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人大重阳-智库报告呼吁_不应高估中国国家债务水平_72页_11mb
报告摘要
报告总结
1. 报告背景与目的
-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发布《不应高估——从两种杠杆率看我国国家债务水平》研究报告。
- 目的:探讨两种杠杆率(收入杠杆率与资产杠杆率)对我国国家债务水平的衡量合理性。
2. 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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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杠杆率的定义与用途:
- 收入杠杆率:债务总额/GDP比率,衡量债务负担相对于国民收入的大小。
- 资产杠杆率:债务总额/资产总额比率,衡量债务负担相对于总资产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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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分析:
- 收入杠杆率(企业部门)处于过高水平,企业债务显著高于其他部门。
- 资产杠杆率(企业部门)处于低位,表明高额债务由高额资产支撑,债务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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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比较:
- 收入杠杆率推论:我国企业部门债务水平“过高”,政府和居民部门“较低”。
- 资产杠杆率推论:我国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较低”,政府“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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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因分析:
- 当然性成因(必然且合理):
- 重经济占比大、储蓄/投资率高、债权融资主导、经济增长预期高。
- 非当然性成因(非合理因素):
- 国有企业占比过大、产能过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膨胀、流动性过剩。
- 当然性成因(必然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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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收入杠杆率高估企业债务风险,综合两种杠杆率,我国整体债务水平“不应高估”。
- 更应关注资产质量而非单纯债务规模。
3. 政策建议
- 调整“去杠杆”策略,财政与货币政策应以保增长为主,避免大幅收缩。
- 全面普查企业资产质量,精准评估不良资产率。
- 切实降低债务过高的国有企业、部分行业及隐性债务项目的债务水平。
4. 国际智库背景
- 报告基于全球治理、中美关系、一带一路等多领域研究,总结判断了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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