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7-港交所-东阳光长江药业_有关二零二三年年报之补充公告_2页_306kb
报告摘要
东陽先药2023年年报补充公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公告为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年报的补充公告,旨在向公众披露有关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进一步信息。公告强调,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主要观点
- 风险管理责任: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1第D.2.4段,董事会须对集团维持良好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负起整体责任。
- 风险识别与管理:在报告期内,董事会实施了一系列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措施,旨在识别和管理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风险。
- 风险目标:董事会在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措施的有效性时,考虑了其主要目标,包括保障资产、确保会计记录的妥善保存、提供可靠的财务报告,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修正措施效果:尽管原建议年度上限被超越(详情见该公告),但董事会认为已采取的修正措施和内部监控措施有效协助了风险识别与管理,防止了重大损失及违规事件的发生。
- 未来合规保障:通过实施上述措施,董事会认为可以确保未来持续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并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关键信息
- 公司名称: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01558
- 公告日期:2024年6月7日
- 公告内容:补充说明公司2023年年报中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相关信息
- 公告对象: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董事会成员:
- 执行董事:蒋均才先生、王丹津先生、李爽先生、陈浩先生
- 非执行董事:唐新发先生
- 独立非执行董事:唐建新先生、向凌女士、李学臣先生
补充说明
- 本公告并不影响年报的其他内容,年报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
- 董事会(包括审核委员会)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措施的实施效果表示满意,并认为其已有效履行相关职责。
- 公告强调了董事会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持续努力,以及其对遵守上市规则的承诺。
总结
本公告是对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补充说明,重点阐述了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实施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措施。尽管原年度上限被超越,但董事会认为这些措施已有效识别并管理了主要风险,防止了重大损失及违规事件的发生。同时,董事会表示将继续遵守上市规则,确保未来业务的合规性与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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