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IPO具体审核环节_4页_799kb
报告摘要
IPO审核流程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首次公开募股(IPO)是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发行股票以筹集发展资金的过程。IPO审核流程包括多个关键环节,从材料受理到最终核准发行,每一步均需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主要审核环节
1. 材料受理与分发
-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
- 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则处理。
- 申请文件分发至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 审核人员根据行业、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2. 见面会
- 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
- 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情况,监管部介绍审核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
- 按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在星期一举行。
- 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保荐机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3. 问核环节
- 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
- 一般安排在反馈会前后。
- 参与人员包括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负责人。
4. 反馈会
- 审核人员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
- 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发行人补充披露或解释的问题。
- 按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在星期三举行。
- 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
-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可与审核人员沟通。
5. 预先披露
- 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期时安排预先披露。
- 由综合处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发行监管部收到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并按顺序安排初审会。
6. 初审会
- 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
- 参会人员包括审核人员、发审委委员、部门负责人等。
- 初审会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 根据讨论情况修改初审报告,履行内部程序后提交发审会。
7. 发审会
- 发审委制度是专家决策机制,目前共25名委员,分为三组。
- 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同意票达5票为通过。
- 会前有工作底稿,会中有录音。
- 发审会召开前5天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审核名单、时间及委员信息。
- 发审会后如需进一步落实问题,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反馈给保荐机构。
8. 封卷
- 发行申请通过发审会后,需进行封卷工作。
- 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
- 若无发审委意见需落实,则在通过发审会后立即封卷。
9. 会后事项
- 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发行及投资决策的重大事项。
-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需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相关说明。
- 若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需履行内部程序。
- 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10. 核准发行
-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下发核准批文。
- IPO需通过路演进行宣传,若股票销售不佳,投行可能自行购买,大量卖不出则可能导致IPO失败。
- 法律规定必须通过投行中介进行。
关键信息
- 法规依据:主要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 审核机制:包括问核、反馈会、初审会、发审会等多层审核机制,确保审核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 发审委制度:发审委由25名委员组成,分三组,独立投票表决,5票通过即为审核通过。
- 流程时间安排:见面会一般在星期一,反馈会在星期三,初审会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 信息披露要求:各环节均需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必要时补充或修改材料。
- 法律要求:IPO必须通过路演及投行中介进行,确保市场公平和投资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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