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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总结:芬兰银行协会对CEBS咨询文件CP06的评论
核心内容
芬兰银行协会(Finnish Bankers' Association)作为欧洲银行联合会(FBE)的成员,对CEBS发布的《关于信贷机构标准化综合财务报告框架的咨询文件》(CP06)表示支持,但提出了若干重要意见和建议。该协会认为,CEBS的财务报告框架虽然旨在提高欧洲金融报告的统一性,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主要观点
1. 框架过于详细与繁复
- 问题:芬兰银行协会认为,当前的报告框架过于详细,包含了大量欧洲部分国家已使用的报告要求,这将显著增加其他欧洲国家的合规成本,且缺乏审慎依据。
- 影响:过多的细分层级和项目可能使监管机构信息过载,并给金融机构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 建议:报告框架应仅包括可用于监管分析和监督的实际数据,监管机构应明确报告目的并据此调整框架。
2. 国家监管机构不应设定额外要求
- 问题:协会反对允许各国监管机构在统一框架之外设定额外的报告要求。
- 理由:这将破坏统一市场,阻碍跨境整合,违背“统一竞技场”的目标。
- 建议:应统一适用“属地监管”原则,即母公司所在国的规则适用于整个跨境集团。
3. 框架与IFRS不一致
- 问题:报告框架在某些方面超出了IFRS的披露要求,甚至与之相冲突。
- 理由:IFRS已构成一个全面且国际认可的会计标准体系,应作为欧洲统一财务报告的基准。
- 建议:应去除与IFRS不一致的报告项目,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国际一致性。
关键信息
1. 对咨询文件中问题的回应
-
问题1:是否同意报告框架与IAS/IFRS一致?
- 结论:不同意,框架在多个方面超出了IFRS的要求。
- 具体不一致:
- 报告项目超出IFRS披露范围;
- 模板中引用了不涉及披露的IFRS定义;
- 某些模板中的披露要求与IFRS不一致;
- 框架减少了IFRS的灵活性;
- 引用了尚未实施的监管规则;
- 引用了欧洲央行的要求,这些要求与IFRS不一致。
-
问题2:是否认为“通用做法”(CP)的使用是适当的?
- 结论:不适当,因为“通用做法”仅涵盖少数国家的报告要求,无法代表欧盟整体的常规做法。
- 建议:应统一适用IFRS规则,以实现真正的财务报告统一。
-
问题3:框架中的数据是否可得?
- 结论:部分数据不可得,因框架要求超出现有IFRS规则,导致银行需额外收集和处理信息。
- 建议:报告应基于银行现有IT系统中可获取的数据,避免增加行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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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CEBS应采取哪些额外步骤促进报告体系的统一?
- 建议:
- 所有监管机构应将报告要求与IFRS披露要求对齐;
- 减少欧盟成员国之间报告要求的差异;
- 消除FINREP与COREP之间的定义、分类和披露要求不一致问题。
- 建议:
-
问题5:是否认为附录2的指导是适当的?
- 结论:指导总体上有帮助,但某些示例限制了IFRS允许的会计灵活性。
- 建议:应在后续工作中对指导进行澄清,以确保其与IFRS保持一致。
结论
芬兰银行协会认为,CEBS的财务报告框架虽然具有积极意义,但在详细程度、一致性及灵活性方面仍需改进。应以IFRS为基准,减少报告要求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确保统一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提高欧洲金融市场的整合效率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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