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4-上海数据交易所-2022年金融业数据流通交易市场研究报告_54页_4mb
报告摘要
金融业数据流通交易市场研究报告总结:
一、交易概况
- 2016-2021年,金融业数据交易项目数量复合增长40%,金额主要集中在10万-100万元及百万级别。
- 采购活动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河南等省,北京占比27.18%;交易金额最高地区为北京(29.47%)、贵州(10.98%)、上海(8.57%)。
- 银行业数据采购次数占比69.22%、金额占比76.86%,其次是保险业与证券业。
二、金融业数据供应商分析
- 数据供应商主要来自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合计占比55.43%。
- 国有企业数量仅占15%,但资本规模与人员规模占比分别达69%与88%,形成“二八”格局。
- 数据供应商年龄结构年轻,超八成企业成立20年内;87%企业注册资本在1-10亿元。
- 各类资质方面,国有企业综合评分占优,占比65.79%无负面舆情,而非国有企业为77.52%;持有软著与专利方面,国有企业表现优于非国有企业。
三、金融业数据产品交易情况
- 数据产品按用途可分为个人征信、企业征信及其他信息类,约90%数据来源于公共数据。
- 定价方面,工商、航旅等逐条查询类数据价格多在0.1-10元,数据包价格从几万至几百万元不等。
- 单一数据来源主要集中在电力、个人征信、公安、发票、保险、社保、司法等类型。
四、政策建议
- 培育多层级数据要素市场,依托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如北京、上海、广东)统筹有序发展。
- 引导金融业数据交易从场转向场内,发挥金融业市场结构优势。
- 推动公共数据入场交易,尤其是电力数据、公共数据资源,支持金融业数字化转型。
- 构建数商生态,明确数据要素型企业定位,鼓励公共数据合规入场。
- 加强金融业数据采购信息披露,完善制度建设,提升透明度。
注:报告中存在部分数据标记错误(如“表1 各地区开展金融业数据采购项目数”中的湖北误写为“湖152”),但根据上下文及规律推测应为“湖北 52”,以便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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