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8-深交所-银润投资_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_34页_576kb
报告摘要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第一季度发布了其财务状况及重要事项进展报告。报告中显示,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出现亏损,主要财务指标如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均出现显著下降。同时,公司正在进行多项重大事项,包括收购学大教育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股权变更,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以及办公地址调整等。
主要财务数据
| 项目 | 本报告期(元) | 上年同期(元) | 增减变动(元)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
| 营业收入 | 6,266,338.36 | 6,266,338.30 | - | - | 无显著变化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9,550.06 | 1,685,112.90 | -136.17% | -136.17% | 收购学大教育相关成本增加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9,550.06 | 1,690,690.73 | -136.05% | -136.05% | 收购学大教育相关成本增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7,515.84 | 2,229,182.36 | -40.45% | -40.45% | 销售收入减少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1.83 | -163.00 | -378.83 | -232.41% | 支付中介机构合并费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00 | - | -220.00 | - | 支付非公开发行相关费用 |
股东及股权结构变化
- 股东变化:前十大股东中,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 控股股东变更: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5.59%股份转让给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紫光卓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教育部。
- 股份限售: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转让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承诺在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股份。
重要事项进展
(一)收购学大教育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287,506,530股,募集金额不超过55亿元,用于收购学大教育100%股份及设立国际教育学校投资服务管理公司、在线教育平台建设等项目。
- 公司已与西藏紫光卓远签署借款合同,自筹资金满足收购需求。
- 该事项仍需完成:支付收购款、完成学大教育私有化退市、拆除VIE结构、发改部门备案、证监会审批等。
(二)控股股东股权变更
- 深圳椰林湾将15.59%股份转让给紫光卓远,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紫光卓远。
- 实际控制人由廖春荣变更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教育部。
(三)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高管变更
- 公司完成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并任命新的高级管理人员。
-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包括姬浩(董事长)、金鑫、廖春荣、郑铂;独立董事包括傅继军、刘兰玉、李元旭。
-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包括何俊梅(监事长)、李刚(职工监事)、韩锋。
- 高管包括姬浩(总经理)、刁月霞(副总经理)、王烨(财务负责人)。
(四)办公地址变更
- 厦门办公室地址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东路11号厦门创业园诚业楼4层。
- 增设北京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D座5层。
- 上海办公室不再保留。
- 投资者专线及传真号码不变。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所有承诺均按时履行,包括股东限售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等。
- 公司及股东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他重要事项
- 财务报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总额略有下降,负债总额亦有所减少。
- 无违规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 无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投资。
- 未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总结
本季度报告中,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面临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因收购学大教育带来较大成本。同时,公司持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以完成对学大教育的收购及后续发展项目。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已完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教育部,有助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此外,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的换届,办公地址也进行了调整,以适应新的发展战略。整体来看,公司正积极布局教育领域,强化内部治理结构,确保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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