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6-中国银行-经济金融热点快评2021年第89期(总第525期)_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向再明确_3页_234kb
报告摘要
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向再明确
核心内容概述
近日,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旨在进一步强化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与有效性,推动农业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文件从信息共享、金融承载力、服务组织体系、信用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金融产品创新、风险分担机制、融资渠道、保险服务、政策激励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农业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
主要观点
1. 对象高度聚焦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政策支持的重点,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 这些主体已成为保障农民增收、农产品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 政策延续前期支持方向,强调从金融支持角度出发,推动其发展。
2. 针对性强,解决实际痛点
- 信息不对称:银行难以获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完整数据,如税收、补贴、种植等,导致授信困难。
- 抵押物不足:农地、生物资产、农机具等抵押物在部分地区尚不成熟,难以满足银行风险偏好。
- 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农业保险以政策性为主,覆盖面、保障水平和管理机制仍有待提升。
- 信贷产品不匹配:传统信贷产品期限短、额度小,难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延长产业链的资金需求。
- 直接融资渠道有限:当前农业金融服务以信贷为主,缺乏综合性融资模式。
3. 创新举措,兼顾细节与落实
- 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白名单”制度,由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发布,便于银行快速识别和授信。
- 信用贷款支持:鼓励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主体提供免担保信用贷款,制定差异化政策。
- 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明确支持农机具、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圈舍、农业商标、保单等作为抵押质押物。
- 推动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结合主体特点,设计差异化的信贷产品,在期限、利率、额度等方面给予优惠。
关键信息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截至2019年底,我国家庭农场超70万家,农民合作社220.1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42万个。
- 政策背景: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发布高质量发展规划,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推动发展,此次《意见》是对前期政策的延续与细化。
- 政策目标:通过加强信息共享、提升金融承载力、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 政策亮点:首次提出“白名单”制度、差异化信用贷款政策、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等创新举措,有助于解决农业金融中的结构性问题。
总结
《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进入更加系统化、精准化的阶段。政策不仅聚焦于主体发展,还针对其融资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提升农业金融服务的效率与覆盖面。同时,通过创新金融工具与服务模式,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完善与优化,为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