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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总结:CEBS 对欧洲监管资本中创新资本工具的分析
核心内容
CEBS(欧洲银行管理局)于2006年6月发布了一份技术建议,作为对欧洲委员会关于监管资本审查工作的回应。该报告分析了近年来银行业创造的创新资本工具,并探讨了这些工具在监管、市场和会计框架下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主要观点
- 市场背景:欧洲的创新资本工具市场正在快速增长,预计在2005年达到约600亿欧元。这些工具主要以债务和股权的混合形式存在,具有较高的收益和一定的风险。
- 市场参与者观点:市场参与者认为,创新资本工具的结构复杂,主要目的是在不显著稀释股权的情况下,实现成本效益更高的资本补充。这些工具的设计通常考虑了监管要求、税收优化和投资者偏好。
- 监管挑战:监管机构面临术语不统一的问题,如“hybrids”(混合工具)和“innovative”(创新工具)在不同语境下可能有不同含义。CEBS建议采用统一的术语和标准,以提高监管透明度和市场效率。
- 评级机构的作用:评级机构在评估混合工具时,更关注其是否具备股权特征,如损失吸收能力和支付灵活性。他们也对混合工具的资本分类和风险评估提出了具体要求。
- 市场趋势:随着利率下降和投资者风险偏好的变化,混合工具的发行量和结构变得更加多样化。同时,市场正在向直接发行和更广泛的投资者群体扩展,包括零售投资者。
关键信息
市场趋势
- 混合工具市场在2005年已达到约600亿欧元。
- 市场增长主要由低利率环境、资本管理需求和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驱动。
- 投资者群体正在扩大,包括亚洲零售市场和欧洲机构市场,欧洲零售市场逐渐成为重要参与者。
- 混合工具的发行方式正在从间接发行(通过特殊目的实体SPE)向直接发行转变,以降低交易成本并扩大市场参与度。
产品特点
- 间接发行:混合工具最初在美国通过特殊目的实体间接发行,现在在欧洲也采用间接发行方式,但直接发行趋势增强。
- 次级性:混合工具通常次于所有其他债务工具,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与优先股并列。
- 赎回条款:大多数混合工具具有5年以上的赎回期,赎回需经监管机构批准,以防止在不利时期增加资本成本。
- 票面利率调整:创新工具(具有赎回激励机制)通常在发行10年后调整票面利率(如“step-up”),以确保发行人在需要时可以重新融资。
- 支付灵活性:混合工具通常为非累积性,允许发行人在特定情况下暂停支付,但也会包含投资者友好的机制以确保支付的可预期性。
- 股票结算条款:部分混合工具包含股票结算条款,允许以新发行的股票代替现金支付,但监管机构对此类条款的潜在稀释效应表示担忧。
监管限制
- 欧洲各国监管机构对混合工具的发行设定了不同的上限,通常为15%的Tier 1资本。
- 非创新混合工具(如无赎回激励的优先股)的上限较高,但各国有所不同,且部分未公开。
- 监管机构关注的是如何在保持机构财务稳健的同时,允许创新工具的适当发展。
市场期望
- 市场参与者希望欧盟采取更一致的监管框架,避免监管差异带来的竞争扭曲。
- 他们期待更广泛的资本工具纳入监管资本,同时希望监管机构采用基于原则的监管方式,以促进创新。
- 市场呼吁标准化的术语、结构和法律文件,以提高透明度和可比性。
- 额外的改进包括评级机构对资本工具的认可度提升,以及市场实践的自我优化。
表格概览:各国监管上限
| 国家 | 创新混合工具上限(含step-up) | 非创新混合工具上限(不含非累积优先股) | 非累积优先股上限 |
|---|---|---|---|
| 奥地利 | 15% | 30% | 50% |
| 比利时 | 15% | 33% | 33% |
| 塞浦路斯 | 15% | 15% | 无限制 |
| 捷克共和国 | 无限制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丹麦 | 15% | 15% | 无限制 |
| 爱沙尼亚 | 无限制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芬兰 | 15% | 33% | 50% |
| 法国 | 15% | 25% | 无限制 |
| 德国 | 15% | 50% | 无限制 |
| 希腊 | 15% | 30% | 无限制 |
| 匈牙利 | 无限制 | 15% | 无限制 |
| 爱尔兰 | 15% | 50% | 无限制 |
| 意大利 | 15% | 15% | 50% |
| 拉脱维亚 | 无限制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立陶宛 | 无发行 | 无发行 | 33% |
| 卢森堡 | 15% | 15% | 无限制 |
| 马耳他 | 15%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荷兰 | 15% | 50% | 50% |
| 挪威 | 15% | 15% | 无发行 |
| 波兰 | 无限制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葡萄牙 | 20% | 20% | 50% |
| 斯洛伐克 | 无限制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斯洛文尼亚 | 15% | 15% | 49% |
| 西班牙 | 15% | 30% | 30% |
| 瑞典 | 15% | 15% | 无限制 |
| 英国 | 15% | 15% | 50% |
结论
CEBS的报告强调了混合资本工具在欧洲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并指出其在监管、市场和会计框架下的复杂性。报告建议监管机构应采取更一致的监管方法,以促进市场发展并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同时,市场参与者希望监管机构能够更加灵活地对待创新工具,以避免过于保守的监管限制影响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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