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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好的,这是对您提供的关于2023年欧盟直接税收倡议的KPMG报告的总结:
2023年欧盟直接税收倡议年终回顾与展望
随着2023年接近尾声,欧盟在国际税收领域发布了多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倡议,主要集中在BEPS 2.0框架下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T)规则实施,以及加强对避税行为的监管。关键发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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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低税率指令(第二支柱):该指令于2022年12月生效,要求成员国将其规则转为国内法律(最晚2023年底)。核心机制为“收入包含规则”和“未充分利用利润规则”,允许成员国根据在本国的欧盟实体数量最多延期至2029年实施。指令的国内实施细节,包括引用OECD文件的范围、转让定价规则、合格国内补充税(QDMTT)的设计以及集团申报流程的选择,正在各成员国国内法律程序中确定,这将影响企业规划。全球最低税(GloBE)规则的国际协调与避免重复征税的机制尚需通过OECD包容性框架(IF)的同行审议过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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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实施第一支柱:关于第一支柱下利润重新分配(MLC)的多边协议(针对年收入超200亿欧元、利润率超10%的跨国企业)的文本于2023年10月发布,规定了AMOUNT A的范围、利润重新分配比例和技术性合作(如利息预提税包含、消除数字服务税等)及其排除标准。该协议预计2025年起生效,需至少30个涵盖全球60%控股实体的国家批准。成员国有必要在欧盟层面制定或推广此类国内替代方案,以确保单一大国数字服务税(DST)不会造成新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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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滥用空壳实体指令(Unshell):旨在打击用于避税目的的空壳实体,通过筛选器识别高风险实体,并强制其披露“实质”指标。尽管经过长时间讨论,欧盟理事会仍未能在2023年达成协议,最终协议文本和实施时间仍不明确。该指令可能与转让定价规则、GAAR/BEPS 2.0等国内反滥用措施产生互动。税务机关和法院对“实质”的解释及国内反滥用措施也在不断变化,企业需持续关注其对现有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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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行为框架(SAFE):针对跨境中介不当行为的倡议,提议对“赋能者”进行尽职调查。此议题由于与Unshell相关的复杂性而被延后,需持续关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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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业务:所得税框架》(BEFIT)提案:旨在为大额跨国集团中的欧盟实体提供统一所得税基础计算规则(类似于美国查尔默斯制度)。提案要求集团成员计算调整后利润,汇总后按一定比例分配给集团成员。该规则通过单一实体报送机制运行,配合本地调整。这项提案涉及序时一致模式与永久模式的过渡,成员国转接国内法律需到2028年7月,引起了部分成员国的担忧,似将进入激烈讨论。BEFIT与Pillar Two(尤其是GloBE)共存可能带来税制复杂化,两者设计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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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指令提案:旨在将OECD转让定价原则统一为欧盟法律。该指令适用于所有欧盟本地公司,不论所属超大集团的规模。它力图通过稳健的本地实施(针对一方方法和关联交易、文档要求)加固基础转让定价体系,并可能引入统一的合格国内补充税(GDRT)安全港规则。同样,成员国的实施路径和细则存在分歧,转接时间要求2026年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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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总部纳税系统(HOT)提案:允许符合条件的纯欧盟本地SME通过分支机构(PE)扩张至其他成员国时,选择根据总部所在国税法计算PE税基。该提案转接时间为2026年,同样面临成员国对范围、实质性分配规定等的技术和实操方面的问题关注,进行中辩论非对称实体的纳入与PE界定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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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股权比偏误减免规定(DEBRA):旨在通过减免所得税以及引入利息扣除额的新限制(需与ATAD规则交互应用)来鼓励增加股权。由于与BEFIT提案冲突,DEBRA尚未被纳入BEFIT。该提案转接时间要求2026年起,适用于有偿债利息的高利润实体,其道德与公平性将面临密切关注。
除了上述主要倡议,欧盟进一步完善了信息交换规则(如**公共国别报告(C by C)扩大强制域外交换范围、平台运营商报告义务(DAC7)更新增加对加密资产服务商的信息收集与报告义务、加速与更安全超额预提税退款(FASTER) 机制改革),以及针对外国补贴的《外国补贴条例(FSR)》**自2023年7月正式适用,旨在审查可能扭曲欧盟市场的非欧盟国补贴行为,重点接触并购交易和招标行为。此外,欧盟还在推动新的“自有资源”、公司有效税率(ETR)披露规则(尚在酝酿)和反避税体制度(CoCG)等税收政策。
整体而言,2023年欧盟复杂的税收立法和解释活动将进一步增加跨国企业的合规负担,要求集团层面进行深入的战略、技术与合规规划,同时密切关注各国国内立法进展及其对国际税收协调的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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