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英)-2021-160页_1mb
报告摘要
《马德里协定有关国际注册的议定书》详细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马德里协定有关国际注册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是1989年6月27日在马德里通过的国际商标注册条约,后于2006年10月3日和2007年11月12日进行了修订。该议定书旨在简化国际商标注册程序,使商标权人在多个国家获得保护,同时协调各国商标法的差异。
主要观点
- 国际注册体系:通过统一的国际注册程序,商标权人可以以一次申请获得多个国家的商标保护,无需在每个国家单独申请。
- 成员国与组织:成员国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它们共同组成“马德里联盟”,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 申请与注册流程:国际申请需通过原属局(Office of origin)提交,由国际局(International Bureau)进行登记和管理。
- 权利与义务:国际注册的效力取决于成员国的请求,且国际注册具有优先权,无需重复满足各国的申请形式要求。
- 费用与收益分配:国际注册涉及多种费用,包括基本费、附加费和补充费,部分收益按成员国申请数量分配,部分可由成员国单独收取。
关键信息
1. 成员资格(Article 1)
- 成员国(Contracting States)和国际组织(Contracting Organizations)共同组成“马德里联盟”。
- 所有提及“缔约方”的地方均指成员国和国际组织。
2. 国际注册的保护效力(Article 2)
- 商标权人可通过国际注册在缔约方获得保护,前提是申请人满足原属局的条件。
- 国际注册的效力等同于直接在缔约方国家申请注册。
3. 国际申请要求(Article 3)
- 国际申请需使用规定格式,并由原属局认证信息一致性。
- 申请人需明确声明所申请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否则由国际局分类。
- 若商标包含颜色作为显著特征,需附上彩色说明及商标副本。
4. 保护范围(Article 3bis)
- 国际注册的保护范围仅在请求的缔约方生效。
- 原属局不能对国际注册的保护范围提出请求。
5. 保护扩展请求(Article 3ter)
- 可在国际注册后提出保护扩展请求,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 扩展请求生效后,其保护范围在国际注册有效期内有效。
6. 国际注册的效力(Article 4)
- 国际注册的保护效力等同于直接注册,但不绑定缔约方对保护范围的界定。
- 国际注册享有《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无需满足各国的正式要求。
7. 国际注册的替代(Article 4bis)
- 若国际注册与国内注册同属一人,且国际注册覆盖该国,则国际注册可替代国内注册,但不损害原有权利。
8. 拒绝与无效(Article 5)
- 缔约方可在1年内或18个月内(视情况而定)对国际注册的保护效力提出拒绝。
- 拒绝需基于《巴黎公约》中的理由,且不得仅因法律限制类别或商品而拒绝。
- 国际局需及时通知拒绝信息,并保障国际注册人有申诉权利。
9. 证明商标使用合法性(Article 5bis)
- 对于商标中包含的特定元素(如徽章、肖像等),其使用合法性证明无需额外认证,仅需原属局认证。
10. 国际注册记录(Article 5ter)
- 国际局可提供国际注册记录的副本、检索服务和摘要,且摘要无需认证。
11. 国际注册的有效期(Article 6)
- 国际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续期。
- 若原属申请或注册在5年内被撤回、失效或被驳回,则国际注册效力终止。
12. 国际注册续期(Article 7)
- 国际注册可续期10年,需支付基本费及可能的补充费。
- 国际局应在有效期前6个月提醒注册人续期。
13. 国际注册费用(Article 8)
- 费用包括基本费、附加费(每类商品或服务)和补充费(扩展请求)。
- 费用收益按成员国申请数量分配,部分国家可选择单独收费。
14. 国际注册变更记录(Article 9)
- 国际局需记录商标权利变更,包括所有权转移、代表人任命、商品或服务限制等。
15. 多国共同办公室(Article 9quater)
- 多个成员国可设立共同办公室,统一管理商标事务,并将领土视为单一国家。
16. 费用记录(Article 9ter)
- 部分变更记录需支付费用。
17. 费用分配规则(Article 8(4)-(6))
- 收益分配基于成员国申请数量,部分国家可选择单独收费。
- 附加费和补充费的收益按成员国申请数量比例分配。
文档结构
- 议定书正文:包含17个条款,涵盖注册流程、权利效力、费用、变更记录、共同办公室等内容。
- 附则:包括费用表,适用于2020年2月1日。
- 执行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管理国际局和相关事务。
- 生效与退出机制:规定成员国加入和退出程序,以及国际注册效力的终止条件。
文档适用范围
- 适用于1989年6月27日马德里协定及2006年10月3日和2007年11月12日的修订。
- 文档内容在2021年2月1日生效,部分条款可由成员国自行声明生效时间。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