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Final-report-on-Guidelines-on-ICAAP-ILAAP-28EBA-GL-2016-1029_70页_823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GL/2016/10 - ICAAP 和 ILAAP 信息收集指南(用于 SREP 目的)
核心内容
EBA/GL/2016/10 是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的关于在监管审查与评估程序(SREP)中收集内部资本充足性评估流程(ICAAP)和内部流动性充足性评估流程(ILAAP)信息的指南。该指南旨在确保对 ICAAP 和 ILAAP 的评估在欧盟范围内保持一致,同时强调机构的自主性和监督的适当性。
主要观点
1. 指南的目的
- 确保一致性:通过统一的信息收集标准,提高欧盟范围内对 ICAAP 和 ILAAP 的监督评估一致性。
- 增强可靠性:提升 ICAAP 和 ILAAP 的资本与流动性估算的可靠性,便于监管机构进行评估。
- 不设定具体要求:指南不引入特定的 ICAAP/ILAAP 报告格式,而是识别关键信息项目及其核心内容。
2. 信息分类
信息被分为以下四类:
- 一般信息:包括内部治理、风险管理、压力测试框架、业务模型和战略等。
- ICAAP 信息:涵盖资本估算、资本分配、资本规划及压力测试在 ICAAP 中的作用。
- ILAAP 信息: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资金策略、流动性缓冲与抵押管理、成本效益分配机制、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压力测试及流动性应急计划。
- 结论与质量保证信息:包括 ICAAP 和 ILAAP 的主要结论及质量保证相关材料。
3. 信息收集方式
- 信息可由机构单独准备的报告提供,也可作为现有文档的一部分。
- 指南不设定统一的定量数据模板或风险分类体系,仅引用 SREP 指南中已有的内容。
4. 监督机构的职责
- 监督机构应根据机构的 SREP 分类、最低监督参与模型和监督检查计划,确定信息收集的频率、参考日期、提交日期和详细程度。
- 监督机构应通过“读者手册”统一索引和管理所有 ICAAP 和 ILAAP 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连贯性和可比性。
关键信息
1. 适用范围
- 指南适用于根据《欧洲金融监管系统条例》(EU)第 1093/2010 条第 4(2) 款定义的监督机构。
- 监督机构应根据《2013/36/EU 指令》第 108 和 109 条对 ICAAP 和 ILAAP 的适用级别进行评估。
2. 信息收集的频率与适用性
- SREP 第一类机构:需每年提交所有信息项目,监督机构应尽量统一提交日期和参考日期。
- 非第一类机构:监督机构可根据最低监督参与模型和监督检查计划,设定不同的提交频率和日期。
3. 信息提交的格式与结构
- 监督机构应确保信息提交的结构一致,必要时要求机构通过“读者手册”说明信息的来源和覆盖情况。
- 若机构提交的文档格式与指南不符,监督机构应确保其结构和内容具有可比性。
4. 信息的时效性与完整性
- 监督机构应确保提交的信息在参考日期时仍为最新和适用。
- 若信息在提交日期和参考日期之间发生重大变化,机构需在“读者手册”中说明。
5. 配套文件
- 影响评估:分析指南实施对监管实践的影响。
- 公众咨询反馈:汇总公众对指南的反馈及 EBA 的回应。
实施安排
- 生效日期:指南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 提交要求:监督机构需在指定日期前通知 EBA 是否遵守指南,未通知则视为不遵守。
- 后续步骤:指南将被翻译成欧盟官方语言并发布在 EBA 网站上,监督机构应在翻译发布后两个月内提交是否符合指南的声明。
总结
EBA/GL/2016/10 为监督机构在 SREP 框架下评估 ICAAP 和 ILAAP 提供了统一的信息收集标准,强调了信息的一致性、可靠性与适当性。指南不设定具体报告格式,而是通过“读者手册”等工具,帮助监督机构高效地收集和评估信息。信息的提交频率、格式和深度将根据机构的 SREP 分类进行调整,以确保监管的灵活性与比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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