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4-KPMG_China-中国决定对部分航空航天和特殊有机材料实施出口管制_4页_217kb
报告摘要
中国税务快讯第五期(2024年六月)
摘要
中国商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2024年第21号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对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航天服面窗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以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实行出口管制。这些管制物项主要涉及技术密集型行业和军民两用技术,企业需建立内部合规机制,管理合规风险。
主要措施
- 管制范围:涉及四类物项,包括航空航天、燃气涡轮发动机制造、航天服面窗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
- 法律依据:依据《出口管制法》,管制物项包括实体与非实体(如技术、数据)。
- 海关编码指引:提供参考海关商品编码,但实际管制依据性能参数、用途等。
- “视同出口”原则:向境外提供技术也受管制,无论境内还是境外使用。
- 军事用途考量:军品出口还需遵守《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相关产品需进一步审核。
毕马威观察建议
- 企业需谨慎出口:尤其关注目的国和最终用户合规性,优先进行背景调查与合法性确认。
- 建立合规机制:公司应识别受管制的技术,设立相关内部管理机制。
- 利用通用许可试点:部分地区允许两用物项通行证通行,简化出口流程。
- 专业协助:如需出口许可或对管制范围不确定,建议咨询官方或专业机构。
此类措施反映了中国现行出口管制体系的扩展与深化,旨在强化战略物资的技术出口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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