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 (2025) - 简版 - Research Report on Carbon Emissions in China's Urban-Rural Construction Sector (2025) -Abridged Edition- #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专业委员会、重庆大学城乡建设与发展研究院撰写,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和重庆大学联合发布,研究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禁止用于商业用途。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尽可能保证可靠、准确和完整,对于本报告所提供信息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后果,报告撰写和发布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引用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重庆大学,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报告之声明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归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和重庆大学,并委托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专业委员会、重庆大学城乡建设与发展研究院具体负责。 # 推荐引用格式: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专委会. 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2025) [R]. 北京, 2025 # 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2025) # 编写委员会 领导小组 组长:倪江波 刘贵文 副组长:柴文忠 宋中南 李德英 编写小组 组长:蔡伟光 吴景山 副组长:付宇 谢骆乐 编写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忠于艳辉马敏达文江涛尹奎王庆辉王海霞 王霞王野卢振卢柯丛飞朱成成朱宝旭 乔振勇 刘立 刘正荣 刘绍勇 刘洋 刘雄伟 刘源 那 威 孙金颖 孙选尧 孙 起 苏 醒 杜博轩 李妍 李林涛 李睿 李哲 宇吴凤仪 吴智诚 吴蔚沁 迟浩 宋业辉 张继隆 张俊罗 多杨 刚侯铃春 荣雅静 姜慧 胡浪 胡锦蜜 施庆伟 秦砚瑶 夏茂钟 徐鑫高景鑫贾茵曹慧游凯瑞潘韦辰霍腾飞 # 专家委员会 主任:胡帆武涌 副主任:李丛笑 白 泉 徐 强 委员:胥小龙丁洪涛殷帅孙德宇刘烨李德智胡珊杨方 #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简介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主要行业管理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党的工作接受中央社会工作部的统一领导。协会由从事建筑节能与低碳、绿色建筑及社区、建筑工业化及绿色低碳建材、暖通空调等用能技术与设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与设备等相关领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主要从事建筑节能绿色低碳领域的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制定标准、行业自律、推广技术、咨询服务、测评标识、国际交流、职业评价、教育培训、会议展览等服务。 协会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业协会商会的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为中心,认真履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职能,凝聚行业力量,推进城乡建设领域能效提升和节能降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专委会简介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CABEE)于2016年3月组织成立了能耗统计专业委员会,旨在整合行业力量,协同开展建筑能耗和建筑碳排放专项研究,夯实建筑节能数据基础。2021年,专委会正式更名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 专委会(Professional Committee of Building Energy and Emissions, CABEE)。 专委会是广天致力于中国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测算、研究与应用的相关单位和专业人士自愿加入组成的社会团体,是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的分支机构。专委会定位为公益性、研究型组织。 专委会的目的和宗旨在于:搭建中国建筑能耗和碳排放数据共享平台,为政府制定政策、标准、规划提供数据支撑,为建筑节能降碳科学研究提供数据来源,为行业提供数据增值服务,为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专委会现有成员单位包括:重庆大学、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有限公司、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天津市建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天合绿建(上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大学为主任委员单位。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专委会自2016年起每年发布中国建筑能耗与碳排放年度研究报告,历年报告主题分别为: 2016年,全国建筑能耗测算; 2017年,分省建筑能耗测算; 2018年,建筑碳排放测算; 2019年,建筑碳达峰情景预测; 2020年,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测算与碳中和情景预测; 2021年,省级建筑碳排放达峰形势评估; 2022年,城市级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碳排放测算; 2023年,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碳排放测算(新增建筑隐含碳); 2024年,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碳排放测算(新增制冷剂排放)。 通过多年的研究与积累,专委会建立了涵盖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碳排放测算方法体系,构建了区域建筑碳达峰碳形势与状态评估模型、碳达峰碳中和情景预测方法,开发了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数据库(https://www.cbeed.cn),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提供支撑。 # 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 (2025) # 重庆大学简介 # 重庆大学 CHONGQING UNIVERSITY 重庆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创办于 1929 年,提出建设 “完备弘深之大学” 的愿景,到20世纪40年代发展成为文理工商法医各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成为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后,学校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1998年获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原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重庆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重庆大学,2001年成为“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22年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朝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办学目标不懈奋进。 # URCD 重庆大学城乡建设与发展研究院 重庆大学城乡建设与发展研究院是由重庆大学1977级杰出校友詹复成捐资、经重庆大学批准,由重庆大 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牵头建设的一所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研究院入选住房城乡建设智库、重庆市首批新型重点智库。研究院聚焦“住房市场与保障、建筑业发展与改革、城乡治理与城市更新、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智能建造与智慧城市”五大领域,为政府与相关行业协会提供决策咨询与服务,推进城乡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和“产、学、研、政”一体化建设,引领开放、创新、高效和可持续的中国建设管理新趋势。 # 目录 # 主要数据 1 1建筑篇 6 1.1 测算边界 6 1.2 建筑业建造碳排放 1.3民用建筑运行碳排放 11 1.4新建民用建筑隐含碳排放 17 2市政设施篇 18 2.1城镇污水处理碳排放 18 2.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碳排放 19 2.3城市绿地碳汇 20 专题报告一居住建筑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 21 专题报告二核心建材碳排放因子动态更新 24 # 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2025) # 主要数据 《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2025)》基于最新的国家宏观统计数据和预测方法,测算分析了2023年和2024年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情况。 # 1. 建筑业建造碳排放情况 2024年,全国建筑业建造能耗12.5亿tce,比上年下降0.2亿tce;碳排放27.8亿 $\mathrm{tCO_2}$ ,比上年下降0.6亿 $\mathrm{tCO_2}$ 。其中,按过程分:建材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11.7亿tce和26.8亿 $\mathrm{tCO_2}$ ,施工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0.8亿tce和1.0亿 $\mathrm{tCO_2}$ ;按领域分:房屋建筑建造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8.0亿tce和18.1亿 $\mathrm{tCO_2}$ ,土木工程建造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4.5亿tce和9.7亿 $\mathrm{tCO_2}$ 。具体数据详见总表1。 总表12023和2024全国建筑业建造能耗与碳排放 <table><tr><td rowspan="2">指标</td><td colspan="2">2023</td><td colspan="2">2024</td></tr><tr><td>能耗(亿 tce)</td><td>碳排放(亿 tCO2)</td><td>能耗(亿 tce)</td><td>碳排放(亿 tCO2)</td></tr><tr><td>全国建筑业建造</td><td>12.7</td><td>28.6</td><td>12.5</td><td>27.8</td></tr><tr><td>按过程分:建材</td><td>11.9</td><td>27.6</td><td>11.7</td><td>26.8</td></tr><tr><td>施工</td><td>0.8</td><td>1.0</td><td>0.8</td><td>1.0</td></tr><tr><td>按领域分:房屋建筑建造</td><td>8.1</td><td>18.6</td><td>8.0</td><td>18.1</td></tr><tr><td>其中:建材</td><td>7.8</td><td>18.0</td><td>7.7</td><td>17.5</td></tr><tr><td>施工</td><td>0.3</td><td>0.6</td><td>0.3</td><td>0.6</td></tr><tr><td>土木工程建造</td><td>4.6</td><td>10.0</td><td>4.5</td><td>9.7</td></tr><tr><td>其中:建材</td><td>4.1</td><td>9.6</td><td>4.0</td><td>9.3</td></tr><tr><td>施工</td><td>0.5</td><td>0.4</td><td>0.5</td><td>0.4</td></tr></table> # 2.民用建筑运行碳排放情况 2024年,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13.0亿tce,比上年增长0.4亿tce,占全国能源消费的比重 $21.8\%$ ,比上年减少0.1个百分点;碳排放为24.7亿 $\mathrm{tCO_2}$ ,比上年增长0.6亿 $\mathrm{tCO_2}$ ,占全国能源碳排放的 $22.1\%$ ,比上年增加0.3个百分点。其中,按排放源分:化石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分别为2.1亿tce和4.1亿 $\mathrm{tCO_2}$ ,热力消耗和碳排放分别为1.7亿tce和4.1亿 $\mathrm{tCO_2}$ 电力消耗和碳排放分别为9.2亿tce和16.5亿 $\mathrm{tCO_2}$ ;按建筑类型分:公共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5.7亿tce和10.6亿 $\mathrm{tCO_2}$ ,城镇居住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5.0亿tce和9.7亿 $\mathrm{tCO_2}$ ,农村居住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2.3亿tce和4.4亿 $\mathrm{tCO_2}$ 。具体数据详见总表2。 总表22023和2024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 <table><tr><td rowspan="2">指标</td><td colspan="2">2023</td><td colspan="2">2024</td></tr><tr><td>能耗(亿 tce)</td><td>碳排放(亿 tCO2)</td><td>能耗(亿 tce)</td><td>碳排放(亿 tCO2)</td></tr><tr><td rowspan="2">全国民用建筑运行(占全国的比重)</td><td>12.6</td><td>24.1</td><td>13.0</td><td>24.7</td></tr><tr><td>(21.9%)</td><td>(21.7%)</td><td>(21.8%)</td><td>(22.1%)</td></tr><tr><td>按排放源分:化石能源</td><td>2.2</td><td>4.1</td><td>2.1</td><td>4.1</td></tr><tr><td>热力</td><td>1.8</td><td>4.4</td><td>1.7</td><td>4.1</td></tr><tr><td>电力</td><td>8.6</td><td>15.6</td><td>9.2</td><td>16.5</td></tr><tr><td>按类型分:公共建筑</td><td>5.7</td><td>10.7</td><td>5.7</td><td>10.6</td></tr><tr><td>其中:化石能源</td><td>0.7</td><td>1.5</td><td>0.6</td><td>1.3</td></tr><tr><td>热力</td><td>0.5</td><td>1.1</td><td>0.4</td><td>1.0</td></tr><tr><td>电力</td><td>4.5</td><td>8.1</td><td>4.7</td><td>8.3</td></tr><tr><td>城镇居住建筑</td><td>4.6</td><td>9.0</td><td>5.0</td><td>9.7</td></tr><tr><td>其中:化石能源</td><td>1.1</td><td>1.7</td><td>1.1</td><td>1.8</td></tr><tr><td>热力</td><td>1.3</td><td>3.3</td><td>1.3</td><td>3.1</td></tr><tr><td>电力</td><td>2.2</td><td>4.0</td><td>2.6</td><td>4.8</td></tr><tr><td>农村居住建筑</td><td>2.3</td><td>4.4</td><td>2.3</td><td>4.4</td></tr><tr><td>其中:化石能源</td><td>0.4</td><td>0.9</td><td>0.4</td><td>1.0</td></tr><tr><td>电力</td><td>1.9</td><td>3.5</td><td>1.9</td><td>3.4</td></tr></table> # 3.新建民用建筑隐含碳排放情况 2023年,全国新建建筑(当年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总量为39.34亿 $\mathrm{m}^2$ ,扣除工业建筑后民用建筑面积为30.27亿 $\mathrm{m}^2$ ,隐含碳排放15.24亿 $\mathrm{tCO}_2$ ,单位面积隐含碳503.47kg $\mathrm{CO}_2/\mathrm{m}^2$ 。其中:公共建筑面积6.51亿 $\mathrm{m}^2$ ,隐含碳排放4.64亿 $\mathrm{tCO}_2$ ,单位面积隐含碳712.75kg $\mathrm{CO}_2/\mathrm{m}^2$ ;居住建筑面积23.76亿 $\mathrm{m}^2$ ,隐含碳排放10.60亿 $\mathrm{tCO}_2$ ,单位面积隐含碳 $446.13\mathrm{kgCO}_2/\mathrm{m}^2$ 。具体数据详见总表3。 总表32023年全国新建民用建筑隐含碳排放 <table><tr><td>指标</td><td>面积 (亿m2)</td><td>隐含碳排放 (亿tCO2)</td><td>单位面积隐含碳 (kgCO2/m2)</td></tr><tr><td>全国新建民用建筑</td><td>30.27</td><td>15.24</td><td>503.47</td></tr><tr><td>其中:公共建筑</td><td>6.51</td><td>4.64</td><td>712.75</td></tr><tr><td>居住建筑</td><td>23.76</td><td>10.60</td><td>446.13</td></tr></table> # 4.市政设施运行碳排放情况 2024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4065.1万 $\mathrm{tCO_2}$ -eq,比上年增加94.4万 $\mathrm{tCO_2}$ -eq;碳抵消量为1349.9万 $\mathrm{tCO_2}$ -eq,比上年增加108.1万 $\mathrm{tCO_2}$ -eq;净排放量为2715.2万 $\mathrm{tCO_2}$ -eq,比上年减少13.7万 $\mathrm{tCO_2}$ -eq;净碳排放强度 $2.75\mathrm{tCO_2}$ -eq/万t,比上年下降 $0.15\mathrm{tCO_2}$ -eq/万t。 202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9384.0万 $\mathrm{tCO_2 - }$ eq,比上年增加33.9万 $\mathrm{tCO_2 - eq}$ ;碳抵消量为4172.1万 $\mathrm{tCO_2 - eq}$ ,比上年增加177.6万 $\mathrm{tCO_2 - eq}$ ;净排放量为5211.9万 $\mathrm{tCO_2 - eq}$ 比上年减少143.7万 $\mathrm{tCO_2 - eq}$ ;净碳排放强度2007.6 $\mathrm{tCO_2 - eq / }$ 万t,比上年下降 $100.2\mathrm{tCO_2 - eq / }$ 万t。 具体数据详见总表 4。 总表 4 2023 年和 2024 年全国市政设施碳排放 <table><tr><td rowspan="2">指标</td><td colspan="2">城镇污水处理</td><td colspan="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td></tr><tr><td>2023</td><td>2024</td><td>2023</td><td>2024</td></tr><tr><td>碳排放总量 (万tCO2-eq)</td><td>3970.7</td><td>4065.1</td><td>9350.1</td><td>9384.0</td></tr><tr><td>碳抵消量 (万tCO2-eq)</td><td>1241.8</td><td>1349.9</td><td>3994.5</td><td>4172.1</td></tr><tr><td>净排放量 (万tCO2-eq)</td><td>2728.9</td><td>2715.2</td><td>5355.6</td><td>5211.9</td></tr><tr><td>总排放强度 (tCO2-eq/万t)</td><td>4.23</td><td>4.11</td><td>3680.0</td><td>3614.6</td></tr><tr><td>净排放强度 (tCO2-eq/万t)</td><td>2.90</td><td>2.75</td><td>2107.8</td><td>2007.6</td></tr></table> # 主要指标解释 1. 建筑业建造碳排放:建筑业消耗的建材及其运输带来的能源碳排放(不含工业过程排放),以及建筑业施工活动的能源碳排放。包括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建造两大细分领域。 2. 房屋建筑建造碳排放: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当年消耗的建材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能源碳排放(不含工业过程排放),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能源碳排放。 3. 土木工程建造碳排放:土木工程建设项目当年消耗的建材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能源碳排放(不含工业过程排放),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能源碳排放。 4. 民用建筑运行碳排放:民用建筑在运行过程中消耗的化石能源、电力和热力所产生的碳排放。 5. 建材生产运输碳排放:指建筑材料本身在生产和运输到施工现场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 6. 施工碳排放:指在建筑施工现场各种施工活动直接产生的碳排放。 7. 新建建筑隐含碳排放:指当年竣工的民用建筑在建造过程中(从开工到竣工)累计消耗建材的碳足迹。 8. 城镇污水处理全过程总碳排放:包括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全过程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带来的碳排放,以 $\mathrm{CO}_{2}$ 当量表示。 9.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总碳排放:包括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过程中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带来的碳排放,以 $\mathrm{CO}_{2}$ 当量表示。 10. 碳抵消量:污泥资源化利用(或者生活垃圾发电)带来的 $\mathrm{CO}_{2}$ 抵消量。 11. 净排放量:城镇污水(或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总碳排放量减去对应的碳抵消量的净值。 12. 总排放强度:城镇污水(或生活垃圾)处理总碳排放与污水(或生活垃圾)处理量的比值。 13. 净排放强度:城镇污水(或生活垃圾)处理净排放量与污水(或生活垃圾)处理量的比值。 # 1 建筑篇 # 1.1 测算边界 本报告涉及“建筑业建造碳排放”“民用建筑运行碳排放”和“新建民用建筑隐含碳”的测算,三者的测算边界和测算方法介绍见表1.1。 表 1.1 建筑与建造碳排放测算说明 <table><tr><td colspan="2">测算项目</td><td>测算边界</td><td>测算方法简介</td></tr><tr><td rowspan="2">(1)建筑业建造碳排放</td><td>(1.1)房屋建筑建造</td><td>对象:当年施工的房屋建筑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排放范围:民用建筑项目当年消耗的建材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能源碳排放(不含工业过程排放),以及项目施工能源碳排放</td><td>测算公式:建造碳排放=∑建筑业中建材相关部门和运输部门经济投入量*对应部门的单位经济投入量的能源消耗*能源碳排放因子+建筑业施工碳排放</td></tr><tr><td>(1.2)土木工程建造</td><td>对象:当年施工的土木工程项目,包括市政、交通、水利等排放范围:与(1.1)一致</td><td>数据来源:经济投入量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的投入产出表,单位经济投入量的能源消耗取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建筑业施工碳排放根据能源平衡表计算(不含沥青碳排放),能源碳排放因子同上2024年数据基于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等数据预测得到,方法见完整版附录</td></tr><tr><td colspan="2">(2)民用建筑运行碳排放</td><td>对象:既有民用建筑排放范围:既有民用建筑在运行过程中消耗的化石能源、电力和热力所产生的碳排放</td><td>测算公式:建筑运行碳排放=∑分类能源消费量*能源碳排放因子 数据来源:分类能源消费量基于能源平衡表拆分法测算,化石能源排放因子来源于生态环境部,电力碳排放因子使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热力排放因子依据当年城市集中供热的供热方式和能源结构测算 2024年数据基于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等数据预测得到,方法见完整版附录</td></tr><tr><td colspan="2">(3)新建民用建筑隐含碳</td><td>对象:当年竣工的民用建筑排放范围:民用建筑在建造过程中(从开工到竣工)累计消耗建材的碳足迹</td><td>测算公式:新建建筑隐含碳排放=∑分类型建筑竣工面积*单位面积的分类建材消耗量*分类建材碳足迹 数据来源:分类型建筑竣工面积取自建筑业统计年鉴,单位面积的分类建材消耗量来源于大型建筑企业碳盘查数据</td></tr></table> # 1.2 建筑业建造碳排放 2024年,全国建筑业建造能耗12.5亿tce,比2023年下降0.2亿tce;碳排放27.8亿 $\mathrm{tCO_2}$ ,比2023年下降0.6亿 $\mathrm{tCO_2}$ 。 # (1) 按类别分析 # 房屋建筑建造 2024年全国房屋建筑建材生产运输能耗为7.7亿tce,碳排放为17.5亿 $\mathrm{tCO_2}$ ,相比2023年下降0.5亿 $\mathrm{tCO_2}$ 。房屋建筑施工能耗与碳排放自2022年起呈现下降趋势,2024年为施工能耗3290万tce,施工碳排放为6132万 $\mathrm{tCO_2}$ 。具体数据见表1.2和图1.1。 表 1.2 2023 和 2024 年房屋建筑建造能耗与碳排放 <table><tr><td rowspan="2">分类</td><td colspan="2">2023</td><td colspan="2">2024</td></tr><tr><td>能耗(亿 tce)</td><td>碳排放(亿 tCO2)</td><td>能耗(亿 tce)</td><td>碳排放(亿 tCO2)</td></tr><tr><td>建材生产运输</td><td>7.8</td><td>18.0</td><td>7.7</td><td>17.5</td></tr><tr><td>施工</td><td>0.3</td><td>0.6</td><td>0.3</td><td>0.6</td></tr></table> a. 房屋建筑建材生产运输能耗与碳排放 b.房屋建筑施工能耗与碳排放 图1.1房屋建筑建造能耗与碳排放变化趋势 # 土木工程建造 2024年全国土木工程中建材生产运输能耗与碳排放均迎来2017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建材生产运输能耗为4.0亿tce,相比2023年下降0.1亿tce;碳排放为9.3亿 $\mathrm{tCO_2}$ 。土木工程施工碳排放自2022年起呈现下降趋势,2024年为3471万 $\mathrm{tCO_2}$ 。具体数据见表1.3和图1.2。 表 1.3 2023 和 2024 年土木工程建材生产运输能耗与碳排放 <table><tr><td rowspan="2">分类</td><td colspan="2">2023</td><td colspan="2">2024</td></tr><tr><td>能耗(亿 tce)</td><td>碳排放(亿 tCO2)</td><td>能耗(亿 tce)</td><td>碳排放(亿 tCO2)</td></tr><tr><td>建材生产运输</td><td>4.1</td><td>9.6</td><td>4.0</td><td>9.3</td></tr><tr><td>施工</td><td>0.5</td><td>0.4</td><td>0.5</td><td>0.4</td></tr></table> a. 土木工程建材生产运输能耗与碳排放 b. 土木工程施工能耗与碳排放 图1.2 土木工程建造能耗与碳排放变化趋势 注:考虑到石油沥青在建筑行业的主要用途并非燃烧供能,因此测算施工碳排放时未纳入石油沥青相关的排放。 # (2)按过程分析 # 建材生产与运输 2024年全国建筑业建材生产与运输能耗为11.7亿tce,碳排放量为26.8亿 $\mathrm{tCO_2}$ ;与2023年相比,能耗下降0.2亿tce,碳排放下降0.8亿 $\mathrm{tCO_2}$ (见表1.4)。 表 1.4 2023 和 2024 年建筑业建造能耗与碳排放 <table><tr><td rowspan="2">分类</td><td colspan="2">2023</td><td colspan="2">2024</td></tr><tr><td>能耗(亿 tce)</td><td>碳排放(亿 tCO2)</td><td>能耗(亿 tce)</td><td>碳排放(亿 tCO2)</td></tr><tr><td>建材生产运输</td><td>11.9</td><td>27.6</td><td>11.7</td><td>26.8</td></tr><tr><td>施工</td><td>0.8</td><td>1.0</td><td>0.8</td><td>1.0</td></tr></table> 从长期趋势看(如图1.3所示),2005年至2015年间,该领域碳排放总体呈上升态势,年均增速为 $11.1\%$ 。2015年之后,随着工程建设集约化水平提高和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碳排放增速逐渐趋缓。在2015年至2024年间,碳排放从23.8亿 $\mathrm{tCO_2}$ 增长至26.8亿 $\mathrm{tCO_2}$ ,年均增速降至 $1.3\%$ a.建筑建材生产运输能耗与碳排放 b.建筑施工能耗与碳排放 图1.3 建筑建造能耗与碳排放变化趋势 注:考虑到石油沥青在建筑行业的主要用途并非燃烧供能,因此测算施工碳排放时未纳入石油沥青相关的排放。 # 建筑业施工 2024年全国建筑业施工能耗为0.8亿tce,碳排放为1.0亿 $\mathrm{tCO_2}$ (见表1.4)。2000年以来,施工能耗与碳排放总体上呈稳定上升趋势(如图1.3所示),2021年起均开始呈现下降趋势。2000-2024年间,施工能耗从0.2 亿tce增长到0.8亿tce,年均增速为 $5.9\%$ ,施工碳排放增长量为0.6亿 $\mathrm{tCO_2}$ ,年均增速为 $3.9\%$ ;施工碳排放增速低于施工能耗增速。 # 1.3民用建筑运行碳排放 2024年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为13.0亿tce<sup>①</sup>,占全国能源消费的 $21.8\%$ ,碳排放为24.7亿tCO<sub>2</sub>,占全国能源碳排放的 $22.1\%$ (如图1.4所示)。其中: 公共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5.7亿tce和10.6亿 $\mathrm{tCO_2}$ ,占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的比重分别为 $44\%$ 和 $43\%$ ; 城镇居住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5.0亿tce和9.7亿 $\mathrm{tCO_2}$ ,占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的比重分别为 $38\%$ 和 $39\%$ 农村居住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2.3亿tce和4.4亿 $\mathrm{tCO_2}$ ,占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的比重分别均为 $18\%$ 。 图1.42024年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 2023年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为12.6亿tce,占全国能源消费的 $21.9\%$ ,碳排放为24.1亿 $\mathrm{tCO_2}$ ,占全国能源碳排放的 $21.7\%$ (如图1.5所示)。其中: 公共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5.7亿tce和10.7亿 $\mathrm{tCO_2}$ ,占全国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的比重均为 $45\%$ ; 城镇居住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4.6亿tce和9.0亿 $\mathrm{tCO_2}$ ,占全国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的比重均为 $37\%$ ; 农村居住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为2.3亿tce和4.4亿 $\mathrm{tCO_2}$ ,占全国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的比重均为 $18\%$ 。 图1.52023年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 2023年、2024年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具体数据见表1.5和表1.6。 表 1.5 2023 和 2024 年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 <table><tr><td colspan="2">指标</td><td>2023</td><td>2024</td></tr><tr><td rowspan="4">全国民用建筑运行总量(亿tce)</td><td>总量</td><td>12.6</td><td>13.0</td></tr><tr><td>化石能源</td><td>2.2</td><td>2.1</td></tr><tr><td>热力</td><td>1.8</td><td>1.7</td></tr><tr><td>电力</td><td>8.6</td><td>9.2</td></tr><tr><td rowspan="4">公共建筑(亿tce)</td><td>总量</td><td>5.7</td><td>5.7</td></tr><tr><td>化石能源</td><td>0.7</td><td>0.6</td></tr><tr><td>热力</td><td>0.5</td><td>0.4</td></tr><tr><td>电力</td><td>4.5</td><td>4.7</td></tr><tr><td rowspan="4">城镇居住建筑(亿tce)</td><td>总量</td><td>4.6</td><td>5.0</td></tr><tr><td>化石能源</td><td>1.1</td><td>1.1</td></tr><tr><td>热力</td><td>1.3</td><td>1.3</td></tr><tr><td>电力</td><td>2.2</td><td>2.6</td></tr><tr><td rowspan="3">农村居住建筑(亿tce)</td><td>总量</td><td>2.3</td><td>2.3</td></tr><tr><td>化石能源</td><td>0.4</td><td>0.4</td></tr><tr><td>电力</td><td>1.9</td><td>1.9</td></tr></table> 表 1.6 2023 和 2024 年全国民用建筑运行碳排放 <table><tr><td colspan="2">指标</td><td>2023</td><td>2024</td></tr><tr><td rowspan="4">全国民用建筑运行总量(亿 tCO2)</td><td>总量</td><td>24.1</td><td>24.7</td></tr><tr><td>化石能源</td><td>4.1</td><td>4.1</td></tr><tr><td>热力</td><td>4.4</td><td>4.1</td></tr><tr><td>电力</td><td>15.6</td><td>16.5</td></tr><tr><td rowspan="4">公共建筑(亿 tCO2)</td><td>总量</td><td>10.7</td><td>10.6</td></tr><tr><td>化石能源</td><td>1.5</td><td>1.3</td></tr><tr><td>热力</td><td>1.1</td><td>1.0</td></tr><tr><td>电力</td><td>8.1</td><td>8.3</td></tr><tr><td rowspan="4">城镇居住建筑(亿 tCO2)</td><td>总量</td><td>9.0</td><td>9.7</td></tr><tr><td>化石能源</td><td>1.7</td><td>1.8</td></tr><tr><td>热力</td><td>3.3</td><td>3.1</td></tr><tr><td>电力</td><td>4</td><td>4.8</td></tr><tr><td rowspan="3">农村居住建筑(亿 tCO2)</td><td>总量</td><td>4.4</td><td>4.4</td></tr><tr><td>化石能源</td><td>0.9</td><td>1</td></tr><tr><td>电力</td><td>3.5</td><td>3.4</td></tr></table> # 建筑运行碳排放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2000-2024年,全国民用建筑运行能耗增长10.2亿tce,年均增长率为 $6.5\%$ ,2024年增速回落到 $3.2\%$ ;全国民用建筑运行碳排放增长18.1亿 $\mathrm{tCO_2}$ ,年均增长率为 $5.7\%$ ,随着建筑节能降碳工作的深入推进,2024年增速为 $2.5\%$ ,只有平均增速的 $44\%$ ,增速放缓明显(如图1.6所示)。 图1.6民用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变化趋势 “十一五”到“十四五”期间,能耗年均增速大于碳排放年均增速。全国民用建筑运行综合碳排放因子从2010年的 $2.32\mathrm{kgCO_2 / kgce}$ 下降至2024年的 $1.89\mathrm{kgCO_2 / kgce}$ 。 # - 三类建筑的碳排放占比较为稳定 如图1.7所示,三类建筑的碳排放增速变化存在差异,占比结构总体保持稳定。2000-2024年间,公共建筑累计增长约8.2亿tCO,年均增长 率为 $6.4\%$ ;城镇居住建筑累计增长7.0亿tCO,年均增长率 $5.5\%$ ;农村居住建筑累计增长2.9亿tCO,年均增长率 $4.4\%$ 。其增速总体呈下降趋势。 不同类型建筑的碳排放总量增速虽有差异,但其排放总量的结构格局相对稳定。农村居住建筑的排放占比呈缓慢下降趋势,但总体上看,公共建筑、城镇居住建筑与农村居住建筑的排放比重长期保持为“4:4:2”。 a.分建筑类型排放变化趋势 b. 分建筑类型排放占比变化趋势 图1.7建筑运行碳排放变化趋势一分建筑类型 # - 建筑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电力排放占比已超六成 从不同能源性质的碳排放看,建筑直接排放比重持续下降,电力碳排放比重不断提高(如图1.8所示)。2024年直接碳排放(化石能源排放)为4.1亿 $\mathrm{tCO_2}$ ,占建筑碳排放总量的 $16.6\%$ ;电力碳排放为16.5亿 $\mathrm{tCO_2}$ ,占总量的 $66.8\%$ ,已超过六成,是最主要的排放来源;热力碳排放为4.1亿 $\mathrm{tCO_2}$ ,占比 $16.6\%$ 。2024年,我国城市建筑集中采暖单位集中供热面积碳排放为 $29.5\mathrm{kgCO_2 / m^2}$ ,单位面积供热量为 $0.36\mathrm{GJ / m^2}$ ,单位供热量排放为 $83.0\mathrm{kgCO_2 / GJ}$ 。 a. 分排放类别碳排放变化趋势 b. 分排放类别碳排放占比变化趋势 图1.8建筑运行碳排放变化趋势一分排放类别 # 1.4 新建民用建筑隐含碳排放 2023年全国当年竣工房屋建筑面积总量为39.34亿 $\mathrm{m}^2$ ,扣除工业建筑后民用建筑为30.27亿 $\mathrm{m}^2$ ,其中住宅建筑23.76亿 $\mathrm{m}^2$ ,公共建筑6.51亿 $\mathrm{m}^2$ 。本报告仅针对当年竣工的民用建筑测算隐含碳排放。 2023年全国新建民用建筑(不含工业建筑及其他建筑,下同)隐含碳排放总量为15.24亿 $\mathrm{tCO_2}$ ,其中新建居住建筑隐含碳排放为10.60亿 $\mathrm{tCO_2}$ ,占全国隐含碳排放总量的 $69.6\%$ ;新建公共建筑隐含碳排放为4.64亿 $\mathrm{tCO_2}$ ,占全国隐含碳排放总量的 $30.4\%$ (如图1.9所示)。 ■ 钢混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其他 钢混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其他 ■ 钢混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其他 ■ 钢混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其他 图1.92023年全国分类型建筑新增面积及隐含碳排放 # 2市政设施篇 # 2.1城镇污水处理碳排放 2024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4065.1万 $\mathrm{tCO_2}$ -eq,碳抵消量为1349.9万 $\mathrm{tCO_2}$ -eq,净排放量为2715.2万 $\mathrm{tCO_2}$ -eq(如图2.1所示)。其中: 污水处理排放为 2886.7 万 $\mathrm{tCO}_{2}$ -eq,污泥处理处置排放为 1178.4 万 $\mathrm{tCO}_{2}$ -eq,比例大约为 7:3。 直接排放为 1771.9 万 $\mathrm{tCO}_{2}$ -eq(污水处理为 980.6 万 $\mathrm{tCO}_{2}$ -eq,污泥处理处置为 791.3 万 $\mathrm{tCO}_{2}$ -eq),占比 $43.6\%$ ;间接排放为 2293.2 万 $\mathrm{tCO}_{2}$ -eq(间接排放包括设备能耗和运输能耗),占比 $56.4\%$ 。 污水处理直接排放中 $\mathrm{CH}_4$ 排放为 247.3 万 $\mathrm{tCO}_2$ -eq, $\mathrm{N}_2\mathrm{O}$ 排放为 733.3 万 $\mathrm{tCO}_2$ -eq; 污泥处理处置直接排放中 $\mathrm{CH}_4$ 排放为 394.8 万 $\mathrm{tCO}_2$ -eq, $\mathrm{N}_2\mathrm{O}$ 排放为 396.5 万 $\mathrm{tCO}_2$ -eq。 图2.1 2024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全过程碳排放(单位:万 $\mathrm{tCO_2}$ -eq) # 2.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碳排放 202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9384.0万 $\mathrm{tCO_2}$ -eq,碳抵消量为4172.1万 $\mathrm{tCO_2}$ -eq,净排放量为5211.9万 $\mathrm{tCO_2}$ -eq(如图2.2所示)。其中: 直接排放为8191.7万 $\mathrm{tCO_2 - eq}$ ( $\mathrm{CH_4}$ 排放为863.3万 $\mathrm{tCO_2 - eq}$ , $\mathrm{N}_2\mathrm{O}$ 排放为110.0万 $\mathrm{tCO_2 - eq}$ , $\mathrm{CO_2}$ 排放为7218.4万 $\mathrm{tCO_2 - eq}$ ),间接排放为1192.3万 $\mathrm{tCO_2 - eq}$ 。按照处理过程、设备能耗和运输过程划分,三部分各占比为 $87.3\%$ 、 $10.8\%$ 和 $1.9\%$ ;处理过程中卫生填埋、焚烧、生物处理部分碳排放各占直接排放的 $8.8\%$ 、 $88.1\%$ 和 $3.1\%$ . 图2.2 202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碳排放(单位:万 $\mathrm{tCO_2}$ -eq) # 2.3 城市绿地碳汇 如图2.3所示,2023年全国城市绿地碳汇总量为780.7万吨,2005-2023年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年平均增长率为 $4.9\%$ 。人均绿地面积2005-2023年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4.8\%$ 。人均城市绿地面积从2005年的12.1 $\mathrm{m}^2/$ 人增长到2023年的 $28.1\mathrm{m}^2/$ 人。人均绿地碳汇2005-2023年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4.4\%$ 。人均绿地碳汇从2005年的 $2.7\mathrm{kg}/$ 人增长到2021年的 $5.5\mathrm{kg}/$ 人,整体翻倍。2023年已达到 $5.9\mathrm{kg}/$ 人。 图2.3 2023年全国城市绿地面积及碳汇量 # 专题报告一居住建筑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① 2024年全国住宅建筑的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0296.7万吨 $\mathrm{CO}_{2}$ -eq,是居住建筑运行碳排放的 $7.5\%$ 。2024年城镇居住建筑的空调和冰箱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别为7604.7万吨 $\mathrm{CO}_{2}$ -eq和101.9万吨 $\mathrm{CO}_{2}$ -eq,农村居住建筑的空调和冰箱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别为2579.0万吨 $\mathrm{CO}_{2}$ -eq和11.1万吨 $\mathrm{CO}_{2}$ -eq。从制冷剂类型来看,R22和R410a长期占据较大比例,R410a的占比逐步增长,R22的占比显著下降。居住建筑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分类详情如图S1.1所示。 a.城镇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量-分设备 b.城镇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制冷剂类型 c. 农村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量-分设备 d. 农村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制冷剂类型 图 S1.1 城镇和农村居住建筑的家用空调和冰箱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量 从全年排放总量看,居住建筑空调和冰箱产生的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约为其用电碳排放的1/5,但占比呈持续上升趋势(如图S1.2所示)。 图S1.2用电排放与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变化情况 从单台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分析,用电碳排放仍占主要部分,但制冷剂泄漏的影响不容忽视,且不同制冷剂差异巨大(如图S1.3所示)。 - 空调:单台全生命周期用电碳排放为 $6600.2 \mathrm{~kg} \mathrm{CO}_{2}$ , 制冷剂泄漏温室气体排放约占其用电排放的 $20 \%$ 至 $62.5 \%$ 。用电碳排放分别是 R410a、R22、R32 制冷剂排放量的 1.6 倍、1.9 倍和 5.0 倍。使用 R290 制冷剂时, 混漏排放仅为 $9.7 \mathrm{~kg} \mathrm{CO}_{2}-\mathrm{eq}$ , 影响微乎其微。 - 冰箱:单台全生命周期用电碳排放为 $3231.7 \mathrm{~kg}$ ,用电排放分别是 R12 和 R134a 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量的 3.1 倍和 25.7 倍,使用 R600a 时,泄漏排放仅为 $1.9 \mathrm{~kgCO}_{2}-\mathrm{eq}$ 。 a. 寿命周期内空调用电排放与制冷剂排放 b. 寿命周期内冰箱用电排放与制冷剂排放 图 S1.3 寿命周期内设备制冷剂温室气体排放与用电排放对比 # 专题报告二 核心建材碳排放因子动态更新① # S2.1 背景 建筑领域作为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的关键领域,其低碳转型成效直接关乎我国“3060双碳目标”的实现。开展精准减排,首要前提是建立科学、可靠的碳排放核算体系。目前,排放因子法仍是建筑碳排放核算的主流方法,但建筑材料排放因子的应用仍面临以下三个突出痛点: (1)数据更新滞后。行业目前普遍依赖研究机构或标准规范获取排放因子,更新周期长。例如,《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2019)发布至今已7年,其附录中的碳排放因子一直未更新。 (2) 数据孤立。现有碳排放因子库缺乏数据间的内在关联与统一逻辑, 尚未建立关联排放因子数据间 (如水泥 $\rightarrow$ 混凝土) 的动态关联。 (3)缺乏行业代表性。不同数据库排放因子来源多样、统计口径与边界不统一,数据波动显著。例如,同一数据库同一年份记录的PO42.5型号的水泥排放因子在786-838kgCO $_2$ -eq/t之间,水泥熟料排放因子在895-951kgCO $_2$ -eq/t之间,差异较大,无法准确代表行业整体平均水平。 因此,亟需构建一套完整、动态更新且能代表行业平均水平的建筑材料排放因子动态更新数据库。本报告基于国家统计年鉴等权威数据源,开发了建筑材料全数据链排放因子动态更新方法,构建了核心建材碳排放因子数据库。 # S2.2 核心建材全数据链碳排放因子动态更新方法① 本报告以1吨建筑材料产品为功能单元。核心建材全数据链动态更新具体思路与方法如下(以“水泥链”为例,如图S2.1(a)所示):(1)界定核算边界,识别碳排放源。根据不同建材的生产工艺,明确核心建材“从摇篮到大门”的核算范围,并系统识别原材料、运输及生产环节的碳排放源。(2)识别并区分动静态参数。根据碳足迹报告、文献研究以及行业调查等方式识别了“水泥链”中不同建筑材料的排放因子的动态参数与静态参数。熟料作为“水泥链”的关键产物,其碳排放主要来源于碳酸盐分解排放(即工业过程排放,排放占比 $61\%$ )和燃料燃烧(即熟料综合煤耗,排放占比 $35\%$ )。由于碳酸盐分解产生的碳排放较为稳定,因此影响熟料碳排放的动态参数为熟料煅烧过程中的“熟料综合煤耗”,其他材料与材料运输排放以及其它参数为静态参数;(3)参数设定。基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的“水泥综合能耗”数据,探索“熟料综合煤耗”的动态更新方法。对于其他静态参数,可根据碳足迹报告、参考文献、国家标准等方法设定其缺省值;(4)动态更新方法。水泥碳排放主要来自于熟料配比及熟料排放因子(即熟料隐含碳,占比 $95\%$ ),水泥制品碳排放主要来自于水泥配比及水泥排放因子(即水泥隐含碳,占比 $98\%$ )。因此,如图S2.1(a)所示,只要通过《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实现“熟料综合煤耗”的动态更新,即可实现熟料排放因子的动态更新,进而实现水泥及水泥制品的排放因子动态更新。 # 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 (2025) 图 S2.1 核心建材排放因子全数据链动态更新方法 对于“钢材链”与“有色金属链”的排放因子,可分别结合《中国钢铁工业年鉴》不同工序的“综合能耗”与“综合电耗”等指标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中的不同工序“综合能耗”、“能源结构”等指标,可实现全数据链的排放因子的动态更新,如图S2.1(b)-S2.1(c)所示。 # S2.3 核心建材排放因子计算结果 # S2.3.1 水泥及水泥制品排放因子 本报告仅展示熟料及水泥的排放因子核算结果,因为这两种材料决定了下游水泥制品的排放因子,其它水泥制品排放因子的核算结果可在数据库中获取(https://www.cbeed.cn)。 $\succ$ 熟料综合煤耗与熟料排放因子 如图 S2.2,2000-2022 年中国熟料综合煤耗与排放因子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熟料综合煤耗从 2000 年的 $136.11 \mathrm{~kgce} / \mathrm{t}$ 下降到 2022 年的 99.45 $\mathrm{kgce} / \mathrm{t}$ ,排放因子从 2000 年的 $971.49 \mathrm{~kgCO}_{2}-\mathrm{eq} / \mathrm{t}$ 下降到 2022 年的 856.77 $\mathrm{kgCO}_{2}-\mathrm{eq} / \mathrm{t}$ 。 图S2.2 2000-2022年熟料综合煤耗及排放因子 # $\succ$ 水泥排放因子 如图 S2.3,2000 年至 2022 年中国水泥排放因子呈现整体下降的趋势。具体而言,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等水泥平均排放因子分别从 2000 年的 $961.13 \, \mathrm{kgCO_2}$ -eq/t、 $861.25 \, \mathrm{kgCO_2}$ -eq/t、 $527.70 \, \mathrm{kgCO_2}$ -eq/t、 $689.62 \, \mathrm{kgCO_2}$ -eq/t 下降到 2022 年的 $864.03 \, \mathrm{kgCO_2}$ -eq/t、 $756.93 \, \mathrm{kgCO_2}$ -eq/t、 $462.77 \, \mathrm{kgCO_2}$ -eq/t、 $605.56 \, \mathrm{kgCO_2}$ -eq/t,降幅分别为 $10.10\%$ 、 $12.11\%$ 、 $12.30\%$ 、 $12.19\%$ 。 图S2.3 2000-2022年不同种类不同强度的水泥排放因子 # S2.3.2 粗钢及钢制品排放因子 # $\succ$ 粗钢排放因子现状及趋势 图S2.4为全国粗钢排放因子及排放结构。2007-2023年,中国粗钢排放因子从 $2088.20\mathrm{kgCO_2 - eq / t}$ 下降到2023年的 $1944.67\mathrm{kgCO_2 - eq / t}$ ,整体呈下降趋势,降幅为 $7.38\%$ ,但是年均下降率仅为 $0.44\%$ 。其中,长流程炼钢是主要的碳排放来源,2007-2023年平均占比为 $96.88\%$ ,短流程炼钢排放2007-2023年平均占比为 $3.12\%$ 。 图S2.4 2007-2023年粗钢排放因子及排放结构 # > 钢材排放因子现状及趋势 本报告核算了21种通用钢材的排放因子,整体呈下降趋势,如图S3.4所示。以热轧钢材(通用)和冷轧钢材(通用)为例,2007年排放因子分别为 $2.57\mathrm{tCO_2 - eq / t}$ 与 $2.95\mathrm{tCO_2 - eq / t}$ ,2023年下降至 $2.35\mathrm{tCO_2 - eq / t}$ 与 $2.63\mathrm{tCO_2 - eq / t}$ ,降幅分别为 $9.38\%$ 与 $12.26\%$ ,年均下降率为 $0.56\%$ 与 $0.72\%$ 。 图 S2.5 2007-2023 年不同钢材排放因子 (t CO $_2$ -eq/t) # S2.3.3 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产品排放因子 $\succ$ 有色金属碳排放因子现状及趋势 - 电解铜排放因子现状及趋势 2010-2022年电解铜排放因子总体呈下降趋势,如图S2.6所示。2010年电解铜碳排放因子为 $7.11\mathrm{tCO_2 / t}$ ,2022年下降至 $6.25\mathrm{tCO_2 / t}$ ,降幅为 $12.09\%$ ,年均下降率为 $1.68\%$ 。其中,采选阶段是主要的碳排放源,2010-2022年平均占比为 $83.54\%$ ,冶炼阶段2010-2022年平均占比仅为 $16.46\%$ ,这是中国铜矿品位较低导致采选阶段能耗较高所带来的结果。 图 S2.6 2010-2022 年电解铜排放因子及排放结构 # - 电解锌排放因子及趋势 如图S2.7,2010-2022年电解锌排放因子总体呈下降趋势,2010年电解锌碳排放因子为 $4.58\mathrm{tCO_2 / t}$ ,2022年下降至 $3.36\mathrm{tCO_2 / t}$ ,降幅为 $26.64\%$ ,年均下降率为 $5.47\%$ ,2010-2022年的年均下降率为 $2.55\%$ 。冶炼阶段是主要的碳排放源,2010-2022年平均占比为 $85.34\%$ ,采选阶段2010-2022年平均占比为 $14.66\%$ 。 图 S2.7 2010-2022 年电解锌排放因子及排放结构 # - 电解铅排放因子及趋势 如图 S2.8,2010-2022 年电解铅排放因子总体呈下降趋势,2010 年电解铅碳排放因子为 $2.68 \mathrm{tCO}_{2} / \mathrm{t}$ ,2022 年下降至 $1.99 \mathrm{tCO}_{2} / \mathrm{t}$ ,降幅为 $25.75\%$ ,年均下降率为 $2.45\%$ 。冶炼阶段是主要的碳排放源,2010-2022 年平均占比为 $55.23\%$ ,采选阶段 2010-2022 年平均占比仅为 $4.77\%$ 。 图 S2.8 2010-2022 年电解铅排放因子及排放结构 # - 电解铝排放因子及趋势 如图 S2.9,总体来看,2010-2022 年电解铝排放因子呈下降趋势。2010 年电解铝排放因子为 $19.05 \, \mathrm{tCO_2/t}$ ,2022 年下降至 $15.04 \, \mathrm{tCO_2/t}$ ,降幅为 $21.07\%$ ,年均下降率为 $1.95\%$ 。 冶炼阶段是其最大的碳排放来源,2010-2022年平均占比为 $86.94\%$ 该部分由氧化铝冶炼阶段碳排放和电解铝电解阶段碳排放所组成。其中, $78.92\%$ 来自于电解阶段, $21.08\%$ 来自于氧化铝冶炼阶段。其次是碳阳极消耗占比为 $9.16\%$ ,运输阶段为 $3.05\%$ ,阳极效应为 $0.85\%$ 。 图 S2.9 2010-2022 年电解铝排放因子及排放结构 # > 有色金属产品碳排放因子现状及趋势 本报告核算了7种有色产品2010-2022年的排放因子,如图S2.10所示。由于综合成材率较低的原因①,2010年铝材(通用)排放因子达到了 $25.79\mathrm{tCO_2 / t}$ ,铜材(通用)排放因子达到了 $8.88\mathrm{tCO_2 / t}$ 。2022年分别降至 $18.54\mathrm{tCO_2 / t}$ 与 $7.20\mathrm{tCO_2 / t}$ ,降幅分别为 $28.08\%$ 与 $18.98\%$ 。 图 S2.10 2010-2022 年有色金属产品排放因子 # 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 (2025) - 简版 - Research Report on Carbon Emissions in China's Urban-Rural Construction Sector (2025) -Abridged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