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_8页_391kb
报告摘要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以下工作重点: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要求各地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核心,通过运游融合发展促进交通与旅游行业复苏,推动供给侧改革,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二是构建高效便捷的“快进”旅游客运体系,指导企业增设旅游快线、定制班线,优化联程运输服务,推动交通枢纽与景区衔接,并支持开通旅游景区间客运线路,探索深度游服务。三是完善“慢游”交通网络,鼓励景区内交通微循环建设,打造主题旅游线路,增设旅游驿站及慢行设施,优化城市公交覆盖范围并延长运营时间,提升乡村旅游资源可达性。四是提升客运枢纽旅游服务功能,推动汽车站、高铁站等场所提供票务、租赁、文旅体验等服务,建设集客运、货运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场站,改造旅游风景道沿线设施为观景台、房车营地等。五是创新运游融合服务产品,推广“一站式”服务模式,开发旅游通票、定制游线路,探索“车票+门票”“车票+门票+酒店”等联票体系,提供随车讲解等个性化服务,并试点驾驶员持证提供导游服务。六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数据平台对接,开展旅游客运大数据分析,引导互联网平台参与服务产品开发,完善客流监测预警系统。七是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严查违规行为,落实信用分级管理,设立“红黑榜”引导游客选择正规服务,畅通投诉渠道保障合法权益。八是加强游客安全出行保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车辆技术管理及安全设施检查,督促旅行社规范安全带使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九是整合宣传资源,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协同推广旅游资源与客运线路,鼓励企业组建联盟打造特色品牌,推广典型案例。十是完善政策支持,优化旅游快线等许可流程,提升企业经营自主权,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形成“好客山东,好品山东”融合发展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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