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范】诸暨市发改局印发关于《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_7页_241kb
报告摘要
诸暨市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总结
核心内容
诸暨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能源局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部署要求,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目标,制定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旨在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引领、有序推广,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全面发展,提升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和节能减排中的作用,打造高质量、可持续的光伏发展模式。
主要观点
- 以目标为导向: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为引领,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
- 分类推进开发:根据不同类型的屋顶资源,采取差异化的开发策略,包括公共屋顶、工商业屋顶和居民屋顶。
- 注重市场机制:在工商业屋顶开发中,强调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推动光伏产业市场化发展。
- 强化规范建设:在居民屋顶开发中,要求严格遵循省能源局导则,确保建设安全、规范、高效,打造高质量惠民工程。
- 推进示范引领:通过选择典型区域先行先试,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市光伏项目连片推进。
- 配套储能设施:要求分布式光伏开发中配套建设储能设施,比例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的10%,以提升电网消纳能力。
- 实施政策激励:通过财政、节能、金融等多方面政策支持,提升光伏项目的吸引力和实施效率。
关键信息
一、工作原则
- 公共屋顶资源:坚持统筹推进,实现“应装尽装”。
- 工商业屋顶资源:坚持市场主导、充分竞争,鼓励打包推进。
- 居民屋顶资源:坚持规范建设,确保安全、合法、合规。
- 示范引领:按区域和条线分解任务,推动连片发展。
二、主要任务
-
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 结合乡村振兴,全面推动农村居民住宅、村集体物业等屋顶光伏建设。
- 责任单位:各镇街
-
城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 推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建设。
- 推进工商业建筑、特色小镇、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建设。
- 责任单位:教体局、建设局、交通局、卫健局、开发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资办、水务集团、各街道
-
招商引资和产业平台光伏发展工程
- 引导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安装比例达80%以上。
- 各产业平台工业厂房全面实施屋顶光伏开发,存量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60%以上。
- 对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企业,要求建设光伏系统进行能耗减量置换。
-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商务局、开发委及各产业平台
三、建设目标
- 2023年起:在全市范围深入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
- 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规模达650兆瓦及以上,新批储能容量达45兆瓦/90兆瓦时及以上。
四、建设标准
- 严格执行规范:按照省能源局导则,确保资质、质量、备案、并网、验收等环节符合标准。
- 推行光伏3.0标准:要求国有资产屋顶光伏项目使用400瓦及以上高效率组件,接入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立全生命周期运维保障体系。
五、政策调节
-
财政激励
- 对新型储能设施给予每千瓦时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对镇街推进工作给予5万元/兆瓦的工作经费激励。
-
节能激励
- 光伏发电量可抵扣企业年度用能指标。
- 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计入节能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
金融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信贷、优惠利率政策。
- 探索“光伏贷”机制,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资产质押为融资方式。
六、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
- 强化考核提升:制定考核办法,定期督查考核,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
- 深入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光伏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投资积极性。
附件说明
- 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在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自然灾害易发区、屋顶承重不足等区域建设光伏项目,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安全与合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