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ECB欧洲央行_Letter_from_the_ECB_President_to_Mr_Sander_Loones_MEP_regarding_the_Harmonised_Index_of_Consumer_Prices_2页_91kb
报告摘要
欧洲央行关于HICP框架的回复总结
核心内容
欧洲中央银行(ECB)在2018年6月12日回复欧洲议会成员Sander Loones的信件,内容涉及关于《协调消费者物价指数(HICP)框架条例》的讨论。信件中主要回应了关于是否应将自有住房价格指数纳入HICP(协调消费者物价指数)的议题。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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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P的编制与发布
- HICP数据由欧洲统计系统(ESS)按照统一的统计方法编制和发布。
- 头版HICP通胀率是欧洲央行执行货币政策时用于实现价格稳定目标的参考指标。
- ECB不自行计算HICP,而是由Eurostat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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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P的覆盖范围
- 当前HICP涵盖欧元区所有消费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化,旨在反映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趋势。
- HICP包括住房租金,但不包括自有住房的支出,即“自有住房消费”尚未被纳入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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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住房价格指数的纳入建议
- 从概念上看,ECB支持将自有住房价格指数纳入HICP,认为这有助于更全面地反映家庭消费支出。
- 然而,ECB强调,任何纳入都不得影响HICP的核心特性,即其应反映消费支出,而非资产价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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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频率与及时性
- ECB认为,如果纳入自有住房价格指数,必须确保HICP的月度发布频率和及时性不受影响。
- 统计方法和频率的稳定性对货币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信息
- 信件背景:Sander Loones作为欧洲议会成员,通过欧洲议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会主席Roberto Gualtieri提交了相关信件。
- 时间要求:根据《HICP框架条例》,Eurostat需在2018年底前向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交关于自有住房价格指数是否适合纳入HICP的评估。
- ECB立场:支持纳入自有住房价格指数,但强调需保持HICP的代表性、准确性和统计频率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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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CB认为,虽然纳入自有住房价格指数有助于更准确地衡量消费价格趋势,但必须确保HICP的统计方法和核心特性不被削弱。因此,ECB支持在符合统计频率和准确性的前提下,将自有住房价格指数纳入HICP的考虑范围,但不主张在短期内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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