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KPMG_Global-United_States_–_USCIS_Updates_Definition_for_Schedule_A,_Group_II_Occupations_4页_206kb
报告摘要
GMS Flash Alert:美国移民局更新《A类II组职业清单》科学/艺术领域定义
更新要点
- 生效日期: 自2024年4月10日起立即生效,适用于已于当日或之后提交、以及当时仍在审理中的申请。
- 调整背景: 为配合拜登政府吸引科技人才的战略,调整并统一原先由移民局自行解释的“科学”或“艺术”定义,使其明确采用劳工部(DOL)的现行标准。DOL认为,科学或艺术是指大学普遍提供的,能够授予学位的专业知识或技能领域。
- 申请影响: 可能扩大通过A类II组职业(即移民杰出能力人才绿色通道)获得绿卡的申请人范围。此渠道允许雇主直接向移民局提交劳工移民认证,跳过劳工部的长时间审核。
A类II组职业申请人资格更新
雇主需提交证据证明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
- 非表演艺术类杰出能力者:
- 广受赞誉与国际认可: 能取得认可其领域的专家的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
- 具备杰出能力: 过去一年及其所从事工作都要求、未来美国工作也将要求其拥有杰出能力。
- 必备证据组合: 需同时提供七类证据中的两类,证明其在相关科学或艺术领域取得的杰出成就、贡献、显著参与或创新能力等。
- 表演艺术家: 有专门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持续性工作经历和杰出能力的证据。
重点提示
此次调整更新了移民局在审理A类II组申请时依据的法规标准,完善了杰出人才认定的文书证据要求。可能导致申请条件变得更宽泛。
注意
此更新旨在简化A类II组职业移民申请流程,即雇主直接通过移民局提交劳工移民认证,并非改变申请者签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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