产认购,非现金资产需经审计或评估。
- 流程:从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审议、路演与询价、缴款、验资、申请备案、形式审查、股份登记到公开转让,流程清晰规范。
重大资产重组和收购制度
- 制度制定:证监会正在制定相关制度,股转系统将配套制定业务规则。
- 监管重点:避免监管套利,加强窗口指导,确保重组和收购行为合法合规。
日常业务办理制度
- 持续信息披露:依据《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进行。
- 限售及解除限售:依据《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引(试行)》,董监高每年可转让不超过25%的股份,发起人股改后不满一年不能解限。
- 暂停与恢复转让:发生重大事项难以保密、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解除督导协议、解散破产清算等情况时,需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情形消除后恢复。
- 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需依据《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试行)》办理。
- 非交易过户:限售股票需先申请解除限售,取得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涉及权益变动需披露。
- 除权除息:在新系统未完成前,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总结
挂牌公司业务培训内容涵盖了信息披露、融资、重组及日常业务办理等核心领域,旨在通过制度完善和流程规范,提升挂牌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市场透明度。制度设计注重灵活性与效率,同时强化监管,确保市场公平与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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