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投中研究院_投中快评国务院再发双创大红包创投和天使不要忘了拿_4页_358kb
报告摘要
国务院发布双创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创投与天使投资人
核心内容
国务院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一项重要的双创税收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早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该政策主要针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调整了原有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时间,为早期投资提供了更广泛的激励。
主要观点
- 政策调整:将原针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对象扩大至“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并首次将个人投资者纳入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
- 优惠力度: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可按**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大幅提升了投资回报率。
- 适用时间: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在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享受优惠,实现对过往投资的追溯性。
- 地域覆盖:政策试点地区包括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基本覆盖了中国早期投资较为活跃的区域。
关键信息
1. 政策亮点
- 适用地域广:覆盖了全国多个重点创新区域,表明国家对早期投资的重视。
- 认定标准宽泛:扩大了投资对象范围,使更多初创企业有机会获得支持。
- 往前追溯:允许政策生效前2年的投资享受优惠,增强了政策的包容性和激励效果。
2. 政策影响
- 促进早期投资:通过降低税收负担,鼓励更多个人和机构参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
- 壮大天使投资人队伍:首次将个人投资者纳入政策范围,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早期投资领域。
- 提升政策实效性:此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不佳,此次调整有望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3. 数据背景
- 2016年,北上广地区天使投资金额占全国的71.02%,显示其在早期投资中的主导地位。
- 原政策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较为严格,限制了实际应用范围,此次调整更贴合市场现实。
结论
此次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重要举措,不仅拓宽了政策适用范围,还提升了对早期投资的激励力度。预计将在一定程度上激活市场活力,推动更多资本流向科技型初创企业,助力中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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