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系列研究报告_52页_5mb
报告摘要
2022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系列研究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聚焦于2022年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情况,包括建筑能耗与碳排放、城镇污水处理碳排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碳排放三大部分。报告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与重庆大学联合发布,旨在通过数据驱动的方式,推动建筑节能和碳排放的科学管理,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依据。
主要观点
1. 建筑能耗与碳排放
- 2020年全国建筑与建造能耗总量为22.7亿tce,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45.5%。
- 2020年全国建筑与建造碳排放总量为50.8亿tCO₂,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50.9%。
- 建材生产阶段能耗最高,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22.3%,碳排放占比28.2%。
- 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占比最大,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21.7%。
- 建筑运行碳排放增速低于能耗增速,“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年均碳排放增速分别为7.0%、4.2%和2.8%。
- 建筑直接碳排放于2016年达峰,此后下降趋势明显,年均增速为-3.1%;电力碳排放持续增长,年均增速约7%;热力碳排放增速趋缓,年均增速约2%。
- 2020年全国建筑运行碳排放为21.6亿吨,2021年增长至22.4亿吨。
- 建筑运行碳排放与经济水平密切相关,城镇化率和人均GDP越高的城市,其人均建筑碳排放越高。
2. 城市级建筑碳排放
- 城市建筑碳排放核算方法基于建筑能耗与能源碳排放因子,公式为:城市建筑运行碳排放 = Σ(城市建筑能耗 × 能源碳排放因子)。
- 2020年城市建筑碳排放汇总值为20.6亿tCO₂,与基于能源平衡表核算的21.6亿tCO₂存在约1亿tCO₂的差异,主要源于缺失城市(县)、建筑汽油和柴油消费以及集中供热排放。
- 人均建筑碳排放差异显著,北方城市显著高于南方,最高地区如乌海、克拉玛依等超过4t/人,最低地区如达州、周口等低于0.4t/人。
- 建筑碳排放与第三产业GDP关系密切,尤其是公共建筑碳排放。
3. 城市级建筑碳排放变化趋势
- 2010-2020年,317个地级行政区(321个城市)覆盖了中国大陆98.6%的人口和99.2%的GDP。
- 疫情对建筑碳排放有明显影响,2020年多个省市的公共建筑碳排放出现下降,而居住建筑碳排放增速显著上升。
4. 城镇污水处理碳排放
- 2020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全过程碳排放为3416.0万tCO₂-eq,其中直接排放占比45%,间接排放占比55%。
- 污水处理排放与污泥处理处置排放比例约为7:3,其中污水处理排放主要来自COD和总氮去除,而污泥处理处置排放主要来自填埋和焚烧。
- 净排放量为2646.9万tCO₂-eq,2011-2020年均增速6.69%。
- 污泥处理处置方式优化,填埋比例从56.03%下降至21.91%,而综合利用比例从43.9%上升至78.09%。
- 2020年分省城镇污水处理全过程碳排放差异明显,广东、山东、江苏、辽宁和河北占全国总量的33.5%,西藏、海南和青海则不足20万tCO₂-eq。
5. 城镇污水处理碳排放强度
- 单位GDP排放强度排名前三的地区为宁夏、甘肃和黑龙江,后三位为福建、江西和贵州。
- 人均排放强度排名前三的地区为内蒙古、宁夏和北京,后三位为江西、贵州和广西。
- 污水处理排放强度高于污泥处理处置,主要与处理工艺和处置方式有关。
6. 城镇污水处理碳排放变化趋势
- 大部分省市污水处理碳排放仍呈上升趋势,但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多数省市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关键信息
- 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是城乡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
- 城市建筑运行碳排放是建筑碳排放的主要部分,其增速低于能耗增速,但电力碳排放增长较快。
- 城镇污水处理碳排放主要由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组成,其中间接排放占比更大,且污水处理排放强度高于污泥处理处置。
- 新冠疫情对建筑碳排放和污水处理碳排放均产生了一定影响,表现为部分地区的碳排放下降。
- 数据核算方法包括对化石能源、电力、集中供热的详细拆分,以及对缺失数据的神经网络处理,提高了核算的准确性。
- 区域差异显著,北方城市因供暖导致建筑碳排放较高,而不同省份和城市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方面的碳排放也存在较大差异。
总结
本系列研究报告系统地分析了2022年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的碳排放情况,提供了全国、省级和城市层面的数据支持。报告强调了建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在碳排放中的重要性,并指出不同地区和建筑类型之间的排放差异,以及疫情对碳排放的影响。通过数据驱动的方法,为未来碳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